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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on 2012-04-08 08:57 PM

個人私底下對韓國沒啥好感
但這種事如果發生在韓國會這麼容易合蟹嗎?

既然是惡法 就要趕快修正 別讓民怨在擴大
如果後來立法的人被這惡法所害 那真是自食惡果!

----------
.商君不聽趙良言(商君即商鞅)
此刻商君之權勢已為全國之首,孝公多少亦要顧及商君,而商君之法刻薄寡恩,
宗室貴族多怨。趙良見商君,商君欲收之為客,趙良婉拒,言若商君「不非武王
(指先王聖賢),則僕清終日正言而無誅。」商君應之:「夫子果肯終日正言,
鞅之葯也。鞅將事子,子又何辭焉。」於是趙良比之於秦繆公書世之賢臣,
五羖大夫百里傒。說百里傒雖為楚之鄙人,然繆公舉之於牛口之下,授之以國政;
商君則因寵人景監以見孝公,非以名得其位。百里傒相秦施德諸侯,人戎來服,
功名藏於府庫,德行施於後世;商君則不以百姓為事,殘傷民以駿刑,積怨畜禍,
大舉出軍,外怒內怨,非所以為壽。於是,趙良勸說商君曰:「君之危若朝露,
尚欲延年益壽乎?則何不歸十五都,灌園於鄙,勸秦王顯岩穴之少,養老存孤、
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將貪商、於之富,寵秦國之教,
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
亡可翹足而待。」商君不從。

五個月後,孝公卒,登基二十四年。惠文王太子駟即位。秦國怨商君者多,
太子虔等告商君欲反秦,發吏捕之。商君逃亡,至關下,欲借宿,舍人不知
其為商君,曰:「商君之法,收留客人而無驗其身,坐牢。」
商君謂然而嘆:「嗟夫!為法之蔽一至此哉!」於是去魏。
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帥,言必歸商君於秦.。商君被逼復入秦,
往商邑,發邑師以擊鄭國。結果寡不敵眾,死於澠池。

後秦惠王車裂商君於彤,曰:「莫如商君反者!」斬草除根,滅商君之家。

Dreamon 2012-04-08 11:10 PM

這下壞人推給法院做了 都更顧問小組出招了
還有預售屋必須在地上物完全拆除後,才能核發建照及預售
就看都更條例怎麼修了 :think: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2040800744.html
北市都更小組建議取消政府代拆
2012-04-08 21:4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今天召開第2次會議,獲得10點共識。都更顧問小組建議修法刪除地方政府
應負有代為拆遷的義務,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拆除與否,並由法院執行拆除。

 北市都更顧問小組一週2次密集會議,討論都更條例修法方向及內容,盼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建議報告供內政部參考,
第2次會議討論已獲得10點共識。

 針對都更條例較具爭議的第36條明訂「地方政府對拒遷戶有代拆的義務」條文,都更顧問小組提出
刪除地方政府應負有代拆義務,並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是否拆除,交由法院執行拆除。

 另外,都更顧問小組建議刪除都市更新條例第25之1條「政府強制徵收的規定」。同時為確保估價師選定的公正性,
建議明訂權利變換計畫範圍內3家估價師的選定,分別由實施者、地主及地方主管機關指定。

文林苑案中,備受外界質疑的預售屋制度,都更顧問小組認為應明訂都更案必須在地上物完全拆除後,
才能核發建照及預售。

.....................

lucsesli 2012-04-08 11:29 PM

引用:
作者Dreamon
這下壞人推給法院做了 都更顧問小組出招了
還有預售屋必須在地上物完全拆除後,才能核發建照及預售
就看都更條例怎麼修了 :think: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2040800744.html
北市都更小組建議取消政府代拆
2012-04-08 21:4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今天召開第2次會議,獲得10點共識。都更顧問小組建議修法刪除地方政府
應負有代為拆遷的義務,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拆除與否,並由法院執行拆除。

 北市都更顧問小組一週2次密集會議,討論都更條例修法方向及內容,盼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建議報告供內政部參考,
第2次會議討論已獲得10點共識。

 針對都更條例較具爭議的第36條明訂「地方政府對拒遷戶有代拆的義務」條文,都更顧問小組提出
刪除地方政府應負有代拆義務,並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是否拆除,交由法院執行拆除。

...



政府代拆這點不應該取消,但是後面幾點我是非常同意!

ruinousdeity 2012-04-09 01:20 AM

引用:
作者lucsesli
政府代拆這點不應該取消,但是後面幾點我是非常同意!

