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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2019-08-11 06:07 PM

引用:
作者sorrojvr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h-0pBoROoM&fbclid=IwAR1kUZArxAWMJ-EuBqJWIO4GS95u7NmoFN-OFn5zIbXmQzj2bJlqf-h8wnk
今天的影片
機車騎右邊車道被右轉車撞倒
雖然這個案例機車也有問題
不過突顯右邊車道的危險性
現在很多地方政府都開始畫掉禁行機車的標記了

真正的問題在於同車道並排行駛,要安全的話就不能跟任何四輪以上車輛並排行駛,四輪車輛要超兩輪車輛,也必須視為四輪車輛,變換車道超車。

aerocat 2019-08-11 06:17 PM

引用:
作者razer
你想讓逼車惡駕你就讓,當我沒說

讓逼車惡駕爽歪歪 , 真是好乖的機車騎士呢

今天如果是警察騎機車在混合車道,他敢閃燈逼車? 也是騎機車啊?

問題根本就不在你騎什麼車 , 在於他惡駕你怕他 就那麼簡單


站著說話不腰疼,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館長體格,要是檔路的真的館長體格,就算在南部敢叭下去的應該也不多。

那些敢叭的,你以為是善良百姓? 多的是前科一堆沒在怕跟你上法院的。
你以為每個在那邊亂叭的都是不知道機車可以騎路中間的白癡,很多只是不爽你檔到他路而已。
這種貨色車子裡面基本都會帶球棒鐵棍,真的要拼你敢直接打頭嗎?
除非你就是穿草鞋,不然你有那個美國時間陪他玩?
跟他玩,你認為檢察官法官站在你這邊?
最多就是有行車記錄器事後檢舉發洩一下。

supstring 2019-08-11 06:40 PM

不讓開被搞死了

不就正好「用生命捍衛路權」了 :mad: :jolin: :stupefy:

razer 2019-08-11 07:57 PM

引用:
作者aerocat
站著說話不腰疼,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館長體格,要是檔路的真的館長體格,就算在南部敢叭下去的應該也不多。

那些敢叭的,你以為是善良百姓? 多的是前科一堆沒在怕跟你上法院的。
你以為每個在那邊亂叭的都是不知道機車可以騎路中間的白癡,很多只是不爽你檔到他路而已。
這種貨色車子裡面基本都會帶球棒鐵棍,真的要拼你敢直接打頭嗎?
除非你就是穿草鞋,不然你有那個美國時間陪他玩?
跟他玩,你認為檢察官法官站在你這邊?
最多就是有行車記錄器事後檢舉發洩一下。


我沒有要你跟他逞凶 , 不要惡言 , 蒐證過程 ,現在這個社會只講證據
他要大罵那最好!

小弟遇過2個叭的,我時速快70,沒一分鐘就從快車道離開 (快車道就沒有其它車)
他就是不爽你而已

有一個還真的攔我車,我超開心的~~掏出手機要打給警察他就開溜了


這個社會是怎麼了?

怕惡駕怕成這樣 , 你沒有違法,他惡駕!

再說一次,你怕就怕,乖乖閃到那個危險車道去,不怪你,每個人個性不同

不是要你逞凶鬥狠 , 他真的拿棍子下來那最好 , 我閃遠一點錄影
現在都看證據

你說現在很多人不怕上法院,那很好,他就是惡駕被告,你也不會告輸

上次有個新聞,拒測酒駕還罵警察,那個警察提告後上法院
惡駕在庭外就一直求饒了,養老母什麼都搬出來
他們接到法院通知書就會醒了

這個話題我就回到這裡 , 怕惡駕你就乖乖閃到旁邊 當個[ 聽惡人話 ]的人

Crazynut 2019-08-11 11:50 PM

引用:
作者supstring
不讓開被搞死了

不就正好「用生命捍衛路權」了 :mad: :jolin: :stupefy:

