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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統計一下,去年被檢舉達人檢舉過甚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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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嗶嗶,開車使用手機,我要檢舉。 :mad: |
引用:
錯誤喔, 我是真的下車去拍喔 XD (看哪個衝動的會真的要過來打架) |
引用:
在國外為了禮讓行人,右線也無法右轉,完全就是塞爆 :laugh: 所以我才會提出用單向綠燈取代雙向綠燈這種說法,這樣內線可以迴轉/左轉/直走,外線可以直走/右轉(行人全面紅燈)。 這樣一個路口的綠燈雖然要分成5時相,每一時相只有1/5的通行時間,但每一時相的效率會是100%,比起目前雙時相雙向綠燈的20~30%效率會高得多。 更重要的是單向綠燈會簡化路狀,讓路口變得安全。 要知道,路口車禍佔平面道路的7成,實在是該改善路口安全了。 |
我覺得是所有交通規則前: "先把視野還給用路人!!!" (所有規範在"看得到路"才算數)
現在很多視野真的太差, 有騎樓要偷笑, 很多建物都是"牆壁"一口氣蓋到幾乎路邊 =.= 此外, 很多人都說國外開車很快, 類似的路段我看加拿大人都開50的時候, 台灣開70~80. (不提美國, 單位要換算很麻煩) 北美上了高速真的很快, 但平面道路不會像台灣高速+蛇行的那麼多. |
引用:
要有視野就要有人行道,有人行道車道就會縮減。 以前台灣交通機關的想法是車道越多越好 :laugh: |
引用:
這是邏輯的問題,他這樣講沒有錯 就像貪汙一樣,被檢舉成立了才是貪汙 |
這個討論串也側面地反應了很多人的思維……
違規(犯法)沒被檢舉(抓到?)就不算?…… 很多人都這樣做(紅燈右轉之類的),我這樣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很多人都超速,我超速很正常,不超速的人是傻瓜。 嗯,大概就像這樣吧。 |
引用:
房子退縮啊 XD 工作經過路竹工業區後通過市區, 非常明顯看出新舊建築的差異. 新的依照法規, 比舊的退縮幾乎一個半車身才能有建物; 想想看如果路口是新建物法規, 多安全. PS. 台灣的確是充斥"沒被抓到不算"的模式~ 習慣就好, 改變不了. |
我現在就固定檢舉,特地買了一台SONY RX0
畫質超好,車牌跟違規都可以拍得超清楚。 亂停紅線,跨雙線,停公車道,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等 一個月差不多可以檢舉20件上下,每件回報都成立。 這些人可能會很不爽,但自己不違規,何需擔心收到罰單呢? 大家該有一個觀念,同是用路人,大家用路權都一樣 為何要因為個人一時方便的自私造成我用路的不安全呢? |
玩公連作弊被⋯⋯我檢舉算嗎?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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