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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說台灣沒死刑!!!]追求不成砍殺女學生176刀 王鴻偉死刑定讞.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52685)

KING-KNIGHT 2009-05-16 05:19 PM

有多少病人的家屬巴望著某些救命用的器官阿...
為甚麼這麼好的方法都沒人要附議咧?


至於那些被判15年以上的, 應該都要觀禮 -- 看死刑犯的 免麻醉器官移殖 .
:like: :like: :like:

三隻虎. 2009-05-16 05:22 PM

引用:
作者pingua
廢除死刑也是從他開始的,他這麼有魄力的人意志都動搖了


搞不好是某個巨貪怕被槍斃,所以才廢除的 :unbelief:

噓嘘尿布二代目 2009-05-16 05:26 PM

我是建議 台灣 味道人權人士

和受難家屬同住一年

還有這不知算政治口水

就是台灣人最愛靠北.... 的22 什麼的事件

被無限放大

那麼....被姦殺的女生...是不是也要按比例原則....

死的很慘耶....台灣人的人情味, 又跑哪去了

台灣人很nice的,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josephtsun 2009-05-16 05:31 PM

引用:
作者三隻虎.
搞不好是某個巨貪怕被槍斃,所以才廢除的 :unbelief:


這種政治性的言論就不要在這裡說...

uno 2009-05-16 05:37 PM

有死刑
就怕沒人執行啊~~~
好人越來越難當了
難怪日本會有死亡筆記本這題材
可能作者對社會也充滿了無奈與不滿吧
一堆該死的傢伙卻在外面逍遙法外的

三隻虎. 2009-05-16 05:37 PM

引用:
作者KING-KNIGHT
有多少病人的家屬巴望著某些救命用的器官阿...
為甚麼這麼好的方法都沒人要附議咧?


至於那些被判15年以上的, 應該都要觀禮 -- 看死刑犯的 免麻醉器官移殖 .
:like: :like: :like:


這個點子不錯~~~ :yeah: :yeah: :yeah:

momoo0o0o 2009-05-16 06:39 PM

死之前先還一下這幾年坐牢所吃的牢飯 :tu:

反正他家是有錢人

還這種小錢應該沒關係吧

FD3STYPER 2009-05-16 06:45 PM

引用:
作者三隻虎.
這個點子不錯~~~ :yeah: :yeah: :yeah:


+1,

我很樂意露臉動刀, 讓該員知道是誰切掉他的.

隔壁老王 2009-05-16 07:27 PM

引用:
作者三隻虎.
現在不是秦始皇的時代, :unbelief:

問一下馬後主吧 :think:


剛好昨天才寫了封信去總統府信箱,回覆嘛....大家應該可以預期的到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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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您好!
  謝謝來信,所提寶貴意見,我們已轉呈總統參閱,希望您對政府要有信心,繼續支持政府的各項施政與改革。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9.05.15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仍請至總統府網站信箱內填寫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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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276XXX
使用者名字 王XX
E_Mail
主題 死刑之現況與疑惑

總統先生您好,

自網路上查詢到的資料可知, 自2006年以來我國即沒有死刑執行之案例.然而弔詭的是,我國刑法的現況的確有死刑的存在,實際司法判定中也有確實的死刑定讞的裁決.然而自2006年以來卻沒有死刑執行的紀錄.

就目前資料而言,對於此類死刑定讞卻遲未執行的案件,似乎目前是因為法務部長並未簽署執行,所以無法繼續.然而個人認為這其中應該必須有所謂的行政責任必須承擔.

部長個人是否贊成死刑,在國家法律並未修改之前,部長有其職責完成行政程序所給予的責任,換言之,部長個人的看法不應該臨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就網路上法界人士的看法,目前即便部長不簽署執行命令,亦不會有觸法的問題,然而個人認為這點有很大的爭議,試想行政流程中必須同意才能實施的責任者,難道不需要為延宕而負起責任?

個人可以認同對死刑爭議的其中一個考量點是避免冤獄與誤判,然而這點應該是針對審理過程需要做加強,甚至定讞後若法務部認為有爭議之處,應該要求其所屬單位針對有問題之處重新釐清或要求重審,這也是為何死刑需要行政與司法兩部門同意的原因.

我國是否需要死刑的爭議個人認為是可以付諸公論的.然而在法令未修改之前,相關責任者必須依照國家目前的法令來完成所屬的職務與責任,將其置之不理絕非公務人員應有之表率,且若以此違法的行為為榮並沉浸在”零死刑執行”的光環中,實在令國人對司法感到沉痛的失望與不解.相信曾擔任法務部長的您應可理解其中想表達的部分.

感謝您撥冗看完這封信.

loveless. 2009-05-16 09:12 PM

引用:
作者BigDora
法律有死刑, 如果法務部長拒絕或故意不簽署死刑犯的執行令, 那就是失職.

還在當部長的時候, 有國家幫你頂著. 等到不當部長的時候......看看陳定南是怎麼死的就知道了.

鄭太吉案就是陳定南當部長時簽的

蘇建和三人案有五任部長拒簽,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葉金鳳、陳定南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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