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高雄發生爆炸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55465)
|
---|
引用:
這裡有多少人拿過四用氣體? 測那四種氣體?各個氣體特性為何,量測方法為何。 在什麼環境下,用什麼方法去測得氣體濃度? 不用管灑水會不會降,只要達到爆炸下限就撤, 如果可以建議用電動車裝軟管接到手持四用氣體測試器,人員邊走邊操作電動車及偵測器 若是警告响了,該條路段就封閉起來,在外圍處設置警戒區域准出不准進,外圍人員另外持四用氣體偵測器持續偵測,偵測點要地下凹陷處或水溝等處,因為大部份的氣體會下沉會這是有從事工安實務被檢查單位督導過的都知道。 以決定是否擴大封鎖範圍。 消防人員由外往內持四用氣體以步行方式往漏氣點走近, |
引用:
沒錯,急救的第一個原則就是保障自身安全,再考慮去救人 警消是去救人,不是去送死的 |
引用:
http://www.slideshare.net/ssuser40ac9a/ss-37600391 七、定義:公用事業:指公用天然氣事業、石油業等公、民營相關事業機構。《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引用:
+1 颱風,來一次莫拉克,就都不敢抗拒撤離了,政府也不敢溫溫吞吞 |
引用:
BP表示! 1234567 |
引用:
感謝釋疑~~~ :like: |
不太清楚狀況問一下 :ase
當天通報有瓦斯味之後,來處理的人有沒有封鎖現場? 1.沒封鎖,那被怪罪剛好而已 2.有封鎖的話,是封鎖到多遠的距離? 這距離就常理推算,是不是合理? 我想應該沒有人是半仙,有辦法知道這一炸會炸成現在這樣吧 要求疏散是要怎麼疏散 事後諸葛表示:疏散剛好炸死一堆人 |
那些只會硬說測不出氣體種類可以處理,疏散撤離雖然困難但一定可以辦到的嘴砲,
不論是誰應該都不適合從政,要他們負責做事可能都太容易了。(可能是嘴巴說容易吧!) |
引用:
我覺得是要第三條、第四條一起看。 第 4 條 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然後依第3條,災情重大且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因應時之協調及處理,中央要支援,這時就要找中央的經濟部。 第 3 條 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 機關: 一、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內政部。 二、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經濟部。 三、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 五、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六、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 務主管機關 前項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就其主管災害防救業務之權責如下: 一、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公共事業執行災害防救工作等相關事 項之指揮、督導及協調。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訂定與修正之研擬及執行。 三、災害防救工作之支援、處理。 四、非屬地方行政轄區之災害防救相關業務之執行、協調,及違反本法案 件之處理。 五、災害區域涉及海域、跨越二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或災情重 大且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因應時之協調及處理。 剛剛看完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列表,丙烯的確沒列在其中。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http://bit.ly/1meuKFX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目所定火災以外之各類災害,其定義如下: 一、爆炸:指壓力急速產生,並釋放至周圍壓力較低之環境,或因氣體急 速膨脹,擠壓周圍之空氣或與容器壁摩擦,造成災害者。 二、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指公用氣體燃料事業或石油業之管線,因 事故發生,造成安全危害或環境污染者。 |
那些只會牽拖說容易測出氣體種類且容易處理,疏散撤離太容易所以隨便辦都辦得到的鄉民,
我看應該都很適合報考消防員,要他們負責在私人公司實在是太浪費了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51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