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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剛去遠傳電信繳etc,居然繳費方式改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72387)

aerocat 2015-03-26 09:35 AM

引用:
作者shinnlu
我也堅持不裝…
不過萊爾富免手續費己經確定沒了…
連續兩周去繳,都要5元手續費


確認一下不是OK超商,我3/24萊爾富繳費確定沒有手續費五元。

shinnlu 2015-03-26 10:52 PM

引用:
作者aerocat
確認一下不是OK超商,我3/24萊爾富繳費確定沒有手續費五元。

原來我一直繳的超商是 OK,下次來去萊爾富試試,謝謝 :jolin:

aerocat 2015-03-26 11:10 PM

高公局算很有誠意傾聽民意,今天下午就電話溝通了,
對於我反映的問題
(1)回復遠傳電信的繳費方式,會要求遠通,但是沒辦法承諾什麼時候會做到,
(2)收據中有按日通行明細,牽涉到個資法,這是跟遠通一開始就約定的方式,所以沒辦法改,有需要去遠通公司網站註冊就可以查。
其他沒有細談,大部份時間都在聊遠通系統問題跟國外ETC系統人家怎麼做等等.......
內容也不方便說出來。

**以下我一直以來看法*****
我只能說大家不團結就只能任財團宰割,原本BOT應該是三贏,政府、使用者、建設者三方都能在這個案子獲利,
政府贏-- 不用自己出錢,並且可以避免掉政府經營的行政效率問題。
建設者贏 --- 藉由比較靈活的經營,與參與政府建設,可以得到合理的利潤
使用者贏 --- 得到更好的消費環境,例如由於營運效率的增加,降低成本,使的費用降低。

但是現在高速公路ETC 卻是
政府輸 --- 付出的代收費用比養收費員的錢多(雖然行車效率增加了)
消費者輸 --- 收費站時代,付一樣的錢(買100張還比較便宜),卻要自己負擔設備費用,儲值也要手續費。改計程收費後,沒有充分發揮電子收費的好處,如效率,通行費要三天後才出來,彈性收費,如離尖峰收費不同,針對旅遊的1日到7日的周遊收費等。
只有財團贏(遠通應該認為他也做得很辛苦)--- 負擔風險非常小,卻可以藉以壟斷未來的車用電子收費系統,例如停車場收費,還可以藉由儲值手續費來促銷自家信用卡(目前看起來不成功)。

然後一個已經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為無效的標案(台灣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752號判決,撤銷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最優申請人資格),還繼續存在,真不曉得這國家的法律是幹什麼用的,監察院也動不了,大家一起裝死,不然可能會一起死。這個國家的競爭力就是這樣搞爛掉了。

這個遠通的BOT年限是到民國114年還剩9年,我建議大家去退掉ETC吧,讓這個系統早死早超生,不然等著看114年後會是誰來繼續接這個系統。

Doubla A 2015-03-26 11:21 PM

引用:
作者shinnlu
我也堅持不裝…
不過萊爾富免手續費己經確定沒了…
連續兩周去繳,都要5元手續費


妳確定?

今天早上才去繳12元

沒收手續費

shinnlu 2015-03-27 12:28 AM

引用:
作者Doubla A
妳確定?

今天早上才去繳12元

沒收手續費

抱歉,我記錯了,以前一直不用手續費,結果這兩次都有收手續費,剛剛用 google map 看一下才知道是 OK,下次去萊爾富繳費

Devil 2015-03-27 08:04 AM

引用:
作者aerocat
我是因為受徐老闆感召,所以才花時間一筆一筆繳,用力幫徐老作公益,
要不然上下月各繳一次5元手續費還花得起,

昨天高公局有打電話來說明,是因為錯帳、未入帳太多,所以高公局要求遠通停掉讓人自己輸入的方式,
其實我知道問題在哪裡,可今天忙了一整天,累死了,如果回家還有力氣還要再寫一次給高公局。


高公局真的睜眼說瞎話(但我想他們應該也知道自己說的是瞎話,反正只要隨便編個理由就行)
若是這個原因的話,那為什麼萊爾富一樣是提供機器讓民眾自行輸入列印再去櫃台繳費
在遠傳門市會打錯的人,跑到萊爾富就突然變靈光不會打錯了嗎

前陣子信用卡公司打電話來問我要不要ETAG信用卡自動儲值
我本來只回不用,但對方繼續問原因,我只好很客氣的回,因為我非常肚爛ETAG,所以根本不會去辦,謝謝
對方也說,謝謝,那有需要再連絡

cortguitar 2015-03-29 01:26 AM

引用:
作者aerocat
高公局算很有誠意傾聽民意,今天下午就電話溝通了,
對於我反映的問題
(1)回復遠傳電信的繳費方式,會要求遠通,但是沒辦法承諾什麼時候會做到,
(2)收據中有按日通行明細,牽涉到個資法,這是跟遠通一開始就約定的方式,所以沒辦法改,有需要去遠通公司網站註冊就可以查。
其他沒有細談,大部份時間都在聊遠通系統問題跟國外ETC系統人家怎麼做等等.......
內容也不方便說出來。

**以下我一直以來看法*****
我只能說大家不團結就只能任財團宰割,原本BOT應該是三贏,政府、使用者、建設者三方都能在這個案子獲利,
政府贏-- 不用自己出錢,並且可以避免掉政府經營的行政效率問題。
建設者贏 --- 藉由比較靈活的經營,與參與政府建設,可以得到合理的利潤
使用者贏 --- 得到更好的消費環境,例如由於營運效率的增加,降低成本,使的費用降低。

但是現在高速公路ETC 卻是
政府輸 --- 付出的代...


只是被撤銷最優申請人資格
並不是被完全撤銷資格
不算是無效標案吧....
不然最好是會讓他營運到現在

政府輸我覺得不盡然
單看費用是這樣沒錯
但在日後車流的控制上 電子收費的彈性比人工收費好
消費者輸....效率上如果是用信用卡自動儲值繳費...那效率問題就根本不存在啊...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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