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真的不喜歡現狀...奇怪的社會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47727)
|
---|
直接封鎖 實際多
講不過只會跳針 :unbelief: 健保無藥醫 |
引用:
你這個支持廢核民調有77%的狀況下,在現行公投法門檻下,需要這77%的民意有87%的投票率,才能通過廢除核四公投,根本就算錯了好不好!!! 支持廢核的民調如果照你提的數據,那就是全國有投票權的人之中77%(民意調查會先問被調查者是否具有投票權)去投票的話,會贊成廢除核四。 那這77%如果投票率百分之百,那鐵定通過廢除核四。但實際投票,不會有100%的投票率,因此,77% * 65%(投票率) = 50.05%,支持廢核的人有65%的人到投票所投票,就算擁核的人一個也沒去領票,也可以通過。並非如你所算的87%投票率,請不要再誤噵大眾了!!! |
引用:
你有看過哪場籃球賽主場隊伍一開始打的時候先從100:0開始記分的,辦一個不公平的投票有什麼意義?要嗎就光明正大,公平公開的打一場,連公平的比賽都不敢,只會嘴砲叫囂。 |
我對公投法的問題 真的有點模糊不清
有沒有哪位可以告訴我 到底是 所有有投票權的人口中的二分之一參與投票 "並且"超過所有出席投票人數二分之一贊成 才成立 還是 所有有投票權的人口二分之一參與投票 "同時"要達到所有具備投票權人口的二分之一 才成立 我真的搞不太懂到底是哪個 因為一直以來聽到的是上面那個阿 1900萬人 達到二分之一 就是950萬出席 然後950萬的二分之一 475萬人投贊成 就成立 合情合理啊?! 如果是後者就不太合理 要超過950萬人同意太難了 哪位幫我解答一下 能秀出法條更好 |
引用:
你們兩邊算法不同 1800*0.77=1386 (不扣25%投票民眾) 1386*x=900 x-=65%(四捨五入) 1800*0.75=1350 (扣25%投票民眾) 1350*0.77=1039.5 1039*x=900 x=0.87%(四捨五入) 所以你直接回他一句就好了:為什麼75%平均投票人口要為核四議題服務? 引用:
他們只是想吵25%不投票民眾直接列入反對票,對反對方有利,而利用這點吵門檻,順便吵議題正反面 那請那些人告訴我嘛,不投票的民眾要放哪嘛? 既然議題正反有問題,那就吵議題正反呀,一直吵門檻幹什麼啊??? 還有那個吵簡單少數的,我上面就寫過根本不是什麼先進國家公投共識 有些先進國家還沒有全國性公投呢,吵什麼!? 引用:
這跟100:0有什麼關係??? 民調77%耶??? |
引用:
不對,這77%是當受訪者被問這題:你支不支持廢除核四。如此而已。(而且只是個取樣值,不能把它當成真的值來算。) 並沒有區分受訪者是不是每次投票(重大投票)都會去投? 或說,並沒有問受訪者一個問題;您是不是屬於每次投票都不會去投的人? 也就是說,某個人若是每次都不會去投票的人,但是,電訪員只問他:支不支持廢除核四。他當然只有二個答案,支持或不支持。他若回答支持廢除核四,但他又不會去投票。可不可能,當然可能。 也就是說77%的人裡面,也有可能包含那25%永遠不去投票的人。 所以民調值要要乘以 0.75才比較合乎邏輯。請從交集聯集的方向去想。 以上供參,沒有要誤導什麼人.我可能講錯,你也可能講錯.何必口氣不好。 |
我覺得真的滿怪的
所謂民調77% 指的是一種平均的採樣吧 如果民調夠公正 方法夠好 採樣數夠多 那就代表 不管出席率多少 投票結果都會是總參與投票人的77%啊?! 所以只要有超過2分之一有投票權的人出來投 剩下投票數不論是多少 都會是77%贊成阿 幹嘛算一堆有的沒的阿 你去算77%再乘以投票率 問題是反方也是會有投票率問題啊 也是要乘以投票率阿 所以比例 什麼叫百分比77% 意思就是說 不管在哪裡抽10個人 都會有七個贊成阿 關投票率什麼事啊 天啊~~ 難不成你們擔心總出席投票人口會達不到二分之一? 若真達不到 那就代表這議題根本不重要阿 自己人氣不夠 還怪門檻高 總統大選藍綠加起來都70幾趴了 遠超過二分之一 第一個二分之一 是正反藍綠都加一起算超過2分之一耶?! 這樣也搞不清楚? 還是說穿了你們怕對方號朝抵制 造成51%不出席投票 那我告訴你 若51%可以被國民黨反動員號召不出來投票 那代表他是站在相對多數的那邊 他才是主流 因為51%的人支持他 就這麼簡單啊 如果大家都恨國民黨 恨政府 那他怎麼可能可以反動員到51%不出來投呢 喜歡說自己是主流民意 連這個翻底牌的自信都沒有嗎? |
引用:
又跳針,那就來個公平的投票啊,為什麼不,就是不敢嘛。其他任何的投票有把不投票的人歸到任何一方嗎,沒有嘛,那為什麼公投就要? 不敢正面回答,只好跳針對其他不著邊際的地方擺弄一下,跟小孩子吵架一樣,拜託,像個大人好嗎。 |
引用:
比較有爭議的應該是有人是無法出席,但被歸在某一方。 但說真的,這種真正不是虛設題目的重大議題,用反動員不出席的方式來訴求,2016也別選了。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59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