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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 2013-08-16 09:11 AM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有覺得聖經在胡說八道的, 帶種一點, 勇敢一點, 不要怕丟臉, 走進教會對著牧師大膽質問.
他們都會好好的, 詳細的, 有條理而不胡言亂語的為你解答.

我就幹過這種事, 不過對方就裝死或迴避, 無法正面回覆
說現在無法回覆, 沒關係, 請回去做功課 下次碰到再回
結果之後碰面好幾次, 就當作沒發生這件事了

不過後來覺得 就算講得讓那些信徒完全無法反駁
但對那些信徒依然沒啥影響, 他們依然覺得聖經非常正確, 只是大家還不夠了解, 無法解釋一些新觀念而已
所以越來越懶的爭論這種事情

donqa102 2013-08-16 10:02 AM

引用:
作者ele
我就幹過這種事, 不過對方就裝死或迴避, 無法正面回覆
說現在無法回覆, 沒關係, 請回去做功課 下次碰到再回
結果之後碰面好幾次, 就當作沒發生這件事了

不過後來覺得 就算講得讓那些信徒完全無法反駁
但對那些信徒依然沒啥影響, 他們依然覺得聖經非常正確, 只是大家還不夠了解, 無法解釋一些新觀念而已
所以越來越懶的爭論這種事情


因為可以放大絕,這是神的旨意,凡人無法理解是很正常的。

Christine 2013-08-16 04:02 PM

引用:
作者teana
這一段是以比喻在論「才幹」(恩賜、塔冷通、talent),才不是在講「投資」或「放債取利」......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經商的能力是不是一種才幹?理財的能力是不是一種才幹?難道是隨便一個學商的人就能開銀行?

Christine 2013-08-16 05:03 PM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聖經不是這樣亂解的...
既然你提到了十誡, 請去查查看十誡裡面有沒有規定人跟人之間的規定,
甚至更退一步講, 如果人都照聖經的標準規定走, 有哪個國家需要另外制定的法律.
同樣, 你指的高利貸應該是五千兩銀子的比喻吧...

馬太福音25:14-30/五千兩銀子
14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
20 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21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


我才不怕問咧…

結果如果說,那領一千的,放出去了,虧了五千,主人說,我給你一千,你還虧五千,你要自已負擔那五千,並還我一千。此外,因為你擅自拿我的一千,放了五千,你這又笨又愚的僕奴呀,我要把你下在監裡,那僕奴必要在外邊哀哭切齒了。

都是神在說…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那虧錢的時候要不要找上帝算帳呀?
還是只能借給基督徒?不借給外人?

還是上帝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就是上帝的錢?
因為我是基督徒。教會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就是教會的錢。所以有賺有虧都是神說了算?那你怎麼知道神說什麼算?你又怎麼知道神說你會虧?又怎麼知道神說你會賺?

teana 2013-08-16 05:05 PM

引用:
作者Christine
經商的能力是不是一種才幹?理財的能力是不是一種才幹?難道是隨便一個學商的人就能開銀行?



您要這樣詮釋我沒啥意見,只不過既然要詮釋還是回到文本的本意上會比較恰當。

斯圖亞特 2013-08-16 06:50 PM

引用:
作者熱鬥小狐
崇敬耶穌的母親進而崇敬自己的母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只要不要搞錯對象,把瑪利亞當是上帝來崇拜就沒有問題


這就牽扯到一神教的 核心問題,基本上一神教理應只有一個崇敬的對象
崇敬多個對象有可能步入多神教的境界。 像我去某某天主教醫院,裡面
幾乎只有聖母像,反而不見天主..

引用:
作者Christine
問題是只要地球上還有人,而且超過一個人,那一個人沒有原罪?
你也可以說相對比較起來,有的人的人性比另一些人好。

因信稱義的目地就是要你信教,順從聖經的導引。

世俗上的法律是人訂出來的,不是上帝訂出來的。在回教國家,不用遠,馬來西亞就可以,回教徒就可以討四個老婆,那一天通姦除罪了,那就沒有所謂的***行了。
.


上面已經說了,天主教 所說得原罪就是亞當與夏娃被驅離伊甸園之罪..
這樣你還要一直堅持你說的是原罪,那恐怕我們是不能討論了

FIREFALCON 2013-08-16 07:28 PM

引用:
作者Christine
我才不怕問咧…

結果如果說,那領一千的,放出去了,虧了五千,主人說,我給你一千,你還虧五千,你要自已負擔那五千,並還我一千。此外,因為你擅自拿我的一千,放了五千,你這又笨又愚的僕奴呀,我要把你下在監裡,那僕奴必要在外邊哀哭切齒了。

都是神在說…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問題是聖經並沒有這樣寫, 甚至也不會發生這樣的結果, 因為這是「比喻」.
解釋也都po給你了, 還要自欺欺人嗎?

不怕問? 那你去問了什麼?
牧師怎麼回答?
po出來看看吧...

