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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2015-09-24 10:39 AM

引用:
作者drasil
基本上支持死刑的也是一樣啊,說的來來去去還是那幾句話,其實您就蠻明顯的...

上面不是要開戰,指出實情而已。

說廣一點,有很多價值判斷的議題,到最後往往都是變成雙方各說各話,這跟道理無關,跟人性比較有關係。


印象中商界人士曾提出一些折衷的妥協(商界人士認為:沒有什麼事是不能妥協的)方案。也就是許多朋友所說的"配套"(?),例如提高刑度,如果將重大刑案的犯罪者關久一點,那麼反對廢死的人可能許多都會轉變立場。

諸如此類的提議,廢死論者回應了那些呢?我沒有看到。

最後商界人士結論:這些廢死論者真是完全無法"妥協"的。

這話可不是我說的,到底是誰在跳針呢。

惡蟲 2015-09-24 10:43 AM

引用:
作者傳說
你自己都說了有至少有二個配套可以作
終生監禁不能先立法實行嗎?
廢死團體推動了嗎?


不能。

因為如果要推終生監禁,首先得先廢死。

不要太驚訝,這是台面上人物的想法,至少是佔據最高民意機關的那群人的意思。
所以現在的困境是,不廢死不能推終生監禁;但是目前民眾,至少是多數鄉民在無終生監禁下又不願意支持廢死。

知道問題在哪了嗎?

20世紀少年 2015-09-24 10:59 AM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其實face終極目標就是讓死刑冤案不再發生, 採取各種方法(各種流派?)

唯一解就是廢除死刑, 勢必得配上終生監禁,
然後衍生監獄不夠, 維持監獄運作的經費等問題...難度高

修改一下, 廢除死刑, 其他不變
人見人罵, 更慘

再退一步, 嚴格條件下, 才能死刑
這應該比較多人能接受, 至少我覺得有道理

結論就是...face要越接近目標(冤案率=0), 衍生的問題就更多
這是他們自己要權衡的事情

你可以選擇你可以接受的方法
極端face或是極端支持死刑, 我都覺得很不妥


引用:
作者Crazynut
印象中商界人士曾提出一些折衷的妥協(商界人士認為:沒有什麼事是不能妥協的)方案。也就是許多朋友所說的"配套"(?),例如提高刑度,如果將重大刑案的犯罪者關久一點,那麼反對廢死的人可能許多都會轉變立場。

諸如此類的提議,廢死論者回應了那些呢?我沒有看到。

最後商界人士結論:這些廢死論者真是完全無法"妥協"的。

這話可不是我說的,到底是誰在跳針呢。



引用:
作者惡蟲
不能。

因為如果要推終生監禁,首先得先廢死。

不要太驚訝,這是台面上人物的想法,至少是佔據最高民意機關的那群人的意思。
所以現在的困境是,不廢死不能推終生監禁;但是目前民眾,至少是多數鄉民在無終生監禁下又不願意支持廢死。

知道問題在哪了嗎?


有能力有目標的人繼續加油吧

到底是癈死聯盟的不回應還是民意機關的不妥協

就讓民眾繼續看下去吧.. .. .. .. ..

fannfu 2015-09-25 04:22 PM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阿你有去看廢死網站嗎, 你有了解原因訴求嗎? (請google 苗博雅)
你以為廢死主張都全都是"無配套無條件廢死"嗎
大多數人光看到"廢死"兩個字就嚇得半死, 管你說什麼先罵再說
說沒配套措施, 無言, 其實我以前也是拉, 哈哈
隨便提一個配套(廢死說的不是我)
很簡單, 就學美國的一個洲

---
馬里蘭州對一級謀殺被告的量刑選擇有死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以及有期徒刑。該法案修正了馬里蘭州對一級謀殺的量刑範圍:只有存有以下證據的情況下,(1)有DNA證據指向被告涉案,(2)被告出於任意性自白且該自白經過錄音錄影,(3)有錄影的證據決定性的指向被告犯案等三種情況下才可以適用死刑。如果案件的定罪證據只有目擊證人,該案絕對不能適用死刑。這份修正案使馬里蘭州成為全美擁有最嚴格死刑適用法律的州,也促使數年後馬里蘭州終究走向廢除死刑之路。 - See more at: http://www.taedp.o...



我不看那些紙上談兵,因為找一個中文造詣好的就能寫出來。
而國外的例子要套用也得要台灣的法律有跟上,但實際上呢?

以鄭捷的例子來說,若他有教化的可能,那該怎麼教化?誰來教化?教化若失敗怎麼處置?怎麼防範他教化失敗?怎麼避免他教化的過程因失敗又多死了幾人?

不是出來丟一句有教化可能就要大家接受,還拿人權來講,他是什麼咖小能拿自己一個人的人權來換多數被害者的人權呢?而一個無視他人人權的有什麼立場談人權?

