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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ko 2008-06-14 09:08 PM

引用:
作者Cudacke
是少一個對手,
只不過擊敗對手跟打假球讓對手少一個,
就是有沒有運動精神的定義而已,
你早說了但是說錯了, 偶也是早就這麼說了.


不對,南市已經被擊敗過了,只是其他隊認為他的威脅性較大,
所以做出選擇。你說的理論沒錯,但是定義錯了。那是運動精神
被你定義了,所以你認為它們錯了。

如果當初比賽是淘汰制,會發生這種狀況嗎?
所以我認為沒錯,這利我的認知是冠軍,與你認為的場外利益不同。
所以這部分你認為你早說,其實是錯的。因為我們指的根本不一樣。

引用:
作者Cudacke
所以是場外利益阿!
而且是為了場外利益打假球.

我認為是場內,因為他們兩隊都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戰法,是在賽制下
可以提升名次的方法。所以跟你認知仍然不同。畢竟她們的目標是贏得錦標,
而不是簽賭。所以很可惜,還是場內,建議你把你的場放大一點吧。

目標只有一場比賽?那你又不要放到一顆球的對決?以壞球吊打者?
有運動家精神就正面對決吧!也可以放到長遠的冠軍,例如某a隊晉級季後賽,
a對b隊的戰績好,對c隊戰績差,卻又碰上b、c再搶外卡。

所以a與b打的時候故意派新人上場,使b取得外卡。c則被淘汰。以利於
季後賽的競爭,我仍然認為這是技巧,不是沒運動家精神。c那麼厲害就不要搶
外卡,靠自己戰績吧。

所以就這部分認知而言,你是錯的。
引用:
作者Cudacke
職業運動的球員打球除了冠軍以外,
賺錢養家本來也就是一部分,
事實上如果已經到了打假球的程度,
那不管是為了冠軍, 還是為了錢,
都是一樣的意義,
就是沒有運動精神.


是阿,不過就我以上的舉例,如果該隊是為了總冠軍,我認為這是很好的策略。
閃避c隊!

整天硬拼?是棒球大聯盟看太多了喔 :laugh:
引用:
作者Cudacke
簽賭是為了場外利益,
就跟現在討論的打假球得到場外利益一樣.

運動冠軍的意義本來就是建立在有運動精神的比賽下,
當運動不在有運動精神,
冠軍也自然失去其意義,
簽賭的冠軍沒有意義,
同樣的打假球因而得到的冠軍也沒有意義.

跟前面一樣=.=重複的話不要講太多,因為是場內利益。
而且這樣取得冠軍,我認為球隊不只有好球員,還有好教練,
能夠透過巧妙的安排閃過強敵。

引用:
作者Cudacke
這就是沒有運動精神,
就這麼簡單,
跟眼光狹不狹狹隘無關.

對阿=.=就這麼簡單,一切都是眼光問題....
話說你怎麼要一直自我定義運動精神 :laugh:
你是編字典的阿,還是你是聖人?這世界的道德觀
跟你不一樣就不行,你的想法是人類的準繩?

其實這不怪你,其實古時候對女人的標準,像是啥無才便是德阿,
還有啥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不可以拋頭露面等等規矩。也是到後來
隨著文明的進步而得到改善。

你可以繼續....
引用:
作者Cudacke
果然你不懂運動家精神,
你根本沒有比賽過 5000 吧!
不然根本不會講什麼 5000 不盡全力的蠢話.

分配體力跟盡不盡全力根本是兩回事.
不是分配體力就叫做不盡全力,
唉.. 原來你不指沒有運動精神,
根本要扯運動都對運動沒概念,
難怪你不懂運動家精神.

早跟你說了大智慧跟小聰明是不一樣的.

咦..原來是兩回事=.=
你還真有大智慧阿,我小聰明就好。那兩隊也只是耍耍小聰明而已
分配體力跟盡不盡全力是兩回事,分配得分也跟進不盡全力是兩回事。

而且我沒有要扯運動=.=我是再討論賽制的規範,像你這樣不用大腦...
跟義和團有啥兩樣?運動家精神你懂不懂我不知道,扶清滅洋你倒是很在行 :D

Gix12709 2008-06-14 09:35 PM

引用:
作者piyoko
還全力以赴咧=.=,你跑5千公尺一開始就盡全力阿....

