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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2012-01-17 01:02 PM

引用:
作者DavidYou
刑法卡在罪刑法定主義,造成舉證責任在檢察官…雖然前面有網兄提到用殺人未遂來處理,就如同另一名網兄提及--難以證明具殺人主觀犯意…刑法並不把舉證責任倒置(就是無罪推定原則),使得僅能以過失傷害這種主刑極輕的刑法來處理…

snipped....


罪刑法定是指除非法律明確定有罰則的行為,否則司法系統不得對任何人加以追訴/處罰(刑事訴訟法第1條)....

引用:
第 1 條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之犯罪,除犯軍法應受軍事裁判者外,仍應依本法規定追訴、處罰。
因受時間或地域之限制,依特別法所為之訴訟程序,於其原因消滅後,尚未判決確定者,應依本法追訴、處罰。


至於無罪推定則在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55條/第156條中有明確定義:p....

引用:
第 154 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第 155 條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

第 156 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DavidYou 2012-01-17 01:18 PM

引用:
作者cmwang
罪刑法定是指除非法律明確定有罰則的行為,否則司法系統不得對任何人加以追訴/處罰(刑事訴訟法第1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C0010001&FLNO=1))....



至於無罪推定則在刑事訴訟法第154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10001&FLNO=154)/第155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10001&FLNO=155)/第156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10001&FLNO=156)中有明確定義:p....


感謝cm大提供法條!
也許我說的不夠清楚,抱歉!喝酒開車跟撞人間難以認明他具有故意殺人的犯意(也就是你不能直接以刑法的殺人罪來起訴,僅能以過失傷害…)檢察官要證明寶馬女有故意很困難,客觀上只看得出來有過失,就很難用故意犯的法條來論罪科刑…不若前面網兄提到美國有些州直接規定以主觀上有故意謀殺的犯意來判刑…如果能像美國的這樣的立法,檢察官就直接以殺人罪起訴就好了

Rosette 2012-01-17 01:19 PM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屁啦...
美國哪一州是你沒出車禍前檢出 DUI 給你告二級謀殺的? :think:
連最嚴格的加州都是重傷或死了才告二級謀殺... 從來沒聽過有任何國家敢在你沒出事前就告你二級謀殺的 :jolin: 根本邏輯錯亂。你還沒出事就不代表已經殺人/傷人,根本沒辦法用一二級謀殺罪證...

又來 "你住 XXX 所以不知道 YYY" 這種狗屁言論

當然是出事之後上法庭才會有這些後續,不然你有本事喝了酒開車到目的地誰能去抓你?

還有,我回文口氣應該沒有不禮貌的地方,你修養這麼差?一張嘴就狗屁?你有本事來我面前講!

u8526425 2012-01-17 04:47 PM

罰則應該是這樣分群討論吧
免得大家鬼打牆

--無肇事狀況--
輕度酒駕
重度酒駕
累犯

--肇事--
物損 (應該只歸民事仲裁)
人損 (輕傷/重傷/死亡)

至於一二級謀殺
那應該是美國的法律
台灣這邊要再修法才能達到類似的效果

大茂黑瓜 2012-01-17 07:01 PM

引用:
作者Rosette
當然是出事之後上法庭才會有這些後續,不然你有本事喝了酒開車到目的地誰能去抓你?

還有,我回文口氣應該沒有不禮貌的地方,你修養這麼差?一張嘴就狗屁?你有本事來我面前講!

:laugh: :laugh: 閣下該不會住在美國+來福槍協會會員??

A級黑豬肉 2012-01-17 11:27 PM

引用:
作者Rosette
當然是出事之後上法庭才會有這些後續,不然你有本事喝了酒開車到目的地誰能去抓你?

還有,我回文口氣應該沒有不禮貌的地方,你修養這麼差?一張嘴就狗屁?你有本事來我面前講!


又錯!
沒出事還是有機會被警察攔下。被查出就是 DUI。不是出了事有人重傷或死亡才叫酒駕。

另外你還沒說哪一州的法律是 DUI 沒出事就二級謀殺的。我已經講加州事要重傷或死亡才會,還有哪一州比加州嚴格?

還有,關於屁說,在下抱歉。我是的確很不高興台灣人非常愛不同理念時就直接講 "你又不住在這" 相同理念就說 "你看國外多好多好"... 你回的第一句話在我看來跟這種人一模一樣。

Rosette 2012-01-18 06:00 PM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又錯!
沒出事還是有機會被警察攔下。被查出就是 DUI。不是出了事有人重傷或死亡才叫酒駕。

另外你還沒說哪一州的法律是 DUI 沒出事就二級謀殺的。我已經講加州事要重傷或死亡才會,還有哪一州比加州嚴格?

還有,關於屁說,在下抱歉。我是的確很不高興台灣人非常愛不同理念時就直接講 "你又不住在這" 相同理念就說 "你看國外多好多好"... 你回的第一句話在我看來跟這種人一模一樣。

這位先孫.....請參考新聞標題。

講話真的不要那麼嗆。

大茂黑瓜 2012-01-18 06:18 PM

引用:
作者Rosette
講話真的不要那麼嗆。

外國人的特權嘛

A級黑豬肉 2012-01-18 10:52 PM

引用:
作者Rosette
這位先孫.....請參考新聞標題。

講話真的不要那麼嗆。


又來硬凹...

你有看清楚我我回什麼文你才回嗎???... :jolin: (該篇回文明明就講了三個情況的罰則...)
既然你回我第一篇文說 "我不住美國",那你有看標題嗎?這女的是在美國撞車的?

真是自己邏輯錯了不承認然後開始東扯西扯... 自己永遠不會錯,跟新聞中的人一樣 :stupefy:

sutl 2012-01-19 03:39 AM

引用:
作者路過
更深入的討論
我建議你可以去看看某部日本的電影
片名沒記錯應該叫"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
相信會得到你想要的
...

台灣這邊翻譯成 嫌豬手事件簿 ,有DVD可買可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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