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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輕輕撞到法拉利 賠到脫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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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標準怎麼訂? 一個大學剛畢業月薪三萬,一個中年主管月薪十萬 都被你百分百肇責撞到要住院休養一個月,先不論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等等 請問工作損失根據你的同一標準,應該賠多少? 賠得少了不是活該倒楣是什麼? 引用:
所以車禍賠償不用看肇責,看雙方車價決定這樣? 那 「合理的範圍」 怎麼訂? 你真的不覺得你的邏輯很神嗎? :laugh: :laugh: |
引用:
我是連在路上看到入門款的米漿ㄟ(bmw) 都閃的遠遠的....... 不過我也發現真的是越高級的車開越兇 也越不怕違規..所以為了錢包著想,我在路上大多能龜就龜 :stupefy: |
引用:
法律可訂一輛自用小客車標準賠償額是100萬(舉例) 肇責一樣算但金額用標準額算,賠償超過現值的部份就充公 這邏輯一點都不神,你每年繳稅的標準扣除額就是同邏輯定的 開好車的人想要更多的保障就自己買保險,不要把責任賴給大眾 另外,如果人和人不等值就會發生很多荒謬判決 如鄭傑殺死4人判賠3000萬,醫師醫療疏失也判賠3000萬 |
引用:
台灣目前是金額比例制,應該要改成責任比例制才對。 另外,兩千萬的超額約四千多元就買得到了,超額是第三人車都可賠償的。(包含乘客) 而且有保超額的車,保險公司對出險會很重視,會把對方大砍特砍,甚至沒殘額保不到乙式險的車子,還可以砍到對方保險公司賠償完全修復,而不是丟個殘額金了事。 |
引用:
這個案例修200萬,你覺得賠太多不合理 那100萬這個上限怎麼訂出來的? 對於賺不多又要養一家老小的人,100萬也是要了他們的命啊 200萬不合理,100萬就合理,哪裡來的標準? 沒有人把責任賴給大眾啊,誰撞的就誰賠啊 引用: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請問一個三萬、一個十萬,賠多少? |
引用:
我已經說了,一百萬是舉例 實際金額可以立法討論定訂 |
覺得以肇責比例超過50%以上時,由肇責較大的一方完全負擔其損害賠償責任。
這樣比較適當吧! 這樣開低價車的會小心開車,而高價車的也不會隨意亂開。 |
引用:
我認為是肇責5成互相不賠,肇責10成當然全賠。 至於其他成數,就6成賠2成,7成賠4成,8成賠6成,9成賠8成。 |
嗯...
引用:
那個對你沒什麼成見. 不過你這串的論點從頭到尾只有荒謬.. 無論誰買什麼車, 車在那"你不需要也沒必要去撞". 而, 你我他今天無論買了什麼車, 開在路上就有一定的風險會出事. "之所以為什麼會有保險而且要保險"這種東西. "富有"這兩個字並不單就定位在你所謂的"有錢人". 我們大部分的人過的生活雖然不是像富豪般的奢華, 不過在這個社會上有許多的人依舊過著相當拮据或是貧窮的生活. 對這些人來說我們也算是"富有". 千八百萬的人對普通人來說是遙不可及的數字, 但百八十萬對貧窮的人來說也同樣可能是個遙不可及的數字. 照你的論點, 那法律是要麼訂呢. 永遠都會有更下(或更上)階層的人在比, 富豪也是有層級的. 並不是有個千八百萬就是富豪. 今天如論是如何怎樣方面得到物質上的享受, 它並不代表全部都是原罪. 買台好車在路上開那是他/她個人的本事, 而買好車也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行為, 這不是什麼有錢人讓大眾風險增加. 開車在路上它本來就是"一定"有相當的風險存在. 並不是事情發生了然後能歸類於"因為對方是有錢人所以如此這般", 要這樣搞那這個社會只會瓦解. |
引用:
請問這個金額可以讓公正的法官去決定嗎? :sh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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