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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HITANI 2014-05-11 09:02 PM

得罪方丈是很慘的
http://bluestapler.pixnet.net/blog/...9%B410%E6%9C%88


恐嚇郭台銘 臧家宜判1年10月

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涉嫌藉出書爆料,向鴻海集團負責人郭台銘恐嚇

勒索新台幣三千兩百萬元案,台北地方法院廿六日審結宣判。合議庭依恐嚇未遂罪,重判

臧家宜有期徒刑一年十月、黃尚平有期徒刑二年,同案被告楊人凱有期徒刑一年,減刑為

六月,可易科罰金。

 另外,臧、黃二人在接受檢察官偵查後,向媒體指稱郭台銘是「魔鬼」,設陷阱讓

他們跳,還有去年十二月廿日家中失竊後,在沒有證據證明竊盜案和郭有關時,向媒體記

者表示「希望郭先生高抬貴手放過我們」等話,影射郭台銘和竊案有關,這兩部分罪加二

條,分依公然侮辱、誹謗罪,各判罰金新台幣三千元、拘役廿五日。二人另與壢新醫院醫

師劉善居共涉偽造病歷部分,三人均獲判無罪。

 刑法三百四十六條的恐嚇罪,最重可判刑五年,未遂犯的刑度則減半,可判刑二年

半;臧、黃二人昨日被判的刑度,可說相當重。

 判決理由指出,臧家宜、黃尚平和楊人凱犯罪後都否認犯行,犯罪後態度不佳,

臧、黃二人正值青壯,不思正途賺取財富,利用臧家宜擔任「壹週刊」財經記者,負責採

訪鴻海集團相關新聞職務之便,共同向郭台銘恐嚇,更透過媒體貶抑郭台銘,危害不輕,

參酌本案是由黃尚平主導出價,惡性較重、楊人凱參與程度較輕等情狀,分別量刑。

 判決書指出,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是在去年八月廿二日、九月廿日,以邀請郭台

銘為她著作的「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一書寫序為由,將郭台銘痛罵「你們壹

週刊開妓院的啊?亂寫一通!」等負面內容,以及臧、郭二人談話錄音檔等,以電子郵件

寄給郭台銘及其沈姓女秘書,藉此加害郭台銘與鴻海集團的方法,恐嚇郭台銘,欲取得鉅

額款項。

 郭台銘知悉後,心生畏懼,委託楊人凱確認臧、黃二人寄發電郵的真正意圖,但楊

卻利用此機會,欲從中牟利,與臧、黃協議,參與共同恐嚇郭台銘,並在去年十月三日製

作不實說帖,達成恐嚇勒索美金一百萬元,折合新台幣三千二百萬元的協議,並約定款項

到手,楊人凱可得一成佣金。

 雖然臧家宜、黃尚平一再辯稱,三千二百萬元是郭台銘向臧購買書籍版權的交易

款,並未恐嚇勒索,但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臧家宜的著作僅完成百分之廿,與一般待著作

完成後,才邀人寫序的常情有違,因此認定臧家宜等人目的並非邀請郭寫序,實際是藉此

手段恐嚇郭台銘,以獲取金錢。

 刑法恐嚇罪,是以恐嚇使人生畏怖心而交付財物為要件,郭台銘在本案中交付財

物,是他在委託律師提告後,出於便利警察破案的授意,才在去年十二月十四日攜款交

付,故並非出於畏怖心所致,依最高法院判例,本案應以恐嚇未遂罪判刑。

infante 2014-05-11 09:27 PM

引用:
作者superhan
看過大風大浪的會為這點小事影響嗎?

只有郭董同情我們,沒在我們同情郭董的


同意,加那一點錢對這種大型企業集團來說只不過是九牛一毛,

重點在於老闆願不願意與員工分享成果而已.

傳說 2014-05-11 11:18 PM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資方連勞工自我提升的時間也壓榨掠奪掉了
鴻X、華X日班的員工幾點下班?
各大學院校進修部幾點上課?

引用:
作者KKao
台灣底層工作薪水太低是真的,但是我懷疑真的能靠體制拉到多高,

三萬多大概就是極限了。另外大家很愛提的新加坡,我之前還去出差過幾次,

我公司的代理商常常帶我們去參觀,他們說新加坡本地人只講學歷,能力其次,

而且他們不加班,如果學歷不夠好,下班就進修,本地(華)人不做勞力工作,

那些清潔工、端盤子之類的工作都是外勞,那個時候看到的確很多是中國勞工

但是新加坡有地利之便,周遭國家通常政治不太穩定,或是法治能力低落,

很多在週邊其他國家設廠的公司,會把採購跟財會相關的事務放在新加坡,

還有一些 marketing 跟 project management 的部門也設在那裡

這是他們的優勢,台灣沒有這麼好命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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