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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到郭董被大家吐槽,突然覺的有點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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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罪方丈是很慘的
http://bluestapler.pixnet.net/blog/...9%B410%E6%9C%88 恐嚇郭台銘 臧家宜判1年10月 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涉嫌藉出書爆料,向鴻海集團負責人郭台銘恐嚇 勒索新台幣三千兩百萬元案,台北地方法院廿六日審結宣判。合議庭依恐嚇未遂罪,重判 臧家宜有期徒刑一年十月、黃尚平有期徒刑二年,同案被告楊人凱有期徒刑一年,減刑為 六月,可易科罰金。 另外,臧、黃二人在接受檢察官偵查後,向媒體指稱郭台銘是「魔鬼」,設陷阱讓 他們跳,還有去年十二月廿日家中失竊後,在沒有證據證明竊盜案和郭有關時,向媒體記 者表示「希望郭先生高抬貴手放過我們」等話,影射郭台銘和竊案有關,這兩部分罪加二 條,分依公然侮辱、誹謗罪,各判罰金新台幣三千元、拘役廿五日。二人另與壢新醫院醫 師劉善居共涉偽造病歷部分,三人均獲判無罪。 刑法三百四十六條的恐嚇罪,最重可判刑五年,未遂犯的刑度則減半,可判刑二年 半;臧、黃二人昨日被判的刑度,可說相當重。 判決理由指出,臧家宜、黃尚平和楊人凱犯罪後都否認犯行,犯罪後態度不佳, 臧、黃二人正值青壯,不思正途賺取財富,利用臧家宜擔任「壹週刊」財經記者,負責採 訪鴻海集團相關新聞職務之便,共同向郭台銘恐嚇,更透過媒體貶抑郭台銘,危害不輕, 參酌本案是由黃尚平主導出價,惡性較重、楊人凱參與程度較輕等情狀,分別量刑。 判決書指出,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是在去年八月廿二日、九月廿日,以邀請郭台 銘為她著作的「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一書寫序為由,將郭台銘痛罵「你們壹 週刊開妓院的啊?亂寫一通!」等負面內容,以及臧、郭二人談話錄音檔等,以電子郵件 寄給郭台銘及其沈姓女秘書,藉此加害郭台銘與鴻海集團的方法,恐嚇郭台銘,欲取得鉅 額款項。 郭台銘知悉後,心生畏懼,委託楊人凱確認臧、黃二人寄發電郵的真正意圖,但楊 卻利用此機會,欲從中牟利,與臧、黃協議,參與共同恐嚇郭台銘,並在去年十月三日製 作不實說帖,達成恐嚇勒索美金一百萬元,折合新台幣三千二百萬元的協議,並約定款項 到手,楊人凱可得一成佣金。 雖然臧家宜、黃尚平一再辯稱,三千二百萬元是郭台銘向臧購買書籍版權的交易 款,並未恐嚇勒索,但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臧家宜的著作僅完成百分之廿,與一般待著作 完成後,才邀人寫序的常情有違,因此認定臧家宜等人目的並非邀請郭寫序,實際是藉此 手段恐嚇郭台銘,以獲取金錢。 刑法恐嚇罪,是以恐嚇使人生畏怖心而交付財物為要件,郭台銘在本案中交付財 物,是他在委託律師提告後,出於便利警察破案的授意,才在去年十二月十四日攜款交 付,故並非出於畏怖心所致,依最高法院判例,本案應以恐嚇未遂罪判刑。 |
引用:
同意,加那一點錢對這種大型企業集團來說只不過是九牛一毛, 重點在於老闆願不願意與員工分享成果而已. |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資方連勞工自我提升的時間也壓榨掠奪掉了
鴻X、華X日班的員工幾點下班? 各大學院校進修部幾點上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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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2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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