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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愛國同心會那個大陸妹不能遣送回大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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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錯很大喔~~~根據過去放出來的影片~~~ 打得大多數都不是法輪功的喔~~~ :flash: :flash: :flash: 而且被嗆得也不是法輪功的而已喔~~~ 如果在愛國同心會身上搜查到毒品或刀械會如何啊??? :flash: :flash: |
引用:
法輪功在101擺攤 不代表愛國同心會可以打他們 愛國同心會不是執法單位 更何況執法單位也沒有權可以打人 同理可證 死小孩在教室牆上塗鴉 搗蛋的同學也沒有權力扁他 如果您的道理可行 開車在路上 看到有人過馬路不走斑馬線 難道就可以闖紅燈把他撞死嗎 然後再來跟法官說 最重要的立基是"行人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請先對這個先決條件有理解... 這樣的論述不是很瞎 |
引用:
所以把塗鴉的死小孩趕走,搗蛋的同學就會從良不再搗蛋嗎。 更何況,法輪功在101門口發傳單,雖然不爽,但他違反了哪條法,這個死小孩不是在教室牆上塗鴉,而是在校門口發傳單,行為不爽,傳單內容不爽,但是他違反了什麼法,就算真的違法,也不該是由另一個暴力團體用違法的打人來解決。 |
引用:
除了法輪功的成員被打之外 還有其他真實發生的案例 警察被踹----警察離開,愛國同心會自然會離開 路人被打----路人離開,愛國同心會自然會離開 愛國同心會包場自然沒有人會被打?? |
引用:
還請提供影片, 我看到的影片大部分被打的是法輪功... 至於嗆聲, 台灣各議會每天都在嗆啦... 不管在誰身上搜出毒品或違禁品都是直接請去分局吧... |
引用:
所以啊,就把法輪功搞走就解決問題了啊。 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不就是不要在101發生沖突? 搞走了就不會在其他地方起衝突?至少目前也沒證據顯示會在其他地方起衝突。 畢竟,法輪功擺攤也不是只有101一攤。 搞走法輪功剩下愛國同心會?非也,既然能搞走法輪功,愛國同心會還不走的話,就用同樣手段搞走就好。 會不會從良?那是之後的事… 但在現在的情況看來,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法輪功不告,警方也無從介入。 就像你看到學校同學打架,打電話報警看看警察會帶誰走… |
引用:
你知道那些人是整天都畜生的在罵人嗎? 若有人在你家門口整天說你畜生, 希望你也能尊重他們的言論自由哦! :D :D |
引用:
這有什麼好想的,每次都打人鬧事,直接提報流氓組織,勒令解散啊 再穿戴那個組織的標記就抓人扣留,真的要幹,法律還是凌駕於政黨的 講一堆廢話就是敢不敢做,有沒有心要做而已。 |
引用:
很好, 用邏輯來討論事情就清楚很多了嘛... 警察, 路人被攻擊的原因是什麼? 是因為有愛國同心會-->所以要處理愛國同心會. 為什麼愛國同心會會在那邊-->因為法輪功在101廣場擺攤 那法輪功能不能合法在101廣場擺攤?-->不行 所以解決方案就很清楚了阿, 把違法在101擺攤的法輪功搞走-->愛國同心會就走了-->警察跟路人就不會被攻擊了. 如果法輪功走了, 愛國同心會沒走怎麼辦? 怎麼搞走法輪功, 就一樣怎麼搞走愛國同心會嘛... 這邏輯有這麼難懂嗎? 至於"不該打人"社會觀感, 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當事人不告法治機關是不過問的. 也就是你看到路邊有人在打架, 就算你報警, 警察也只能把雙方當事人帶回警局問問受害者要不要驗傷要不要告, 受害者不提告也就只能道德勸誡一番, 雙方各自回家... 那這時, 在沸沸揚揚搞肉搜的鄉民........ |
又有人在偷換觀念了.....
搞的跟某些政客一樣 講些似是而非 傷害民主的話 只有阿呆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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