還扯到啥公民道德成績咧....你還在念幼稚園阿=.=
要比這個,我告訴你陳水扁都考得比你高咧....
發言要有邏輯,鬼吼鬼叫不見得比較有理=.=,你去演娘家比較快 :laugh:


沒有全力以赴的比賽,有值得看的意義嗎?
跑5000這種爛例子都出來了,一開始衝刺,後面有力完成比賽嗎?

邏輯?看你回文的方式已經很清楚了,強迫別人跟著你的邏輯走罷了。

In the name of all the competitors I promise that we shall take part in these Olympic Games, respecting and abiding by the rules which govern them, committing ourselves to a sport without doping and without drugs, in the true spirit of sportsmanship, for the glory of sport and the honour of our teams.

來,請給我一個解釋跟定義,再看看到底是誰的邏輯比較正常,也想想為什麼只有你被質疑。

ps.看來德國這的幼稚園生比台灣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理解什麼叫做Sportsmanship。

lobben 2008-06-14 10:23 PM

球場談棄保....
我記得棒球經典賽
中華隊認為打不贏日本,可以拼韓國,中國不能輸
最強的投手放在比較有把握的對手上
林恩宇對韓國...正常
潘威倫對中國 :stupefy: :jolin: :jolin:
對日本一開始就打算用剩下的投手玩車輪戰....也埋了一堆伏兵
但是士氣大崩盤,最後還是被提前比賽
算了 這是迫於無奈"現實"
不算沒運動家精神吧

理當天真無邪快樂打球的小球員就要接受這樣下三濫的戰略
不管是為了學校招生還是教練為了拿冠軍...
這未免太沉重了....
慢慢的會忘記打球應有的態度是甚麼 :stupefy:

piyoko 2008-06-14 10:34 PM

引用:
作者Gix12709
沒有全力以赴的比賽,有值得看的意義嗎?
跑5000這種爛例子都出來了,一開始衝刺,後面有力完成比賽嗎?

邏輯?看你回文的方式已經很清楚了,強迫別人跟著你的邏輯走罷了。



1.你怎麼隻到那兩隊萬一在冠軍戰碰頭,不會使儘全力?
2.他現在不先把沒把握的做掉,後面贏的勝率會增加嗎?

我覺得你無法格物致知,所以才會覺得例子爛。如果只是看問題表面,那只能說你的層次
就是膚淺。

而且我並沒有要別人跟著我的邏輯走,所以我只指出你不合理之處,而並未提出
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進而使得既讓所有隊伍得到絕對的公平性而又能讓閣下
認為有運動家精神。所以要說我又建立啥邏輯?那你就是沒邏輯的地方了。

引用:
作者Gix12709
In the name of all the competitors I promise that we shall take part in these Olympic Games, respecting and abiding by the rules which govern them, committing ourselves to a sport without doping and without drugs, in the true spirit of sportsmanship, for the glory of sport and the honour of our teams.

來,請給我一個解釋跟定義,再看看到底是誰的邏輯比較正常,也想想為什麼只有你被質疑。

ps.看來德國這的幼稚園生比台灣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理解什麼叫做Sportsmanship。


我認為你貼這段毫無意義?因為我從來沒有打算定義運動家精神,但是有人卻用自己的
觀念來認定符不符和運動家精神,我既然說他是錯的,我怎麼會犯同樣的錯呢,坦白說
你的層次好低。建議你發言不要憑著一時腦充血就發言。(喔,我想你大概會說你心平
氣和吧,如果心平氣和就這樣,那我開始為你腦充血的時候擔心)

ps"ps.看來德國這的幼稚園生比台灣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理解什麼叫做Sportsmanship。"基本上看不懂這句話的邏輯在哪?

如果有人認同"ps.看來德國這的幼稚園生比台灣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理解什麼叫做Sportsmanship。"這句話放諸四海皆準就出個聲吧....

Gix12709 2008-06-14 11:24 PM

引用:
作者piyoko
1.你怎麼隻到那兩隊萬一在冠軍戰碰頭,不會使儘全力?
2.他現在不先把沒把握的做掉,後面贏的勝率會增加嗎?

