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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2012-04-14 06:50 PM

記得曾有推理小說編寫類似的劇情,同卵雙胞胎驗DNA一致(以早期的技術),供詞當然都聲稱自己無辜,無法斷定誰幹的,結果無法判決哪一個有罪。

聽說早期好像真的有發生過這種事?

引用:
作者無想轉生
雖然我也很不爽,

但是這個判決感覺跟法官無關,

這個是檢察官怠惰無能才會有這種判決吧....


上來的資料連駕駛是誰都搞不清楚,

各位要是法官也不敢亂判吧.....


你確定他只是"怠惰無能"嗎?……

近年來,我逐漸開始懷疑,撿茶官是否懷裡揣著什麼奇怪的東西……

老鬼 2012-04-14 06:51 PM

引用:
作者阿魯米
外行的我有疑問?
檢查官的起訴書,法官不能退回重寫嗎?
非得做出判決嗎?

看這次判決,我猜連檢查官要告"哪一個人"都不知道吧
所以二個一起告,把問題丟給法官.....

二人同行,殺人無罪.....eo4!以後做啥事都要揪團嗎?

刑事上判無罪,本來就等於退回重寫
反正判無罪還是可以上訴呀

而且刑事上無罪不等於民事也無罪

cmwang 2012-04-14 07:10 PM

引用:
作者老鬼
snipped....
而且刑事上無罪不等於民事也無罪


民事只有勝訴或敗訴兩種結果,不是有沒有罪:ase:ase....

xiangnansu 2012-04-14 07:11 PM

收錢無罪ㄌ :tu:

LALALOVE 2012-04-14 07:14 PM

引用:
作者erai
要怎麼推銷鬼島到國際呢?

兩人成行,無罪定讞

沒錯,我覺得這是這案子奇怪的地方

從案發開始陳奕政就承認是自己開車,而且葉陳輝與陳奕政對於是誰開車的說法都通過測謊
但是高雄高分院採信目擊者證詞,認定駕駛為葉陳輝,判陳奕政無罪定讞

然後王銘麟(被撞者)改告葉陳輝過失重傷害,陳奕政涉嫌頂替。但高雄地院另一合議庭審理時,卻不採信目擊者證詞,而認定駕駛是陳奕政
所以,葉陳輝不是駕駛,無罪;而陳奕政是駕駛,所以不算頂罪

雖然高雄地院合議庭認定陳奕政是駕駛,但因陳奕政已經無罪定讞,且過聲請再審期限,無法再救濟

所以.....
兩人成行,無罪定讞?

cmwang 2012-04-14 07:16 PM

引用:
作者xiangnansu
收錢無罪ㄌ :tu:


提出指控的人"必須"負責提出證據,沒有確切的證據還是別替自己沒事找事吧:ase:ase....

xiangnansu 2012-04-14 07:18 PM

沒規定車子同時只能有1個人駕駛ㄅ :D

例如一個控制空方向盤、一個踩煞車油門

所以2人都有罪 :D

賤人玩陰的你就要比賤人更陰、除非你收錢辦事 :D

cmwang 2012-04-14 07:22 PM

引用:
作者xiangnansu
沒規定車子同時只能有1個人駕駛ㄅ :D

例如一個控制空方向盤、一個踩煞車油門

所以2人都有罪 :D

賤人玩陰的你就要比賤人更陰、除非你收錢辦事 :D


請問一下如何證明一個控制空方向盤、一個踩煞車油門啊:stupefy: ....BTW,鵝還是提醒您一下,提出指控的人"必須"負責提出證據,沒有確切的證據還是別替自己沒事找事吧:stupefy: :stupefy: ....

xiangnansu 2012-04-14 07:24 PM

引用:
作者cmwang
請問一下如何證明一個控制空方向盤、一個踩煞車油門啊:stupefy: :stupefy: ....


牠們不是都承認自己是駕駛了ㄚ、還需要證明嗎? :D

cmwang 2012-04-14 07:29 PM

引用:
作者xiangnansu
牠們不是都承認自己是駕駛了ㄚ、還需要證明嗎? :D


請參閱一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看清楚刑事訴訟到底是怎麼玩的再說吧:ase:ase........

引用:
第 156 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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