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各位對於退稅用掛號寄9元支票來有何看法?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68543)

SpiceAndWolf 2015-01-21 10:53 AM

引用:
作者f3346
查了一下是去年報的時候列到扶養,但老母確有大於免扣除額的所得收入...
在家上中天那間很瞎的直銷公司多送我的21萬多所得(從沒領過)才被追稅 :jolin:


送你的所得?
是說你現職的公司虛報嗎?

f3346 2015-01-21 10:57 AM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送你的所得?
是說你現職的公司虛報嗎?


我是該直銷公司會員,偶而買個東西用而已,別說領獎金了,
從加入到現在搞不好還買不到2萬,國稅局追稅單卻看到他們給了我21萬 :jolin:

對本土直銷公司反感又加一例了 :stupefy:

BLUESKYVFX- 2015-01-21 11:19 AM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這就是修法改進的結果,那你是沒看內容喔


就是因為有人靠北200元以下不退稅政府在A民眾的錢,所以立法院才修法通過不論多少錢都要退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30218/166556/
所以才搞到修法,就算1元2元都要退稅

酸民超難伺候的:unbelief::unbelief::unbelief:
200元以下不退稅->政府A錢
退稅政府跟你要帳號->不給你又奈我何
政府寄支票給你->浪費公帑




你要國稅局違反立法院定的法規喔???你很有腦嘛??


當然難伺侯.

不依法行事沒依據,全國每個人有交稅的還不少耶.而且現在制度我覺得還算方便. 該交就要交.該退就退.

以月為影 2015-01-21 11:23 AM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看到文章真想笑.

這種依法沒錯啊. 不然可以考慮移民.


哈哈, 沒人說依法有錯啊??

政府也是一大堆依法浪費錢, 也沒錯阿

18趴依法給的沒錯阿, 為什麼要改

強烈建議恢復公務員18趴, 並要改成30趴

依法沒錯阿, 至於移民, 請看簽名檔

以月為影 2015-01-21 11:54 AM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這牽扯到帳戶跟利息的問題
更麻煩
有的銀行都會收帳戶管理費了


利息簡單阿, 給你享受公務員18趴可以吧, 反正費用都比寄掛號省

butter-cat 2015-01-21 11:58 AM

引用:
作者f3346
我是該直銷公司會員,偶而買個東西用而已,別說領獎金了,
從加入到現在搞不好還買不到2萬,國稅局追稅單卻看到他們給了我21萬 :jolin:

對本土直銷公司反感又加一例了 :stupefy:


應該是有人用你的會員名義去買了
我有客戶也是幫人買..想說自己的折扣較高
到隔年拿到直銷商的所得憑單 才知道不划算

*******分 隔 線 *****************
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全年進貨累積金額超過7萬元以上者,其全部銷
售額所賺取之零售利潤,依適用情形擇一方式計算及申報:
帳證齊備經查明屬實者,可檢據核實認定:
營利所得=帳載銷售額(收入)-帳載成本費用
帳證未齊備者,可採以下方式認定:
營利所得=建議(參考)價格總額×6﹪
查無建議售價時,可採以下方式認定:
營利所得=進貨成本÷(1-依營利事業同業利潤標準之零售毛利率)×6﹪

(二)執行業務所得(佣金收入):
因下層直銷商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
而自該事業取得之業績獎金或各種補助費。
執行業務收入-直接費用(須檢附證明單據)=執行業務所得。
執行業務收入(扣繳憑單上的金額)-20﹪的必要費用=執行業務所得。
(三)其他所得:
因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而自
該事業取得之業績獎金或各種補助費。

PCDVD-2014 2015-01-21 12:07 PM

引用:
作者超人力霸王
之前我有去中華辨電話(是中華不是神腦)

有員工跟我說有很多欠1塊2塊的,最後是由員工一人拿一百來付掉的(省麻煩)

其實我一直都不太相信。

不過掛號是25塊吧,然後支票是9塊??我覺得可以立法在50塊下什麼的沒主動去領

,多久後捐作公益不就好了。


公益彩券大家都不信他的錢有拿去作公益了,你說了?

反正怎麼做會被說嘴的

MrHermes 2015-01-21 12:07 PM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看到文章真想笑.

這種依法沒錯啊. 不然可以考慮移民.


你的想法也很好笑,有問題不求改變只想逃避。

BLUESKYVFX- 2015-01-21 01:17 PM

引用:
作者MrHermes
你的想法也很好笑,有問題不求改變只想逃避。


退稅帳號記得寫上去就好了. 我沒收過支票哩. :o

SpiceAndWolf 2015-01-21 01:37 PM

引用:
作者f3346
我是該直銷公司會員,偶而買個東西用而已,別說領獎金了,
從加入到現在搞不好還買不到2萬,國稅局追稅單卻看到他們給了我21萬 :jolin:

對本土直銷公司反感又加一例了 :stupefy:


去舉報呀
要求給你獎金
因為借你名號 也該把獎金給你
沒給你 就犯很多法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5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