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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2017-04-20 08:09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今天我才在跟人聊,臺灣所謂的"一罪一罰"根本就是虛的、假的,跟脫褲子放屁沒啥兩樣。

有時聽到一些判決,林林總總各種犯行鉅細靡遺地列出來,結論:判處(三百)八十四年徒刑。不過你知我知獨眼龍都知道,別說三百年不可能判,連八十四都不可能了;當然最後可能就是"合併執行"三年六個月之類的。

這其中有許多原則,諸如比例原則啦、啥啊啥的只有法界人士才懂我們一般小民不會懂的高深道理。這些道理我們不懂也還罷了。但我覺得好笑的是,既然最後還不是一句合併執行了事,那前面羅列那麼多罪行不是列心酸的嗎。.............



法界人士常在說刑法在於預防犯罪
但實際上判決根本在鼓勵犯罪
反正犯1件罪和犯100件罪,刑罰都差不多....

待會可能又有人要跳出來說,你們這群不進步的X蛋

人生現在才開始 2017-04-20 09:33 AM

只聽過女權自助餐
沒想到法律也有想吃自助餐的 :D

好萊塢電影看多了以為世界最通行的是英美法
然後在麥當勞吵著吃不到牛肉麵

Earstorm-5 2017-04-21 07:59 AM

到最後法律失效(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但君子要防嗎?)就會大家自己解決了~

ay1156 2017-04-21 12:29 PM

它如果去海灘殺人 還可以將罪名推給鯊魚
 
引用:
作者yz0547
他選錯時機殺了:stupefy:



它如果去海灘殺人 可以將罪名推給鯊魚
它如果去馬來西亞機場殺人 還可以將罪名推給小胖
它如果去巴黎殺人 還可以將罪名推給IS
它如果去大排殺人 還可以將罪名推給陳進興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roger214 2017-04-22 12:28 PM

引用:
作者DWEOOT104
我是不認為一定要死刑才有嚇阻作用

判無期徒刑也算夠重了

無期徒刑的最低假釋條件是執行25年

所等她25年出獄後,差不多是快60歲的老婆婆了


死刑不能嚇阻犯罪,從古到今都是,法律最根本功能在維持社會基本秩序,讓犯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然而如果這個懲罰不符合受害者跟社會共有認知呢?

法官考量了犯罪者有教化的可能,但有沒有考慮到這樣的判決會讓其他人覺得犯罪殺人沒什麼,只要表現出可教化的態度就不用死了,這種示範作用,不會鼓勵犯罪嗎?犯罪了不會鼓勵殺人滅口?反正殺不殺被抓到都是長期甚至無期而已。

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定有其國家的背景,這樣的判決,考量太多本國以外的因素,是最大的不負責任。

DWEOOT104 2017-04-22 01:33 PM

引用:
作者roger214
死刑不能嚇阻犯罪,從古到今都是,法律最根本功能在維持社會基本秩序,讓犯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然而如果這個懲罰不符合受害者跟社會共有認知呢?

法官考量了犯罪者有教化的可能,但有沒有考慮到這樣的判決會讓其他人覺得犯罪殺人沒什麼,只要表現出可教化的態度就不用死了,這種示範作用,不會鼓勵犯罪嗎?犯罪了不會鼓勵殺人滅口?反正殺不殺被抓到都是長期甚至無期而已。

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定有其國家的背景,這樣的判決,考量太多本國以外的因素,是最大的不負責任。

量刑多少要做全盤式考量

只考慮到教化或悔改,不考慮到懲罰或嚇阻,那固然是不對

但換個角度來說

只考慮到懲罰或嚇阻,不考慮可教化或悔改,同樣也是不對


量刑大小本來就是充滿灰色空間的東西,不是非0即1,也沒有人可以給絕對正確的答案

只要法律一天沒有修改成普通殺人罪唯一死刑

那負責的法官自然就必須基於自已的獨立判斷

去思考什麼情況下該判死刑

什麼情況下該判無期徒刑


其實

如果真的關心司法

那目前該關心的不是個案的量刑是太輕或重

而是所有司法官的甄選與淘汱機制

我個人以為這才是一勞永逸的方法

而不是每見一次就罵一次

但罵完之後,一切照舊,什麼都沒有變

因為法官只要說一句這是司法獨立,這判決是基於他自身的專業判斷

你就什麼理由都行不通了,除非你能抓到法官有收賄,不然罵再多都是徒勞無功

所以才要從制度面去改

舉例來說

法官要不要從終生制,改成任期制?

法官錄取資格需不需要有10年以上律師或檢察官資格?

法官要不要有一定名額採民選法官?

司法評鑑委員會是不是不該設在司法院底立,避免立場不中立、無法客觀發揮評鑑效果?

懲戒法官時的職務法庭是不是該由民選法官擔任,避免官官相護?

......等等

blair 2017-04-22 01:47 PM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法界人士常在說刑法在於預防犯罪
但實際上判決根本在鼓勵犯罪
反正犯1件罪和犯100件罪,刑罰都差不多....

待會可能又有人要跳出來說,你們這群不進步的X蛋

你們這群不進步的X蛋 :unbelief:

blair 2017-04-22 01:49 PM

引用:
作者s2588s
無期徒刑又怎能假釋

一罪一罰最後又怎可合併打折

你的意思是說60歲的人不會犯罪?

這些刑罰都太殘忍,那你當初為何要殺人?

一次大量採購當然有折扣啊~ :laugh:
哪有老闆不給優惠的~ :unbelief:

kawaine 2017-04-22 01:51 PM

引用:
作者Crazynut
今天我才在跟人聊,臺灣所謂的"一罪一罰"根本就是虛的、假的,跟脫褲子放屁沒啥兩樣。

..

李宗瑞應該覺得是真的有一罪一罰

blair 2017-04-22 01:58 PM

引用:
作者kawaine
李宗瑞應該覺得是真的有一罪一罰

他會不會是沒下訂單 :flas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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