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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綁鐵鍊力抗市府強拆! 文林苑王家300人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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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用提那麼多 王家有收到公文嗎?(有收到 法院有判)王家有去開會說不嗎?(一定沒有) 大家不是都選擇跳過不提 所以我才想這件事不要再討論就等釋憲吧 (如同瞎子摸象劇情) |
希望PCDVD機房不要被都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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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國民黨說國民黨幹得不錯 民進黨說民進黨幹得很好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千錯萬錯都是王家的錯 反正小老百姓死不完 就算死了 土地還能拿來都更賺錢 果真護航到底 :shock: 小弟佩服佩服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碰到那些『惡法亦法』的人..
沒什麼好說的.. 講到最後他們還是搬出『惡法亦法』:unbeli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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鵝通常不太喜歡打臉的,不過有人偏喜歡拿自己的臉來撞鵝的手,害鵝有點運動傷害了,不知是否可以求償啊:laugh: :laugh: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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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當然看不到啊.....大大下手就輕點吧...... :flash: :flash: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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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這是笑話,先別說簽收誰簽的這檔是,反正法院認為只要有寄出去就算了,(發信主義) 一個人的財產,需要特別額外表達意見才能夠保留? ? ? 如果說王家的土地建物與鄰地共同持有的公寓大廈建築,那還能講多數決,現在壓根就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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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錯萬錯都是王家的錯(是你說的 罵人是不對的) 反正小老百姓死不完(你不是還活著 難道你是大百姓? 影射還是不對的) 就算死了 土地還能拿來都更賺錢(錢都不入你我口袋 你想分嗎? 如是 貪財還是不對的) 結論:真的請大家 遠離是非 遠離嘴泡 |
小小一台機車, 都要車主親自或授權過戶(必須要雙方證件備齊去辦..)
可見財產權這玩意兒是怎樣被嚴格保障的.. 這只是一台殘值不到一萬的二手機車而已!!! 今天一塊市值上億的地,可以莫名其妙轉移給別人 只因為我"不表達"? 這實在太荒唐了!!! 照小弟的看法: 建商來求我簽字都更尚且不及.. 這個案子卻搞得好像我得去"請求不要都更"才算數..(這中間可以玩弄多少手段?) 從第一步就已經錯了... 後面才有"人家都已經賣了, 都已經同意了, 你一人不賣是妨害大家利益"的說法.. 這根本本末倒置... 既然建商從來沒有搞定過王家, 怎可以把他家直接算入都更利益裡? 既然本來的利益就不存在, 何來"王家不賣, 就損及其他人利益"的道理? 法院的判決其實都只針對後面的說法去幫建商解套.... 甚至還"很為王家著想"地擔心王家的出路及水電... 卻故意不提, 當建商沒搞定王家前, 何來其他地主權益? 其他地主都賣了, 王家若變成袋地, 以後當然一切自己想辦法... 這跟公權力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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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斷章取義+咬文嚼字挑毛病? 現在要玩章魚戰術了嗎 :) 不用在這邊玩抹黑搞汙衊 只要有眼睛就知道我指的是誰 有在看文的就知道我幾乎每天都去文林苑看看狀況 我有自我思考的能力判斷是非問心無愧 而不是昧著良心 為了盲目的挺而相挺建商 對錯在於人心 不是光會耍嘴皮子就能弭平民眾的負面觀感的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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