我覺得你無法格物致知,所以才會覺得例子爛。如果只是看問題表面,那只能說你的層次
就是膚淺。

而且我並沒有要別人跟著我的邏輯走,所以我只指出你不合理之處,而並未提出
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進而使得既讓所有隊伍得到絕對的公平性而又能讓閣下
認為有運動家精神。所以要說我又建立啥邏輯?那你就是沒邏輯的地方了。


這點非常有趣,有何不合理之處?你的質疑一開始就不成立,就像是上面有人說過的,調整體力跟全力以赴是不能畫上等號的,當你的例子打從一開始就不成立的時候,想讓人覺得你的邏輯深奧都很難。
另外,制度有問題是一回事,但是這不代表假比賽就不該被抨擊,所謂惡法亦法。

引用:
作者piyoko
我認為你貼這段毫無意義?因為我從來沒有打算定義運動家精神,但是有人卻用自己的
觀念來認定符不符和運動家精神,我既然說他是錯的,我怎麼會犯同樣的錯呢,坦白說
你的層次好低。建議你發言不要憑著一時腦充血就發言。(喔,我想你大概會說你心平
氣和吧,如果心平氣和就這樣,那我開始為你腦充血的時候擔心)

天啊....好久沒看到pcdvd出現這麼老套的激將法了 :jolin: :jolin: :jolin:
你應該不是不打算定義,而是你根本沒有所謂的運動家精神吧?
制度有漏洞,鑽漏洞的人就沒錯?這是什麼觀念....回小學把公民道德重修一次吧。

ps.要談邏輯,先把你的錯別字改一改,跑出一堆錯字只會讓人覺得你正在腦充血,連選字都不會了。

後面這篇給你自high吧,懶得回你了,跟歪曲邏輯的詭辯筆戰沒意義 :unbelief:

piyoko 2008-06-15 12:41 AM

引用:
作者Gix12709
這點非常有趣,有何不合理之處?你的質疑一開始就不成立,就像是上面有人說過的,調整體力跟全力以赴是不能畫上等號的,當你的例子打從一開始就不成立的時候,想讓人覺得你的邏輯深奧都很難。
另外,制度有問題是一回事,但是這不代表假比賽就不該被抨擊,所謂惡法亦法。


不合理之處我於前文都點明囉,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畢竟我只是上來喇喇嘴砲,
瀏覽器應該有2,30個tab了吧,所以還是請你自己想一想吧。不過我認為那不是我的質疑
,而是我的看法,並且以例子表明,你認為不合理應於不合理之處以合理方式說明,而不是
以主觀之觀點下定義。

我的邏輯一點都不難,德國....你懂得 :laugh:
制度當然是一回事,不過在制度範圍下所做的策略是被允許的。
不代表使用策略就叫假比賽。故意四壞也不叫做假四壞。

引用:
作者Gix12709
天啊....好久沒看到pcdvd出現這麼老套的激將法了
你應該不是不打算定義,而是你根本沒有所謂的運動家精神吧?
制度有漏洞,鑽漏洞的人就沒錯?這是什麼觀念....回小學把公民道德重修一次吧。

ps.要談邏輯,先把你的錯別字改一改,跑出一堆錯字只會讓人覺得你正在腦充血,連選字都不會了。

後面這篇給你自high吧,懶得回你了,跟歪曲邏輯的詭辯筆戰沒意義


科科...我還真看不出來哪裡有激將法?是我用的嗎?我連將都沒看到,怎麼雞阿Q_Q
況且我認為輕率的下定義都會造成偏見,這也就是為啥往往要組成委員會的原因。
不是像你在連續劇看到的阿,大哥 :stupefy:

制度有漏洞,就可以鑽漏洞...對阿,沒錯阿=.=
尤其是在像這樣攸關勝負的地方,更是該做!如果你在幼稚園的比賽這樣做
我當然會瞧不起你啦,不過這樣規模的比賽,用出來是合理的。很多大比賽
都有這樣的例子,你少見多怪罷了。所以只能像南市一樣,當個輸家在那邊哀嚎。
真實的世界就是如此,不爽的話去跟美國抗議好了,超級亞利安人....XD

整天在課本裡的公民道德打轉~"~....我只能希望你快快長大。社會大學是不
採用你那本課本的 :laugh:

ps.我想你應該很少看到我的回文吧,我都放給電腦自動選的,反正我認為看的懂我的文
的人程度應該不至於如此低落,道理站不住了,就只會說錯字XD,那我相信你的程度跟
下圖應該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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