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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 2026-03-26 07:33 PM

引用:
作者金聖怨嘆
二審拖久一點,拖過2028報名就好,少了個強敵,阿昌可替否???... :rolleyes:
我看柯就好好當他的創辦人,去忙他的官司,讓執行長國昌兄代打,
好好藍白合,若2028成功或許還有機會輕判...




她媽還說算命講他兒子有總統命,說不定就是這樣才膨脹,看不起副總統...

褫奪公權6年
這個就無法當公務員了
不管二審幾年,因為是貪污
只要裭奪公權還在就無法選了吧

銀鐵人 2026-03-26 07:35 PM

褫奪公權是關出來後才會執行,也就是說等他關出來也已變成老頭了,重點是有沒有辦法再活17年還是未知數

Hermit Crab 2026-03-26 07:35 PM

引用:
作者銀鐵人
京華城案不就籃的舉報的,藍白合就只是各懷鬼胎罷了


鍾小平真的是MVP! :laugh: :laugh:

銀鐵人 2026-03-26 07:39 PM

鍾小平如果是在我的選區,搞不好我會破例投他一票

Hermit Crab 2026-03-26 08:07 PM

周日有好戲了...
黃國昌號召本周日下午上凱道

LDSKINGII 2026-03-26 08:14 P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圖利竟然無罪,這司法怎了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出爐!柯文哲重判17年褫奪公權6年 應曉薇15年6月、沈慶京10年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940456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案,羈押1年後7000萬元交保,目前以電子腳環科技監控。柯不認罪,答辯主訴政治迫害,作證時拒絕證言,台北地方法院今下午2點30分宣判。

柯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除圖利無罪外,貪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都判有罪。

另外,應曉薇被判15年6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月、彭振聲2年緩刑3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李文宗4年6月、李文娟2年4月、吳順民和張志澄無罪。

合議庭審理11名被告,除柯文哲外,另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女的顧問吳順...
這不叫圖利什麼叫圖利?司法不公 :mad:

節錄台北地院新聞稿:

柯文哲於103年12月25日至111年12月24日擔任臺北市第6屆、第7屆市長。對外代表臺北市,綜理臺北市市政,有指揮監督地方自治事項之權限,北市府行政事務有最終准駁權,掌理北市府最高行政權力,理應兢兢業業,維護市民權益,並依法行政,維護政府聲譽和公信力。

明知行政機關授予人民利益如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此乃法律保留原則,且行政行為應循法而為,以符合法治國家合法性原則。又因為容積獎勵的外部成本是排擠、壓縮其他未享有此一獎勵之全體市民的生活空間。

此外,濫行增高容積將致環境污染、交通壅塞、空間擠壓、土地承載負荷等社會成本加劇,因為容積增加,意味著可建築使用之樓地板面積增加,則可容納的辦公或生活人數變多,將會直接加重該都市或區域內固定的交通系統、可活動空間與土地乘載之負荷,同時亦會增加環境污染的來源。故給予容積獎勵無異於將上述之各項社會成本外部化,由未享有此獎勵的全體市民共同承擔。是容積獎勵之授予,不僅需考量地盡其利、確保環境品質之提升與公共利益之實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應有法律保留原則適用。

然柯文哲為冀求財團雄厚實力之支持,收受210萬元之賄賂,並違背法令使京華城公司於未有法令依據下取得20%容積獎勵,不法利益逾百億元。又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明知政治獻金之本旨及公益性,仍擅將他人與民眾黨之捐款600萬元挪用於己,或以商業交易行為之外衣掏空柯文哲政治獻金與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千餘萬元,另挪用眾望基金會之公款827萬餘元,所為甚有未當。

又參酌柯文哲於遭執行搜索時,檢警於其辦公處所查扣撕碎便條紙筆記,上載柯文哲自承係其所書寫:「晶華→orange出國」等文字,而甫於113年8月27日返國之許芷瑜,急於同年月29日訂購機票搭機赴日本;且柯文哲於遭查獲以來自始至終均否認全部犯行,足見其犯後完全未能正視己身錯誤之態度,不足為犯後態度之有利考量,且因此嚴重耗費有限司法資源。

衡酌柯文哲未將其取得之全部犯罪所得予以繳回,再考量檢察官就本案量刑所表示之意見,兼衡柯文哲除本案外並無其他前案紀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暨其自述之智識程度,過往工作經歷,目前經濟狀況、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就柯文哲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犯行、公益侵占2次犯行、背信犯行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犯行部分宣告褫奪公權。

惡蟲 2026-03-26 08:33 P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這不叫圖利什麼叫圖利?司法不公 :mad:

節錄台北地院新聞稿:

柯文哲於103年12月25日至111年12月24日擔任臺北市第6屆、第7屆市長。對外代表臺北市,綜理臺北市市政,有指揮監督地方自治事項之權限,北市府行政事務有最終准駁權,掌理北市府最高行政權力,理應兢兢業業,維護市民權益,並依法行政,維護政府聲譽和公信力。

明知行政機關授予人民利益如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此乃法律保留原則,且行政行為應循法而為,以符合法治國家合法性原則。又因為容積獎勵的外部成本是排擠、壓縮其他未享有此一獎勵之全體市民的生活空間。

此外,濫行增高容積將致環境污染、交通壅塞、空間擠壓、土地承載負荷等社會成本加劇,因為容積增加,意味著可建築使用之樓地板面積增加,則可容納的辦公或生活人數變多,將會直接加重該都市或區域內固定的交通系統、可活動空...


圖利不是無罪,而是與違背職務收賄競合,僅論違背職務收賄。


六、論罪說明:

(一)柯文哲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對於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論處。

上開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與其另犯公益侵占2罪及背信罪,共4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FreeStorm 2026-03-26 09:43 PM

輕判十七年,這樣子結果...

那是不是代表柯文哲的律師團,表現很好? 或表現得還不錯?...

:D :confused:

FreeStorm 2026-03-26 09:56 PM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我也不知道你是誰,反正不可能是我的跟班... :laugh: :o

對啊...

其實一直以來我就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們二個在七八區聊天...

就有一個垃圾一直在邊邊吵吵吵?

是不是他想要"尬聊"啊...哈哈... :D

反而是七八區到底有那些ID是垃圾跟班?

這個我今後,應該好好來研究一下才對... :laugh: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周日有好戲了...
黃國昌號召本周日下午上凱道


這就是所謂的焦土作戰嗎? 呵呵呵~~~

:D

沒問題 2026-03-26 10:22 PM

我真的是…
算了…

知道為什麼我會加入民族社會主義共產黨嗎?
今天我又回去看了一下某些政論節目。

我就覺得國民黨就是該死。
另外一件事情,要我信柯文哲無罪,從大巨蛋案來看,我是不可能接受的。

另外一件事,核廢料可以放賴清德家嗎?放賴品妤家也不錯,不過不能拿補助喔!

愛台灣,要返核。 :o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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