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小黃違規不對, 但是這車也騎太快了.... !!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51874)
|
|---|
該路口可以迴轉
有人總是喜歡看到人家打方向燈就加速 看起來該機車騎士就是這樣 不然騎得飛快是為何? |
引用:
有些國家,就算你已經完成迴轉,還是算迴轉車的錯,人家的標準是迴轉後,並加速到該車道的一般行車速度,才算完成迴轉。 也就是說你要迴轉,必須確保對向車道的車在不用煞車狀況下能安全通過。 你大概沒預過大型車煞車突然失靈吧!如果好死不死你又在他前面迴轉,就算你整個車身都已經回正,那又如何。 |
引用:
你可以用『三個右轉』取代一個『左轉』,這麼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 |
目前交通事故裁罰的確是以路權為主要依據項目
一直宣導路權的主因無非就是為了避免給雙方判斷上的模糊空間 甲車轉彎,雙方還要先解讀甲車轉彎完成度多少,要不要讓、現在是誰優先的情況 當然機車超速,也會影響負擔比率,但主因仍然是因為小黃侵犯路權所造成,這點是沒有模糊空間的。 |
引用:
不超速 也不會發生 如果今天把小黃換行人 那不就是侵行人的路權加上騎太快 |
引用:
這就是說是惡法的原因 小黃今天也不是搶快 而是慢慢地轉 也轉到超過一半了 可是以如今的惡法來說 那怕你轉到99.9% 剩下輪子沒完全回正 都可以說是你為主因 修法的理由是 為了避免搶轉彎 可是後果就是直行的出現很多這種狂超速 甚至認為反正就是你的錯的 本來不會撞上 可以避免 還是撞上的 |
引用:
任何法規都無法絕對規範、避免的了所有事故 以前依轉彎程度判斷,雙方要一瞬間解讀對方轉彎完成度多少外認定優先順序外 ,還容易造成轉彎車都硬轉,先轉過中心點就贏了 除了肇事率高外,責任還不易釐清 回到路權,機車騎快違規想死是另外一回事 但路權就是不給雙方模糊空間,小黃本來就清楚明確的知道,路權是直行車優先的 你硬要抓那空檔轉賭對方要不要減速讓你,你就要自行承擔肇事風險 |
引用:
台灣就是這種腦殘三寶特多:unbelief: 破壞現場+對傷者二度傷害 :tu: 有空停車下來亂動人 沒空拿出手機叫救護車 三寶的腦袋大概都裝屎吧 |
引用:
嗯 我放大畫面來看 應該是如你所敘述的那樣 機車撞到汽車後 駕駛的安全帽都飛出去了 安全帽可能沒戴好、扣緊固定... --- 我判別這事故的話 1. 先看路權 直行車大於迴轉車 2. 看駕駛有無遵守號誌、路面標示 兩個都綠燈,路面無標示 3. 判別是否有超速 這需交警單位儀器舉證 我猜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中 汽車迴轉是主因 機車未注意前方車況是次因 |
引用:
問題是有些地方你執行到第二個右轉之後你找不到第三個右轉了 又或是你在第三個右轉之後發現到不了你原先一個左轉就可以到的地點 結果就是變成越走越遠浪費時間 這在重視效率的計程車上面是絕對不被容許跟接受的事 :think: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7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