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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椒鹽添加工業級碳酸鎂 法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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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沒時間看!如果這樣成立,那個年紀一定以上的的人,酒駕也罰不到他,因為從年經酒駕到現在 |
再怎麼氣憤不平都是多餘的
只要司法制度不改 這種光怪陸離的判決就會源源不絕 |
引用:
有次去朋友的店聊天,朋友的桌上有地方法院的信 詢問之後,朋友說是他房東的,原來是酒駕 房東的家人為了喝酒已經吵了不知多少次 房東沒辦法不酒駕........... 聽到"沒辦法"............我也暈了 應該是不夠痛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這是很划算的判決
民眾罵一罵又不會怎樣, 3天就忘了 高層當然也不會管, 怕像粽子一樣拉整串 發財的發財, 升官的升官 |
法官沒搞那麼複雜啦
只是使出了周星馳的絕招:環首之刑 管它是工業級還是食品級 該添加物確實是「碳酸鎂」 所以不算摻偽或假冒,也沒有詐欺 構成要件通通不符就無罪了..... :tu: :tu: :tu: :tu: :tu: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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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覺得是在玩文字遊戲幫廠商脫罪
工業用碳酸鎂、食用碳酸鎂 都是碳酸鎂所以無罪?? 不能吃就是不能吃,很難懂? 照這法官的邏輯 石膏粉也有分工業級、食品級 矽藻土也有分工業級、食品級 豬油也有分工業級、食品級 ...還有一堆 以後食品廠商都用工業級的就好了,反正都是一樣的東西,通通無罪 說到這裡火都上來了,TMD美食亡國,e04! 另外還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刑事訴訟法不是有一條 法官可依犯罪事實變更起訴法條? 在這案子不能用嗎? |
看判決書應該是法條引用錯誤導致無罪
所以不是吃下去的東西法官認為沒問題 法官都說是屬於行政罰了 阿,請相關政府單位對該公司罰個100億 這件案子就結案了 |
引用:
台灣的法院 向來就是這樣玩的. 法條或許有吧. 可是要不要用 是法官的自由啊. 你真的打過官司知道. 這些訴訟法條 有歸有. 但檢察官 法官 要不要照做. 都是隨他們高興. :laugh: |
引用:
那也是他自己解釋成這樣的吧 看看強冠案 如果換作是這個法官 就會變成無罪了 因為飼料用豬油跟食用豬油 只是製程不同、純度不同,本質都是豬油 所以算行政罰,攙偽罪不成立 這樣大大您能接受嗎 |
我沒有說是誰,但是有法官吉過鄉民,大家講話保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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