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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還沒去搭過又要倒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1028)

pcucc 2016-03-18 10:12 AM

引用:
作者東誠
台中市政廣告預算編列了爆增22億(上任市長2千萬) 很好用的

新聞局長...不是白當的

Amon Amarth 2016-03-18 10:35 AM

引用:
作者pcucc
新聞局長...不是白當的


白天幹局長.晚上幹... :laugh:

我沒去台中搭過..不過一個新興的交通系統.換了市長就拆.未免....

這些都是..民脂民膏.納稅人的辛苦錢!

只想到一句話:錯誤的OO.比貪污更可怕! :think:



當大家罵健保給垃圾濫用...

結果..自己呆丸郎一年看病549次.最高紀錄是一年1千多次...健保真好!!!

:tu:

Quaker2013 2016-03-18 06:30 PM

五點多聽廣播,剛好有主持人聊到這話題,在節目中還當場打電話給1999,反應BRT
車站髒亂問題,其中說到市長再不喜歡BRT,它也是台中市容的一部分,放任它髒亂陳
舊,會影響外人對台中市的觀感,已經上任一年多,簡單的清潔問題不能再推給前任。

c2826118 2016-03-18 06:47 PM

不驗收放給它爛,最後會不會被告啊

Quaker2013 2016-04-09 07:42 PM

01那邊有人統計台中公車搭乘人數下滑,呈現負成長,這是台中公車改革十幾年來第一次
反轉.

當初說優化半年後搭乘人數成長27%,根本是愚弄民眾,將淡旺季比較得來的數據,如果
跟去年同期比則呈現停滯或負成長。

原本BRT可以節省上下車刷卡的時間,每站停留時間縮短,專用道路只跑BRT,再配合號誌
優先系統,整段路下來比一般公車快許多,搭乘方式又便捷,自然可以吸引原本不搭公車的
族群,改乘公車專用道之後,搭乘的誘因不見了,民眾當然恢復開車騎車。

等著看未來王局長還會扯甚麼謊言。

前交通局長比較有學者風範,現任我只看到官僚政客。

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0&t=4755304&p=1

Quaker2013 2016-04-09 07:56 PM

引用:
作者c2826118
不驗收放給它爛,最後會不會被告啊


付違約金就好了,反正不只這一樁違約。

Quaker2013 2016-04-28 10:35 AM

改依班次補助公車後,服務品質變差了,反正空車跑照樣領補助,有沒有人搭不重要。

另外原快巴公司的雙節公車,研議出租給高雄市,作為輕軌運量評估之用,這不是台中本來
走的路線,現在台中跑高雄舊車,雙節公車租給高雄,WTF!?

轉貼01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0&t=4778398&p=3

Quaker2013 2016-04-28 08:28 PM

當初說公營改聯營圖利廠商是弊案,現在說公營不要與民營爭利。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轉貼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428/848891/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17位議員,不滿台中快捷巴士(BRT)被市府廢除解散,退出台灣大道的營運,導致由盈轉虧,利潤被其他民營業者瓜分,今天委託律師洪佳鴻狀告快捷巴士公司董事長張光瑤(副市長)等15位董監事,涉嫌公務員圖利、背信等。

市議員楊正中說,當初BRT與三家民間業者聯營台灣大道黃金路線,收益 部分公家與民間業者各分50%;快捷巴士公司2014年盈餘3700餘萬、2015年預估盈餘1.7億;後來在沒有重大事由的情況下,退出聯營台灣大道路線,只專營海線的616、617路線,造成2015年實質虧損1億,今年預估虧損更達1.64億元。

黃馨慧表示,市府拱手將黃金路線讓予民營業者,由業者獨享台灣大道路權,與當初市府打造快捷巴士服務市民理念不相符,讓特定客運業者坐享龐大營收顯然圖利特定對象,才會導致快捷公司清算解散。因此狀告公司董事包括董事長張光瑤、潘文忠、何國榮等15人涉嫌圖利、背信。

法制局長陳朝建說,快捷巴士公司階段性任務已結束,如繼續經營恐遭質疑浪費公帑,市府基於公共利益及政策考量,決定解散該公司,並將循相關法定程序清算解散,而市府為該公司單一股東,董監事是遵照唯一股東的決定,並未違背其任務,也無為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並無《刑法》第342條的背信問題。

陳局長也指出,除證明該公司董監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等,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否則不構成圖利罪。

而交通局長王義川也說,快捷巴士公司是公營公司,營運目的是為創造市民最大福利,而非賺最多的錢,然而過去快巴公司卻經營BRT路線,企圖與民爭利,這並非公營公司該做的事情。

[創造市民最大福利? 搞到公車搭乘人次下滑,業者拿翹,新車調去高雄,舊車跑台中。]

王義川解釋,台中市公車都是靠市府十公里免費的補貼撐起來的,台灣大道搭的人最多,會收到的補助款最多,這些錢全部都是市府去補貼給公車業者,因此才會認為快捷公司不應該去行駛台灣大道,和業者爭賺補貼金。(黃任膺/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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