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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宏國大使車禍未報警 遭誤會丟名片快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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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禍本身和無照又有何關係,在我看來和扯到他媽都是一樣遠 車禍會發生,如果駕駛的狀況不變,把駕駛者換成有駕照的人 難道車禍判定就會大轉變? 既然不會,幹嘛把駕照扯到車禍判定內 行政罰歸行政罰,刑事規刑事,民是要加重賠償也是歸民事 不要把不會互相影響的事都扯一起 |
P孩 會不會開大絕:
我是行人!!! 行人最大!!! 我只是剛好走在機車的腳踏上而已 :laugh: |
引用:
未成年無照駕駛+肇事責任,應會針對監護人開罰!! :ase |
引用:
當然車禍不會有轉變... 但就肇責部份,無照有必須罪加一等的必要... 這樣才能有效遏止無照駕駛的問題... 從一開始就是覺得無照駕駛出事,通常一張紅單就解決了... 事情結束後,無照的照樣上路,真的會怕嗎? 只是強調修法的必要,而不是要爭車禍會不會因為有照無照而有區別... 看是要針對違規駕駛吊扣車輛,再額外重罰監護人... 不然說真的,以這個例子來說,車子改成那樣,除非一個國中生有能力偷買車改車,否則八成是家長默許的... |
這就看法官的裁決了,若能依因果關係來想,不要有其他干擾的話,
就最直接,機車無駕照,就不應該騎機車,不騎機車,就不會發生違規, 不發生違規,那裡會發生這種車禍。 現在只能啟導法官的認定,不要偏差,而是按照正常規定,該有的條件成立, 才能有下一步,條件不成立,就不應該會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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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她媽不要生他,就不會無照騎車 再者宏國不要派該名大使來台灣,也不會發生車禍 這樣扯真的扯太遠 |
引用:
無照民事刑事無照都會被多判一些阿 紅單是行政罰,肇責只看駕駛行駛狀況 不要搞混弄在一起 |
引用:
這些是你說的耶 :jolin: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0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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