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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就幹過這種事, 不過對方就裝死或迴避, 無法正面回覆 說現在無法回覆, 沒關係, 請回去做功課 下次碰到再回 結果之後碰面好幾次, 就當作沒發生這件事了 不過後來覺得 就算講得讓那些信徒完全無法反駁 但對那些信徒依然沒啥影響, 他們依然覺得聖經非常正確, 只是大家還不夠了解, 無法解釋一些新觀念而已 所以越來越懶的爭論這種事情 |
引用:
因為可以放大絕,這是神的旨意,凡人無法理解是很正常的。 |
引用:
經商的能力是不是一種才幹?理財的能力是不是一種才幹?難道是隨便一個學商的人就能開銀行? |
引用:
我才不怕問咧… 結果如果說,那領一千的,放出去了,虧了五千,主人說,我給你一千,你還虧五千,你要自已負擔那五千,並還我一千。此外,因為你擅自拿我的一千,放了五千,你這又笨又愚的僕奴呀,我要把你下在監裡,那僕奴必要在外邊哀哭切齒了。 都是神在說…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那虧錢的時候要不要找上帝算帳呀? 還是只能借給基督徒?不借給外人? 還是上帝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就是上帝的錢? 因為我是基督徒。教會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就是教會的錢。所以有賺有虧都是神說了算?那你怎麼知道神說什麼算?你又怎麼知道神說你會虧?又怎麼知道神說你會賺? |
引用:
您要這樣詮釋我沒啥意見,只不過既然要詮釋還是回到文本的本意上會比較恰當。 |
引用:
這就牽扯到一神教的 核心問題,基本上一神教理應只有一個崇敬的對象 崇敬多個對象有可能步入多神教的境界。 像我去某某天主教醫院,裡面 幾乎只有聖母像,反而不見天主.. 引用:
上面已經說了,天主教 所說得原罪就是亞當與夏娃被驅離伊甸園之罪.. 這樣你還要一直堅持你說的是原罪,那恐怕我們是不能討論了 |
引用:
問題是聖經並沒有這樣寫, 甚至也不會發生這樣的結果, 因為這是「比喻」. 解釋也都po給你了, 還要自欺欺人嗎? 不怕問? 那你去問了什麼? 牧師怎麼回答? po出來看看吧... |
引用:
請問你是不是亞當跟夏娃的後代?這些都是照聖經說的。 亞當跟夏娃都背著驅離伊甸園之罪,是沒錯呀,那你信基督教做什麼?你信了你就是要承認你自已生為人的原罪。 你不信那你就不能進神的國。不就是這樣嗎?不然你以為為什麼現在猶太人還守著戒律不放?不認耶穌就是救世主彌塞亞? 耶穌不就是為了全人類的救贖,用肉身來成全?耶穌就是神之子。 因信稱義,就是讓人都可以信,不然你說什麼信者得永生做什麼?說什麼靈得釋放做什麼? 不然你為什麼要在世上準備主的道路,等待末世審判?這末世還真久,兩千多年了。 還是你認為耶穌白死了? 至耶穌之後再也沒有神蹟。 摩西十誡說: 第一條 不可拜耶和華以外的上帝;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第四條 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第五條 應尊敬父母; 第六條 不可殺人; 第七條 不可姦***; 第八條 不可偷盜;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條 不可貪心。 不可貪心,那僕奴為什麼可以把主人的錢放給別人?怎麼又可以偷盜主人的錢去放? 不是因果矛盾就是邏輯矛盾,那還不是主人說什麼是什麼,神說了算?譬喻是譬喻:問題是你怎麼定義才幹?那一位可以知道神怎麼定義?那一位才可以知道什麼才算才幹?如果你知道你就是先知,先知是要先死的你知道嗎?看到施洗約翰的下場了嗎?如果你是猶太教派的基督徒,那一位才可以自稱自已是彌塞亞?如果你只是新舊約教派的基督徒,現在的天主教跟基督教都稱耶穌是救世主,回教稱穆罕默德是最後一個先知? 所以是人說了算,耶穌是來成全,不是廢去律法。 耶穌又說,至此之後沒有神蹟,誰都不能以耶和華的名行大能之事。如果有人能,那不就是先知?比爾蓋茲也可以說自已是先知呀。至少他沒有神蹟呀。 原罪就是原罪,你認了基督教就是認了十誡新舊約的一切。如果這是猶太人的事,那你也別信了。廢去吧。 反正還不是教會說了算?神說了算?就是因為這樣耶穌才來成全世上的一切,用肉身來救贖人的原罪。並行大能之事,用神蹟來宣教,把猶太人給罰了,並把自已加上神之子的名,用死後復活來說明,至此之後沒有神蹟,他就是神之子。 所以人本身已自就充滿了原罪。而信了教就得到了救恩。 而我要表達的是,我不敢說我自已通透,我只知道很多人對基督教的信仰對「我」來說跟本是不清不楚。 而我現在也不信基督教,是因為那只是神的狗屁。耶穌既然已經成全了。 現下就是人說了算。法律就是法律。契約就是契約。法律怎麼定就是法律,如果規定男人可以娶三妻四妾,就是三妻四妾,才不是神說了算。 引用:
我知道聖經沒有這樣寫呀。但是誰說了算?他愛怎麼說就怎麼算?那不跟放屁是一樣嗎? 他既然全知全能,那賠錢的時候怎麼辦,做交易總有賺有賠吧? |
引用:
如果您覺得我們這些人都不是很通透,那還是留下我們自己討論吧∼ 與我們這些人戰可能委屈您了 |
引用:
天主教多神是受希臘羅馬文化造成應是幾乎肯定的事實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4652473 字多,有興趣看看 http://www.cftfc.com/com_chinese/ch.../history/03.htm 引用:
這點算是聖經的基底,如果沒有原罪那後面的故事自然無法解釋 如果要討論聖經必須先承認這點 如果因為聖經原罪論與個人主觀想法不合而否定原罪 那就不用繼續討論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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