考量到對人民法益的侵害程度及可能性
就不會有這種想法了
透過行政流程去做裁決,很容易就會發生像這次一樣北市府一意孤行的粗糙處理方式

lucsesli 2012-04-09 01:25 A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考量到對人民法益的侵害程度及可能性
就不會有這種想法了
透過行政流程去做裁決,很容易就會發生像這次一樣北市府一意孤行的粗糙處理方式



我的意思是說,政府應該有整套的拆除隊,如同以前的榮工處。

避免建商私下找"黑道"外包拆遷,而政府拆遷必須負全部責任,收取相對應的費用。

如果當政府的拆遷隊也有問題的時候,我想辛亥路應該是起源的好地方了!

birdandbee 2012-04-09 02:59 AM

引用:
作者Dreamon
這下壞人推給法院做了 都更顧問小組出招了
還有預售屋必須在地上物完全拆除後,才能核發建照及預售
就看都更條例怎麼修了 :think: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2040800744.html
北市都更小組建議取消政府代拆
2012-04-08 21:4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台北市都市更新顧問小組今天召開第2次會議,獲得10點共識。都更顧問小組建議修法刪除地方政府
應負有代為拆遷的義務,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拆除與否,並由法院執行拆除。

 北市都更顧問小組一週2次密集會議,討論都更條例修法方向及內容,盼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建議報告供內政部參考,
第2次會議討論已獲得10點共識。

 針對都更條例較具爭議的第36條明訂「地方政府對拒遷戶有代拆的義務」條文,都更顧問小組提出
刪除地方政府應負有代拆義務,並回歸司法體系裁決是否拆除,交由法院執行拆除。

...



只有這點有用,能減少購屋風險

其他幾點,幾乎不會影響
也就是說,會發生的事,根本不會因此改變
就像交通規則,年年增修,免不了有人會違規一樣

強拆? 換成法院就不是強拆?
2/3違憲? 9/10就不違憲?

這只是一場利益 一場夢

xxxxxxtsai 2012-04-09 03:04 AM

引用:
作者Dreamon
這下壞人推給法院做了 都更顧問小組出招了
還有預售屋必須在地上物完全拆除後,才能核發建照及預售
就看都更條例怎麼修了 :think:



想想健保費的判決跟北市府是否依法繳交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EAC212 2012-04-09 08:32 AM

引用:
作者lucsesli
政府代拆這點不應該取消,但是後面幾點我是非常同意!

如果政府可以代替財團建商代拆,
那為什麼不能替民眾代討債務和賠償??
其實我覺的,都市更新不應該淪為財團的工具,
個人認為都更該怎麼做?從本質就該重新檢討,
一個建案也能叫都市更新?
一個住宅社區也能叫都市更新?
一棟大樓也能叫都市更新??
如果不重頭檢討該怎麼做都市更新,
就繼續淪為財團的幫傭,就繼續可笑的服從多數。

lucsesli 2012-04-09 08:35 AM

引用:
作者EAC212
如果政府可以代替財團建商代拆,
那為什麼不能替民眾代討債務和賠償??
其實我覺的,都市更新不應該淪為財團的工具,
個人認為都更該怎麼做?從本質就該重新檢討,
一個建案也能叫都市更新?
一個住宅社區也能叫都市更新?
一棟大樓也能叫都市更新??
如果不重頭檢討該怎麼做都市更新,
就繼續淪為財團的幫傭,繼續可笑的服從多數。



你沒弄清楚我的意思,今天要在手續完備,建商跟住戶都OK的狀況下,由政府出面來拆

而不是由建商自己跳出去拆,在來由政府ˋ做暴力背景

建商不能繞過政府 政府不能繞過住戶

EAC212 2012-04-09 08:45 AM

引用:
作者lucsesli
你沒弄清楚我的意思,今天要在手續完備,建商跟住戶都OK的狀況下,由政府出面來拆
而不是由建商自己跳出去拆,在來由政府ˋ做暴力背景
建商不能繞過政府 政府不能繞過住戶

小弟自地自建的經驗是,和建商的合約裡有一項是建商拆除地上物以及清運廢棄物,
而且都是有費用的,
清運廢棄物也是有管制的(不能亂倒),
有什麼繞不繞過政府的問題呢??
經你的說明我還是不太清楚耶,
建商和住戶都ok後,為什麼還需要政府出面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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