就這麼簡單
廢死不是條簡單的路,但既然有心,就不該天真的以為寫寫理念喊喊人權然後就可以順遂的推動,民眾反對廢死的點他們有去試著理解和排除嗎

drasil 2015-09-25 05:40 PM

引用:
作者Crazynut
印象中商界人士曾提出一些折衷的妥協(商界人士認為:沒有什麼事是不能妥協的)方案。也就是許多朋友所說的"配套"(?),例如提高刑度,如果將重大刑案的犯罪者關久一點,那麼反對廢死的人可能許多都會轉變立場。

諸如此類的提議,廢死論者回應了那些呢?我沒有看到。

最後商界人士結論:這些廢死論者真是完全無法"妥協"的。

這話可不是我說的,到底是誰在跳針呢。

老實說,就算這些都做到了,也還是會有支持死刑論者是完全無法"妥協"的,所以除了立場之外,雙方的態度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我個人是覺得類似「總之老子不爽納稅養死刑犯(但是性侵犯就ok?)」的說法要比廢死的某些論述粗糙的多,可是很多人都吃這一套。

當然廢死一方也不乏一些寬恕博愛之類的奇怪言論,不過整體而言更有理性及邏輯性,只是比較反常識就是了。

以月為影 2015-09-25 05:43 PM

引用:
作者fannfu
我不看那些紙上談兵,因為找一個中文造詣好的就能寫出來。
而國外的例子要套用也得要台灣的法律有跟上,但實際上呢?

以鄭捷的例子來說,若他有教化的可能,那該怎麼教化?誰來教化?教化若失敗怎麼處置?怎麼防範他教化失敗?怎麼避免他教化的過程因失敗又多死了幾人?

不是出來丟一句有教化可能就要大家接受,還拿人權來講,他是什麼咖小能拿自己一個人的人權來換多數被害者的人權呢?而一個無視他人人權的有什麼立場談人權?

就這麼簡單
廢死不是條簡單的路,但既然有心,就不該天真的以為寫寫理念喊喊人權然後就可以順遂的推動,民眾反對廢死的點他們有去試著理解和排除嗎


你連看都沒看, 出來雞同鴨講, 花那麼多時間打一堆字
你第一句話套用在你這篇同樣適用

花點時間可以少打點廢話

以月為影 2015-09-25 05:48 PM

引用:
作者drasil
老實說,就算這些都做到了,也還是會有支持死刑論者是完全無法"妥協"的,所以除了立場之外,雙方的態度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我個人是覺得類似「總之老子不爽納稅養死刑犯(但是性侵犯就ok?)」的說法要比廢死的某些論述粗糙的多,可是很多人都吃這一套。

當然廢死一方也不乏一些寬恕博愛之類的奇怪言論,不過整體而言更有理性及邏輯性,只是比較反常識就是了。


其實問題點就只是
每個人對於死刑的容錯率接受度如何,

face也是有分極端和中間, 如果你是支持啥都不做, 也是另一個極端

如果公投死刑的存廢, 當你投下贊成死刑那一票, 你有成為劊子手的心理準備嗎
每個一冤死的人, 你都推了一把
還是你能非常從容的說, 干我屁事

傳說 2015-09-25 09:53 PM

每一個被罪犯殺死的人,你都推了一把
不過我想你大概能非常從容的說干我屁事....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其實問題點就只是
每個人對於死刑的容錯率接受度如何,

face也是有分極端和中間, 如果你是支持啥都不做, 也是另一個極端

如果公投死刑的存廢, 當你投下贊成死刑那一票, 你有成為劊子手的心理準備嗎
每個一冤死的人, 你都推了一把
還是你能非常從容的說, 干我屁事

河上和尚 2015-09-25 10:11 PM

引用:
作者滄桑v2
"檢辯昨激戰4小時,鄭捷律師屢以精神鑑定報告的合法性,及鄭捷有教化可能等問題,質疑合議庭沒有重作鑑定,是違反程序正義,但蒞庭檢察官駁斥,鄭捷犯行都有錄影畫面佐證,「事實勝於雄辯」,應速審速結將鄭捷判死。"


這個辯方律師 有問題 如果有精神疾病 那教化根本不存在 也不是重點
想出名也不是這樣搞的吧

以月為影 2015-09-25 10:17 PM

引用:
作者傳說
每一個被罪犯殺死的人,你都推了一把
不過我想你大概能非常從容的說干我屁事....


真替你國文老師感到無奈, 上面某位所說的無限跳針最佳範例

這種不看前文斷章取義的, 如果沒想要討論想吵架
除了腦補和扣帽子以外, 沒有啥論點可以說的話, 我看你還是別回好了
最後說一次給那些看到face就高潮的, 我不支持廢死, 支持有條件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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