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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啊 ~~拍賣顯示卡的OLDMOUSE 要來告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96622)

ghostman 2004-01-31 02:0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q0127
要提出公然污辱, 除非你是直接面對面或是直接提到對方的真名(指名道姓)
不然一個ID被罵是不能告對方公然污辱的
http://www.tpcb.gov.tw/service/offpromote.asp



誰說ID不能告
你要試試嘛??:p:p

節錄一部
不過,誠如前面所提,由於網路採分散傳輸的方式運作,因此,如果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之人並不表明其真實的姓名及身份,則司法單位可能會面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的處境。

可能無法追蹤
不是一定歐
別小看網路警察

opb88 2004-01-31 02:30 PM

好像還沒有到四月一日吧!
好大的官僚,可以秀出是哪裡的大官嗎?
好可怕阿•••
上流社會又多了一個人,笑完之後心情不錯。

jiamingo 2004-01-31 03:02 PM

回覆: 天啊 ~~拍賣顯示卡的OLDMOUSE 要來告我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ervin169
以下 簡訊內容:


你小心吃官司

你這個人是個小人
我們早知道你是跟誰買的
只是不想拆穿你
二手貨居然賣的跟新的一樣價錢
老兄 你的資料 還在我們這邊
你可以私底下打聽你周遭的人
看他們是不是覺得你是個小人
OLDMOUSE他大哥是警局副分局長
我勸你做人還是光明正大
我們可以跟你打官司
很歡迎
你住高雄 必要時會到高雄地檢署告你
你這個人很缺德
結束交易了別人也沒對不起你
居然跑出來咬人
人爭的是一口氣
要告你你跑不掉
OLDMOUSE她媽媽要告你
你慘了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你到時若不出庭 你會被通緝
你等著收傳票吧 大哥
-------------------------------------------------------------




大家就當看笑話 換了一個帳號cry123
有興趣 轉到 顯示卡區 看看 多荒唐


賣給他的東西 有說過 是跟別人買的 連 原來賣方的資料都給了他
請問 要告我什麼 ....



在鬧下去 個人 認為 有"恐嚇" 行為 ......就請大家看看 要如何反制!!!


副分局長?2線4有啥好屌?

真理 2004-01-31 03:1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hostman
誰說ID不能告
你要試試嘛??:p:p

節錄一部
不過,誠如前面所提,由於網路採分散傳輸的方式運作,因此,如果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之人並不表明其真實的姓名及身份,則司法單位可能會面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的處境。

可能無法追蹤
不是一定歐
別小看網路警察
犯罪嫌疑人是很好追查的,倒是被害人是誰,這點就有問題了.
該文的意思應該是ID並不代表自然人身分,自然無從告起.:)

FATBILLY 2004-01-31 03:12 PM

從來沒看過有人那麼喜歡說我媽媽要怎樣怎樣(無論是本人或分身)....
從這種事事都要別人幫它善後的處理態度推斷.
本人強烈懷疑那人還是小學生:jolin:...
大家原諒它的無知吧:p

Makaveli 2004-01-31 05:38 PM

小弟發現她好像又開一個帳號把顯示卡給賣了!! 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294286



純屬好奇 :D :D :D

kog781 2004-01-31 06:3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二手貨賣的跟新品一樣,這種事我也作過,因為覺得那東西價值不會因時間打折扣
所以還在問題與回應跟一個個買家對辯,最後還不是有人覺得我有理,跟我交易

可以看看嗎對辯的對話嗎?很好奇

九郎 2004-01-31 07:03 PM

老鼠我對他本來印象不錯說,因為常常看到他幫新手回答問題
沒想到現在變這樣.......
那篇賣顯示卡的連結看到一半,我發現為什麼差那麼多
我現在租房子住外面,還在唸書的情況下,都是自給自足
他每個月伸手就有nt20000,我好羨慕啊:cry:

aq0127 2004-01-31 07:2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ghostman
誰說ID不能告
你要試試嘛??:p:p

節錄一部
不過,誠如前面所提,由於網路採分散傳輸的方式運作,因此,如果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之人並不表明其真實的姓名及身份,則司法單位可能會面臨無法追蹤到犯罪嫌疑人的處境。

可能無法追蹤
不是一定歐
別小看網路警察


就算有IP也沒有證據說這個ID就是你, 誰都有可能動用這個電腦或ID
而且被罵的對方還要證明這個ID就是它本人, 你說你要怎麼證明?
除非其中一個人被證實(有證人)早已知道他罵的ID是某個當事人
不然法官是不會受理的, 不信下次你找個時間跟人對罵, 然後告他
看看, 你就會知道實行起來絕對是高難度 :)

DanFang 2004-01-31 07:48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ATBILLY
從來沒看過有人那麼喜歡說我媽媽要怎樣怎樣(無論是本人或分身)....
從這種事事都要別人幫它善後的處理態度推斷.
本人強烈懷疑那人還是小學生:jolin:...
大家原諒它的無知吧:p


連老媽都請出來了
顯然還沒搬出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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