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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綁鐵鍊力抗市府強拆! 文林苑王家300人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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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您講的沒錯,有些討論一直在講法律如何如何,實際上,台灣有那麼法制嗎?還是比較偏人治呢? 現況來看,法律的執行,很多時候還是看主事者的心態跟打算(還是利益糾葛!?),ETC的例子擺在眼前已經那麼明顯了,而且那還不是惡法... 個人對政府失去信心已經很久了,台灣離法治國家還遙遠的很! |
引用:
台北市政府說依法行政 不知道它健保費給了沒?? 違建拆完了沒?? 法律會因對象而有不同解釋那叫"人治" |
這件事政府是依法行政沒錯, 看不出有玩弄曲解法律. 問題是法律擺明就是寫成這樣要方便建商.
聰明的人懂得一開始就要設定對自己有利的遊戲規則. 不然你們以為各個利益團體在立法院是在喬三小? |
最後,法官裁決,如果公聽會通知書採到達主義的話,「則公聽會之舉辦將曠費時日,而陷整個都市更新程序延宕至不能進行之窘境,顯失立法之原意,故關於公聽會期日及地點之通知,應採發信主義…至於應受通知者實際有無收受該通知在所不問」。(判決書P.13)
就這樣,王家到底有沒有收到相關程序通知,對法官來說都不重要,也無法被視為程序瑕疵。王家,敗訴了;一場他們自始至終都不同意,只在最後階段才接獲通知的都更案,仰賴「多數決精神」與「發信主義」的法治基礎,勝訴。 99年5月26日,王家敗訴判決確定。100年5月,郝龍彬對媒體表示,北市府執行公權力「責無旁貸」,將編制警力執行都更條例第36條,於8月拆除王家。 至於那些錯誤、有塗改痕跡的發信地址,以及不曉得究竟從何而來的「大廈管理委員會」,就連在判決書中,都沒有再被樂揚與法官提及… http://pnn.pts.org.tw/main/?p=28993 |
689萬人的選擇
不容詆毀 |
噎奶~
玩的很開心嗎? |
引用:
+1 然後一堆人只會罵政府鴨霸硬拆。大多數人沒注意到是立委立了這個惡法 聰明的立委都不出聲,反倒是北市府成了箭靶 |
引用:
發照單位是? 未徵收完成就允許預售屋賣出的主管單位是? |
引用: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北市府跟同意的立委顏色一致吧 |
引用:
感覺這次特別激動啊… :c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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