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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2026-04-01 04:01 PM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2026-03-29 1627

#5712


#5681


[膽子抄分析沒在看嗆洗地種再見操他媽的法院見破防強辯羨慕43作者沒資格不要怪我吃瓜天經地義猜沒人討論欠什麼樣子的人洗吹癢你叫二聲第二次釣魚帶風向護航問問宇宙甜筒參一戰駕閃一邊跳針什麼毛蠢草蝦G8打哈欠狗吠老K黨證老K編制車手聽說讀心術乾兒子編裝人員狗幹收錢網軍蠢人小學生淺談看得起偽君子屁丟人現眼陰陰暗暗樣子毛哭訴屁股自瀆沒屁用家長判斷他人正常聯絡簿閱讀習慣家教獸醫執照TMD格局感覺檢舉小丑阿米巴正常人PG科技草蔡桑審核堂口政治學ABC版規守護者抖手與漏尿]毛屁孩零百3.5秒爽F大

您於PCDVD公開場合所提到的資料[比對分析]

1.有什麼成果讓站友做為參考呢?
2.您公開說明的東西是用什麼方式蒸餾出資料的呢?

PS.
中華民國的成年人,記得要有[國民教育]的基本禮儀,連自己公開說的都不知道如何解釋,是要他人如何了解呢? 沒在看他人言論更是失敗。

銀鐵人 2026-04-01 05:23 PM

法庭睡覺是不是比較舒服
https://youtu.be/6rp1TTZC_1s?si=Ht0mKOFZ9TrgpQ_X

我要回來 2026-04-01 07:28 PM

引用:
作者tony023
柯買商辦是用選舉補助款。
他自以為選舉的錢就是他自己的錢可以亂買一通
該商辦目前有租客,是前立委羅福助的助理。
由此可見柯本質還是偏綠,與政壇交好的人都是民進黨為主。



羅福助他偏綠????? 他跟民進黨的衝突一籮筐.

請問是租客看出柯本質還是偏綠的嗎??? 還是哪裡可以看出柯本質還是偏綠????

acetyIII 2026-04-01 07:36 PM

引用:
作者istanbul
《真正的 HERO》 (https://www.facebook.com/744024112/...Wlbflj7QXVCEXX#)

如果連程序正義都做不到,講一堆屁話都在掩蓋政治操弄手段

如果綠的被這樣對待也沒問題,那之後換別的顏色執政全面用這種手段對待綠的

不要幻想台灣選舉不會換顏色



檢察官講一堆 我是覺得毫無意義 被告本來就會講一堆543的

關鍵在檢察官為何要羈押1年 為何死咬著1500?

看來就是文人的傲慢而已,因為頭已經洗下去了不得不繼續凹

一審真的應該有國民法官來決定是否有罪,之後如果被告或檢察官要上訴那是之後的事情

還有微笑合意是甚麼鬼東西....根本違背一般社會常識

惡蟲 2026-04-01 07:56 PM

引用:
作者acetyIII
檢察官講一堆 我是覺得毫無意義 被告本來就會講一堆543的

關鍵在檢察官為何要羈押1年 為何死咬著1500?

看來就是文人的傲慢而已,因為頭已經洗下去了不得不繼續凹

一審真的應該有國民法官來決定是否有罪,之後如果被告或檢察官要上訴那是之後的事情

還有微笑合意是甚麼鬼東西....根本違背一般社會常識


首先國民法官法規定,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是可適用國民法官審判程序的。
但是這項規定是自115年1月起施用,也就是說如果京華城案晚1年起訴,就會適用國民法官法審判。


還有沒有微笑合意這東西,民眾黨特別喜歡把東西剪裁成自己要的樣子,而不是原來的樣貌。
法院的新聞稿有寫,是因為兩人會面後,教主即將京華城案送交都委會研議,並朝對沈有利的方向推動,因此認定雙方有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
不要光會看前面的微笑,就把後面真正重要的內容全部丟光光。

acetyIII 2026-04-01 08:05 PM

引用:
作者惡蟲
首先國民法官法規定,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是可適用國民法官審判程序的。
但是這項規定是自115年1月起施用,也就是說如果京華城案晚1年起訴,就會適用國民法官法審判。


還有沒有微笑合意這東西,民眾黨特別喜歡把東西剪裁成自己要的樣子,而不是原來的樣貌。
法院的新聞稿有寫,是因為兩人會面後,教主即將京華城案送交都委會研議,並朝對沈有利的方向推動,因此認定雙方有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
不要光會看前面的微笑,就把後面真正重要的內容全部丟光光。



那就不要寫這種毫無意義的內容
朱亞虎陪同沈慶京前往臺北市政府與柯文哲會面之具體過程觀察,當時沈慶京單獨進入市長辦公室與柯文哲會談約1小時,朱亞虎則在會客室外等候,未參與實際會談內容,是以雙方談話之具體細節固無從直接知悉。然會談結束後,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並由朱亞虎陪同離開,其外在反應已可反映會談結果對其具有正面意義。


一般人除了被告之外,被羈押之外 難道整天都愁眉苦臉?

