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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人違規在先,要賠償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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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疑問,傷有這麼重嗎? 兩點: 1.月收入有七萬,請對方提出薪資證明。 還要查清楚不是人頭公司,怕的話請對方同時要提出該公司的勞保幾付的証明。 2.有半年不能工作,請對方提出醫師證明。 |
引用:
回應標題,你朋友當然要賠償說。 除非適用於絕對路權的情況,不過我同事的朋友有問過。聽說要上最高法院才行.... 只是聽你敘述的情況,對方明顯違規說。這點是可以拿來降低責任歸屬的百分比說。 其實通常上法院判賠的八成都會比較少,因為法官不是呆子。 會針對開出的理賠金額最合理性的刪減,再造責任歸屬去判賠的。 而你朋友撞到人自己有受傷嗎(一點擦傷當可以)?有的話有驗傷並開立證明嗎? 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對你朋友提出告訴的話,你朋友就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同樣情況你朋友也可以同法對待.... 這樣在一般"以刑逼和"的用伎倆下,你朋友比較不會處於下風。 一時只想到這幾點,要上班了。 |
說到這個, 提供一下我同學的親身經歷好了..
住嘉義的版友們要小心大白天騎腳踏車的阿伯呀.. 我同學之前在馬路上連擦到都沒有, 騎乘的機車距離阿伯的腳踏車還有5公尺左右時.. 阿伯就自己仆街了, 然後勒索我同學要醫藥費; 同學苦找不到目擊證人, 因為是在農間道路.. 後來整件事情鬧到學校去, 就只能啞巴吃黃蓮地認賠了事.. :jolin: 所以說呀, 在嘉義如果看到老伯伯大白天騎著腳踏車的話, 寧願從快車道騎過也不要跟在他後頭.. |
引用:
1.不曉得,對方是餐廳老闆,只是聽他說他有時候會兼差,現在手腳受傷不能兼差,他在事故發生當天有沒有驗傷或就醫紀錄(現場警察跟他兒子、我朋友這一邊都請他擦個藥之類的,他說不用) 2.他於事故當日都沒有就醫紀錄了,總不能過幾天自己去撞牆然後驗傷賴給我朋友吧....=.=,他如果開的是二月份甚至是三月的單據,我朋友可以否認是他的緣故導致他受傷嗎? |
引用:
有目擊證人證明是行人未經行人穿越道闖紅燈,證人也肯證明, 線再事情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如果行人未提出事故當日的驗傷單,我朋友可以質疑吧。總不能闖紅燈自殺還跟合法用路的用路人要棺材錢吧.... |
引用:
那你同學幹麻停下來??? :shock: 頂多騎過去幫忙打個電話幫忙叫救護車就好了 阿伯可能很和藹可親,但誰知他的家人 :stupefy: 這社會變的冷漠不是沒有原因的...... |
七萬勒!~
告他了啦 順便跟他求償 真的得理不饒人耶 如果在斑馬線上撞了他可能有點問題 因為就算綠燈經過斑馬線或十字路口時還是得減速禮讓一下行人 不過他是跨越分隔島 這樣子是行人的錯比較多吧 自己跑出來討撞還害騎士閃避不及 光這一點就可以告贏了吧 |
引用:
大大您好....想幫然爾大家都是這樣想.....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呢.....?? 依照常理大家都惠認為是行人不對,但是跟他協調時市議員出面說 在馬路上大車撞小車,小車撞行人就是不對..... 很瞎..... 我朋友說他被虎的一愣一愣的..... |
昨日晚上陪同友人去做法律諮詢了....
律師說基本上如果上法院敗訴的機率很少.... 因為1.行人位穿越行人穿越道 2.行人闖紅燈 以上這兩點行人就沒立場了. 只是律師說為了這一萬多元,要花時間心力去上法院。 如果時間夠而且只是為了爭一口氣倒是可以去試試看。 現在就看我朋友的意思了... |
昨日晚上陪同友人去做法律諮詢了....
律師說基本上如果上法院敗訴的機率很少.... 因為1.行人未穿越行人穿越道 2.行人闖紅燈 3.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以上這三點行人就沒立場了. 只是律師說為了這一萬多元,要花時間心力去上法院。 如果時間夠而且只是為了爭一口氣倒是可以去試試看。 現在就看我朋友的意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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