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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 2022-05-23 02:27 PM

引用:
作者bigDDD

待轉看地方吧?
我家這邊有的地方就沒有
真的被開單申訴他如果照不到告示牌錢也是要還給你


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問題
就是在於有的路口要,有的路口不要
規定還是強制的
這樣對機車來說不友善
因為騎到了地方看標誌才到要待轉
大家要的是兩段式左轉變成一個選項,而不是必須要做的事


對自行車來說也不友善
因為對自行車來說,大部分機車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
自行車都需要兩段式左轉

bigDDD 2022-05-23 02:31 PM

引用:
作者ExtremeTech
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問題
就是在於有的路口要,有的路口不要
規定還是強制的
這樣對機車來說不友善
因為騎到了地方看標誌才到要待轉
大家要的是兩段式左轉變成一個選項,而不是必須要做的事


對自行車來說也不友善
因為對自行車來說,大部分機車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
自行車都需要兩段式左轉

他現在的確是選項阿→有的路口要有的不用

我騎自行車大部分就走自行車專用道
很少遇到待轉問題
就算遇到我也是乖乖照辦
因為我的腳踏車三十幾萬比摩托車還貴

Irvinson 2022-05-23 02:34 PM

汽車應禮讓行人,於法有據,不能亂解釋汽車應禮讓機車之類。但要將機車引申至應禮讓行人,也沒問題,機車應禮讓行人,因為汽車在法律上可以包括機車,雖然民間不這麼用,但是可以理解。

先抄二段: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罰鍰。
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之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但移花接木、含沙射影、指鹿為馬,改成機車應禮讓大小客車,就不知道「依法」依在何法?「按規定」按在那一條規定?

bigDDD 2022-05-23 02:38 PM

引用:
作者Irvinson
汽車應禮讓行人,於法有據,不能亂解釋汽車應禮讓機車之類。但要將機車引申至應禮讓行人,也沒問題,機車應禮讓行人,因為汽車在法律上可以包括機車,雖然民間不這麼用,但是可以理解。

先抄二段: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罰鍰。
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之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

我是贊成不用禮讓就看路權
不過我有小孩的話我會叫他看到大車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內輪差的故事可以看一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AkvpW5LWhI
這台貨車還有停喔
沒有停這個女生就再見了

ExtremeTech 2022-05-23 04:51 PM

引用:
作者bigDDD
他現在的確是選項阿→有的路口要有的不用

我騎自行車大部分就走自行車專用道
很少遇到待轉問題
就算遇到我也是乖乖照辦
因為我的腳踏車三十幾萬比摩托車還貴


選項不是有的路口要有的不用

而是所有路口都有兩段左轉待轉區
但是機車可以跟汽車一起用作左邊的左轉車道
讓使用者自選

https://goo.gl/maps/ARUqD1M2RgYu1dQs7
自行車的待轉問題可以參考這路口
自行車要騎到左邊的車道
我覺得是有危險啊
這條是省道
不是每個自行車都是公路車踩一下就拚到四五十還有後照鏡

bigDDD 2022-05-23 05:32 PM

引用:
作者ExtremeTech
選項不是有的路口要有的不用

而是所有路口都有兩段左轉待轉區
但是機車可以跟汽車一起用作左邊的左轉車道
讓使用者自選

https://goo.gl/maps/ARUqD1M2RgYu1dQs7
自行車的待轉問題可以參考這路口
自行車要騎到左邊的車道
我覺得是有危險啊
這條是省道
不是每個自行車都是公路車踩一下就拚到四五十還有後照鏡

以我家附近這條路
往高速公路的方向不用待轉

往市區就要待轉

所以沒有說每個地方都要待轉
如果你被開單你可以申訴
他沒拍到待轉的標誌就要撤罰單

你PO的自行車那種我沒看過
以前騎腳踏車上大坑我都走軍功路

他有腳踏車專用道

polar168 2022-05-23 05:39 PM

引用:
作者bigDDD
以我家附近這條路
往高速公路的方向不用待轉
https://upload.cc/i1/2022/05/23/87dNvw.png


像這種六線道的大路口, 白牌還是乖乖的待轉好

免得被大車逼..... :tu:

marks 2022-05-24 12:16 AM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我覺得那一條法規規定機車一定要禮讓?這是對的。

其他的我沒意見。

命只有一條
要拿自己的命去跟大車爭路權我沒意見
若是要鼓吹別人拿命去爭路權
這種人我瞧不起

Earstorm-5 2022-05-24 07:39 AM

小小意見, 我會建議大路口, 前面(所有線道)都劃給機車一大塊停止區.

讓機車要右的右, 要直的走, 不要汽機車始動的時候交錯在一起, 讓機車先.
(這裡不是什麼好話, 機車有鑽縫的劣根性, 無法解決, 讓他們停前面, 先解散)
...

少出人命, 少出車禍, 四輪的等後面一點也好.
===

如果夏天機車停後面閃太陽, 那真的無解... 我不是想嘲笑, 但事實如此.
路口的確比較少遮陽.

msnow 2022-05-24 09:16 AM

那電子檔講的也是市府要的是教"機車防衛性駕駛"
防衛性駕駛 這不多述, 大家都知道
最常遇到就是前方車減速下來, 就可能有其他車要橫越, 或有人要下車, 或突然要給你左右轉.

近年來, 大家都講路權, 又加行車記錄器, 似乎吃了無敵星星一樣, 誰都不能侵犯我的路權. 也導致自己有若干的大意發生事故.
所以市府講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建立在機車有路權的狀況下, 如何讓自己不受傷.
聽起來有點新意, 也不錯啊,
不然宣導大家要遵守交通規格這種老生常談, 沒什麼人想用心去聽.

我倒覺得把主題改成, "機車如何閃避三寶駕駛" 也許機車族及cheap會比較聽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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