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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判魏應充無罪的九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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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梗要不要換一下 水的來源又不能選(雨水) 當然只能過濾 淨水區也不能養殖動物 啊頂新是只有飼料油能選用嗎? |
好像很多案子都是檢調沒有蒐集足夠證據
但大家都會去怪法官 很少在檢驗檢察官是在幹嘛 |
引用:
你講的只是法律條文,重點是檢察官在本案有明確證實這點嗎? |
法官的問題很大...
引用:
頂新案判無罪 難道要舉證到豬才有罪? 假日回辦公室趕寫上訴書,林漢強難掩挫敗的失落,也承認檢方5名檢察官今年4月底才到越南,「時間上確實有點晚了」,因為當地的許多狀況都已被動過手腳。 彰院切割審理 檢不服 林漢強認為這是台越無邦交造成時間延誤,檢方很無奈,但已盡力。 引用:
彰檢在去年10月9日從衛福部拿到來自越南工商部公函指稱,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的豬油是飼料油後,以3名主任檢察官加6名檢察官的空前陣容偵辦本案 到越南的時間雖然慢了,林漢強強調並非一無所獲。在當地公安局與最高檢察署人員的協助下,檢方取得了呂氏幸與Vinacontrol人員證詞,經由採樣檢驗流程,證實Vinacontrol的檢驗報告造假,也經實地訪查,證實辯方呈給合議庭所謂大幸福上游來源的發票,根本就是人頭公司的假發票,坐實了頂新一開始就用假文件欺瞞衛福部取得合法進口文件的犯行。 油有無問題 誰該舉證 林漢強說,檢方已經證明大幸福在越南的豬油,沒有合格的原始屠宰檢疫證明,頂新向大幸福買油,用來通關的檢驗報告也是假,那就應由大幸福與頂新來證明自己是合法的,但合議庭卻認為檢方沒有具體證據說大幸福的豬油不能吃,還說無從認定檢驗公司人員與頂新、大幸福的人有犯意聯絡,所以就全部無罪。 林漢強認為,合議庭這樣的邏輯,無異於要求檢方須掌握所有畜牧場與屠宰場的動向,還要證明這桶油是來自哪隻豬,別說是在越南,即使在台灣,檢方也做不到這種程度,合議庭要求這樣舉證「很不可思議!」 |
引用:
應該說台灣很多公務相關部門都有類似的現象 因為台灣是非常迷信科系相關背景的社會 而早期大學沒這麼多的時候 某些領域就註定被某些科系的學長學弟所把持 譬如說 各大公立博物館 想一想 大致就可以猜到裡面都是那些學校的學生 醫界也有類似的情況 但司法界....因為還要加上司法官訓練所親上加親 所以... 我曾經看過靠自己苦讀出身 考上檢察官的 結果在單位裡總是孤身一人 後來被流放到外島(當然 他可能也有些自己的問題) 這個系統養成的"人材" 有什麼問題 附件都有"很含蓄地"點到了 真的是需要攪亂一池春水 戶樞不蠹 流水不腐... 法官多元進用制度說明 - 司法院 |
1個附加檔案
原本被判本壘前觸殺出局
結果改判捕手妨礙跑壘 得分照算 捕手還因向主審抗議被驅逐出場 大聯盟就是這樣..... |
引用:
這種說法...等於是在定法官的罪....... 問題是,台灣法官吃這套嗎?? |
髮棺繼續判慰家普渡眾生
還不謝豬聾恩 台灣人早死早超生 這也算新型的普渡眾生 台灣人命不值錢 只有棺員跟利萎吃大眾錢ㄟ大眾錢 這才能長壽毒害台灣人 只要抹上兩種顏色 台灣人還是繼續讓這兩大毒瘤毒害自己 世界之奇蹟也只有台灣才有 |
引用:
現在一堆人罵法官 應該是沒差啦... :laugh: 上面那個youtube(ptt來的)就講得蠻清楚的 |
引用:
先不猜法官是不是蓄意故意不小心糊塗弄錯或沒做功課 光一個「沒有退場機制」,就算聖人去坐上那個位置都一樣會腐化 沒有退場機制卻還能自己嚴守本分公正廉明清如水的....世界上有這種人嗎 為什麼我們會搞出一個聖人中的聖人才能擔任的職務,然後裡面養一堆不是聖人,這些人還代表國家最高公正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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