死要死得有價值,死的毫無價值一點意義都沒有。

酒駕害3命犯後態度不佳「葉少爺」葉冠亨判6年定讞
2013年11月27日

瞎扯「不知酒駕違法」!撞死3命的葉少爺今假釋出獄過年
2016年12月29日

葉家遲遲不到死者靈前上香,引發死者家屬不滿,死者許明義的二姊說:「要個道歉,有這麼難嗎?公平正義到底在那裡?」
---
"用生命捍衛路權"萬一被撞死了,你猜會判幾年?服刑幾年?會比葉少爺高嗎……我很懷疑。

要做先烈義士,您先請。請恕小弟敬謝不敏。

Melia1830 2019-08-12 03:50 AM

當時的酒駕罰則真低,如果是今天犯法,法官就沒法判那麼輕了?

還好台灣多少有在進步,有點慢就是了。早點輪替搞不好能早改進,這個政府比較好罵撐不住壓力

上個政府什麼都不做也能贏,就沒什麼改善動機⋯⋯
引用:
作者Crazynut
死要死得有價值,死的毫無價值一點意義都沒有。

酒駕害3命犯後態度不佳「葉少爺」葉冠亨判6年定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1127/301330.htm")
2013年11月27日

瞎扯「不知酒駕違法」!撞死3命的葉少爺今假釋出獄過年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7279")
2016年12月29日

葉家遲遲不到死者靈前上香,引發死者家屬不滿,死者許明義的二姊說:「要個道歉,有這麼難嗎?公平正義到底在那裡?」
---
"用生命捍衛路權"萬一被撞死了,你猜會判幾年?服刑幾年?會比葉少爺高嗎……我很懷疑。

要做先烈義士,您先請。請恕小弟敬謝不敏。

Crazynut 2019-08-12 07:58 AM

引用:
作者Melia1830
當時的酒駕罰則真低,如果是今天犯法,法官就沒法判那麼輕了?

還好台灣多少有在進步,有點慢就是了。早點輪替搞不好能早改進,這個政府比較好罵撐不住壓力

上個政府什麼都不做也能贏,就沒什麼改善動機⋯⋯

你騎在路中間被後方高速撞飛,會判謀殺嗎,不會。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是修過的,在修改之前,很多人都耳聞過吧:兩年(以下)。

大家都知道刑法上限僅供參考,只要假哭幾聲擠幾滴眼淚,法官大人就會很自動地法外施恩從輕發落,案例太多,不必列舉。

你認為這樣死的很值得,請。

Melia1830 2019-08-12 08:04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騎在路中間被後方高速撞飛,會判謀殺嗎,不會。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大家都知道刑法上限僅供參考,只要假哭幾聲擠幾滴眼淚,法官大人就會很自動地法外施恩從輕發落,案例太多,不必列舉。

你認為這樣死的很值得,請。
大家覺得太輕,可以向立委或政府施壓叫他們改進,像酒駕一樣,終究民主政府只能依民意而行。法官問題政府也是正在做司法改革。

重點是前政府什麼也沒做,大家還不是選的很開心。選那種政府的人真的在意這些嗎,那怎麼都沒去要求 :eek: :confused: :rolleyes:

Crazynut 2019-08-12 08:33 AM

我查了很久,查不太出來相關的假釋限定。只查到一條"有期徒刑之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得假釋。換句話說,六個月以上應該就可以了。

過失殺人現在上限是5年,假設判個3年6個月吧。(再假設以前判1年6個月)

這樣已經算"重判"了吧。其實我猜多數都不會判到這個程度。

然後"深具悔意,表現良好",1年9個月(一半)即可假釋,比以前多約3個月,嗯,這就是進步了吧。
---
我同意社會永遠存在改善的空間。

但是要看時機場合。

要在路上逞英雄,只是孔子所說的有勇無謀、貿然行事、匹夫之勇而已。

我不認為這樣的態度值得提倡、鼓吹(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嗎)。

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Melia1830 2019-08-12 08:59 AM

可能我回錯重點了,我也不贊成用生命捍衛路權,超級白癡的

只能說在台灣這種一堆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地方,騎車和行人都很危險。能不騎車最好,不過大家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吧⋯⋯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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