我覺得硬凹很奇怪 210萬根本不符合比例。家裡有人當醫生的都知道收入有多高

前金後謝? 整個判決就是違背常理,但法官不得不判是沒錯啦 誰敢在這這案件加入自己的裁量權

結論就是自己人要挺自己人

我記得有人說過 高案不認罪就是要判這麼重那為何二審又是這樣?

結論就是風聲過了.......二審法官可以不鳥了
115年實施...真微妙的時間點 鄭案會怎麼審

LDSKINGII 2026-04-01 08:13 PM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臉書文:

對於許多當事人而言,法庭本來就是讓人相當難堪的地方,一旦法庭審理的影像在網路散佈出去,很容易會讓當事人的難堪無限放大,額外增加許多羞辱。

去年在吵法庭影像公開播送修法的時候,很多人就已經提醒過這一點。而且,柯姓被告的案件顯然會首當其衝,承受修法造成的迴力鏢效應。

但是草堂受眾聽不進去。

他們對於法庭審理的想像,似乎比較像是師傅當庭神功護體、大顯神威,把法官、檢察官好好教誨一番,這麼美妙的景象怎麼可以不讓大家看?反對意見一定有鬼,修法!我們要修法!

然後藍營也順水推舟跟進。

其實,藍營當時很有可能知道修法會發生什麼事,但反正削弱柯姓被告對他們有利,何樂而不為?

於是事情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柯姓被告的法庭審理影像,化作網路上千千萬萬迷因的素材,淪為巨大的笑柄。

不過話說回來,這是要怪誰呢?

任何人都有理由質疑修法,唯獨作法自斃的一方例外。

惡蟲 2026-04-01 08:15 PM

引用:
作者acetyIII
那就不要寫這種毫無意義的內容
朱亞虎陪同沈慶京前往臺北市政府與柯文哲會面之具體過程觀察,當時沈慶京單獨進入市長辦公室與柯文哲會談約1小時,朱亞虎則在會客室外等候,未參與實際會談內容,是以雙方談話之具體細節固無從直接知悉。然會談結束後,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離去,並由朱亞虎陪同離開,其外在反應已可反映會談結果對其具有正面意義。

一般人除了被告之外,被羈押之外 難道整天都愁眉苦臉?

我覺得硬凹很奇怪 210萬根本不符合比例。家裡有人當醫生的都知道收入有多高

前金後謝? 整個判決就是違背常理,但法官不得不判是沒錯啦


首先不是210萬,是210萬加1500萬。
只是1500萬的部分,因為只有被告自白證據,所以不能認定。

還有,很多時候,起訴事實可能只有犯罪事實的一部分。
例如說吸毒來講,一般查獲後會驗尿,驗出陽性反應就會認為有吸,但是只會處理驗尿前最後一次,之前不管吸幾次,即便是起訴也不會列在起訴範圍內。
那是因為受限於檢驗技術的關係,我們只能認定有吸,沒辦法判斷出總共吸幾次,所以以最後一次為準,之前吸的則因為沒有相關檢驗證據可以佐證,所以無法追訴處罰。

很多案件都是如此,有些人天天酒駕,被抓到一次,我們也只能追訴他被抓到的那一次,不能一口氣追訴他之前的各次酒駕。

所以說210萬很可能只是賄賂金額的一部分,但是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其他賄賂金額的存在,所以只能認定這210萬的部分。


國民法官法是109年公布施行的,當時根本不可能會知道這時候會有京華城這件案子。

ㄧ本道 2026-04-01 08:16 PM

一個每天7點半上班搭公車,通勤騎YouBike怎麼可能是侵吞6千萬的貪婪之人

Blurry 2026-04-01 08:33 PM

引用:
作者acetyIII

我覺得硬凹很奇怪 210萬根本不符合比例。



210萬不合比例,如果你想柯因為210萬,輸送了121 億元的「不法容積利益」,那17年的刑期,等於一天輸送195萬的國家利益,符合比例原則嗎?


京華城案的核心在於容積率由 560% 違法暴增至 840%,被法院認定為「因人設事」圖利威京集團,產生高達約 121 億元的「不法容積利益」。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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