Christine 2013-08-16 07:56 PM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這就牽扯到一神教的 核心問題,基本上一神教理應只有一個崇敬的對象
崇敬多個對象有可能步入多神教的境界。 像我去某某天主教醫院,裡面
幾乎只有聖母像,反而不見天主..



上面已經說了,天主教 所說得原罪就是亞當與夏娃被驅離伊甸園之罪..
這樣你還要一直堅持你說的是原罪,那恐怕我們是不能討論了


請問你是不是亞當跟夏娃的後代?這些都是照聖經說的。
亞當跟夏娃都背著驅離伊甸園之罪,是沒錯呀,那你信基督教做什麼?你信了你就是要承認你自已生為人的原罪。

你不信那你就不能進神的國。不就是這樣嗎?不然你以為為什麼現在猶太人還守著戒律不放?不認耶穌就是救世主彌塞亞?
耶穌不就是為了全人類的救贖,用肉身來成全?耶穌就是神之子。

因信稱義,就是讓人都可以信,不然你說什麼信者得永生做什麼?說什麼靈得釋放做什麼?
不然你為什麼要在世上準備主的道路,等待末世審判?這末世還真久,兩千多年了。

還是你認為耶穌白死了?
至耶穌之後再也沒有神蹟。

摩西十誡說:
第一條  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上帝;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第四條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條  應尊敬父母;
第六條  不可殺人;
第七條  不可姦***;
第八條  不可偷盜;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條  不可貪心。

不可貪心,那僕奴為什麼可以把主人的錢放給別人?怎麼又可以偷盜主人的錢去放?
不是因果矛盾就是邏輯矛盾,那還不是主人說什麼是什麼,神說了算?譬喻是譬喻:問題是你怎麼定義才幹?那一位可以知道神怎麼定義?那一位才可以知道什麼才算才幹?如果你知道你就是先知,先知是要先死的你知道嗎?看到施洗約翰的下場了嗎?如果你是猶太教派的基督徒,那一位才可以自稱自已是彌塞亞?如果你只是新舊約教派的基督徒,現在的天主教跟基督教都稱耶穌是救世主,回教稱穆罕默德是最後一個先知?

所以是人說了算,耶穌是來成全,不是廢去律法。

耶穌又說,至此之後沒有神蹟,誰都不能以耶和華的名行大能之事。如果有人能,那不就是先知?比爾蓋茲也可以說自已是先知呀。至少他沒有神蹟呀。

原罪就是原罪,你認了基督教就是認了十誡新舊約的一切。如果這是猶太人的事,那你也別信了。廢去吧。

反正還不是教會說了算?神說了算?就是因為這樣耶穌才來成全世上的一切,用肉身來救贖人的原罪。並行大能之事,用神蹟來宣教,把猶太人給罰了,並把自已加上神之子的名,用死後復活來說明,至此之後沒有神蹟,他就是神之子。

所以人本身已自就充滿了原罪。而信了教就得到了救恩。

而我要表達的是,我不敢說我自已通透,我只知道很多人對基督教的信仰對「我」來說跟本是不清不楚。

而我現在也不信基督教,是因為那只是神的狗屁。耶穌既然已經成全了。
現下就是人說了算。法律就是法律。契約就是契約。法律怎麼定就是法律,如果規定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就是三妻四妾,才不是神說了算。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問題是聖經並沒有這樣寫, 甚至也不會發生這樣的結果, 因為這是「比喻」.
解釋也都po給你了, 還要自欺欺人嗎?


我知道聖經沒有這樣寫呀。但是誰說了算?他愛怎麼說就怎麼算?那不跟放屁是一樣嗎?
他既然全知全能,那賠錢的時候怎麼辦,做交易總有賺有賠吧?

斯圖亞特 2013-08-16 08:28 PM

引用:
作者Christine
而我要表達的是,我不敢說我自已通透,我只知道很多人對基督教的信仰對「我」來說跟本是不清不楚。


如果您覺得我們這些人都不是很通透,那還是留下我們自己討論吧∼
與我們這些人戰可能委屈您了

applebread 2013-08-16 09:07 PM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這就牽扯到一神教的 核心問題,基本上一神教理應只有一個崇敬的對象
崇敬多個對象有可能步入多神教的境界。 像我去某某天主教醫院,裡面
幾乎只有聖母像,反而不見天主..

天主教多神是受希臘羅馬文化造成應是幾乎肯定的事實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4652473

字多,有興趣看看
http://www.cftfc.com/com_chinese/ch.../history/03.htm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上面已經說了,天主教 所說得原罪就是亞當與夏娃被驅離伊甸園之罪..
這樣你還要一直堅持你說的是原罪,那恐怕我們是不能討論了

這點算是聖經的基底,如果沒有原罪那後面的故事自然無法解釋
如果要討論聖經必須先承認這點

如果因為聖經原罪論與個人主觀想法不合而否定原罪
那就不用繼續討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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