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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綁鐵鍊力抗市府強拆! 文林苑王家300人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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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希望,用行動來表示,花個10分鐘,查一下你的立委哪位,寫封信告訴他你的感受,不然,我昨天寫的可以給你直接改名寄出。 說真的寫封信跟回PO的時間差不多,消極的希望,不如主動的要求。 共勉之 姚立委您好 我是台北市大同區的選民 林xx,針對這次士林文林苑的都更案及現行的都更法,我有些想法與意見,希望我的區域立委能夠為我喉舌。 士林的文林苑案,王家二宅已經拆除,米已成粥,多說無益,更何況台北市政府及建商於法有據,雖然行事草率,於法並無過失之處,這就不多談了,為避免流於藍綠之爭,小弟先說明我認為此次案件並非完全郝市府之過錯,或是任一方的過錯,此次的問題,之後也會再發生,主因還是現行都更法是為惡法,在非為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與憲法牴觸,傷害到基本的國民人權財產權。 都更本是政府美意,新修立之都更法為方便行事,避免所謂的”釘子戶”藉機獅子開口,阻礙建案的進行,這是必須的法條,可是在都更法設立思考不周的狀況下反而造成這次居民,建商,市府的三輸情形,實在應非大家所樂見。 這次最主要的爭議在於參與都更與否,王家在未表明的狀態下,就被強迫加入,這種法令有方便廠商之嫌,也容易照成建商與居家的衝突,照成社會,建商,與居民的大量多餘成本付出,在此可否請立委商討是否有修改的必要。 都更是政府的美意,都更法的立意也是為了讓都更更加順利,可是像是此類細節並沒有完全站在屋主的立場考量,容易照成三傷的情況,可否請姚立委發動修改,以免政府及立委諸公的美意成為圖利建商的工具,傷害到人民的權力,增加大量的社會成本。 感謝您 台北市民 林xx |
引用:
有沒有心機是你覺的很重要的, 反倒拿來問我? 你要繼續狀況外是你的權力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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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人:本院保證不會置身事外,王家子孫若需證婚或借用婚禮場地,本院絕對全力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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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啥才藝只能靠腥羶色的藝人這樣就算了 一個民選首長這樣玩還有人力挺認為是有能力有魄力 :stupefy: |
引用:
非常正面的做法~ GJ :agree: |
有個問題
據報載 這問題已經3年多了 3年 不算短 可以做很多事了 怎麼沒有任何團體單位 申請釋憲 或PUSH立委 推動修法? 非得到事情到一發不可收拾 才來謾罵 |
引用:
我很佩服你們可以忍受他跳針跳這麼久 :laugh: :laugh: :laugh: |
少回一個
TO:重生 不一定要成交 但是他們開的跟鄰居的都一樣 而鄰居吃了 王家不吃~~ 在我們局外人不了解的情況下 所以很多人都以為王家拿翹~~ 我不知道王家人當初知不知道土地容積率高可以多蓋1~2層 這畢竟是後話 但是若照你這樣說 王家位處要津只是一個算是還可以的價錢~這建商的誠意也不是很夠. 這等於直接宣告王家心機很重 |
引用:
王家要高額賠償這件事先不談,老實說我覺得這件事還挺有問題的. 你點出一個問題. 為什麼建商可以不經過土地合法所有權人的同意就賣掉他人的土地!? 這件事情竟然還可以經過政府同意!? 那麼建商是不是可以借用都更名義來便宜行事呢? 而且....文林苑是建案喔!不是什麼公共建設喔! 仔細想想是誰在賺錢呢? 都更法的弊端出現了,立委諸公們會修嗎? :unbelief: 引用:
我也這麼覺得.... 還心機..... :unbelief: 做啥跟他在這個詞彙上繞圈圈呢? |
引用: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就算王家有他媽天大的心機 現在建商的心機明顯先達成了 你到底想表達甚麼 就許商人爭取最大利益 不准平民爭取最大利益是吧? 巄吼哩橋哥嚇阿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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