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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巨蛋安全體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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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蛋性能標準只是舉例,歐美日都有蛋,台灣工程界歐規、美規、日規都是可以的,只要符合上述近期性能標準,如果大熊蛋真的如他所言符合英規性能,那應該是ok的,畢竟人家是先進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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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專家學者審查是有條件通過,所以營建署發照,有那位大德可以解釋一下何謂:〝有條件通過〞? 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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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沒看到什麼有條件,只有不停的放水 大巨蛋逃生漏洞大 營建署、郝市府7天發建照 蔡慧貞 2015年03月02日 07:20 大巨蛋防火避難安全性審查,從中央到地方僅費時7天就完成流程發出建照,但柯市府質疑逃生疏散方案不足、安全性堪慮,已成立專案小組進行體檢。(楊子磊攝、取自維基百科、台北市政府公開資料/影像合成:風傳媒) 台北市政府對大巨蛋的安全性疑慮甚深,成立「大巨蛋體檢專案小組」仔細檢視,預計在3月底完成安檢報告,不過,遠雄集團要想獲得專案小組的背書,恐怕不樂觀。大巨蛋於2011年6月29日取得北市府核發建照,柯市府團隊調閱前後由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和北市府建管處召開的相關審查會議紀錄和公文,赫然發現整個該案僅以7天時間通過防火避難安全性審查,並順利取得建照,是營建署和北市府聯手,中央、地方官員一起放水的結果。 柯市府團隊發現,攸關大巨蛋啟用後民眾逃生疏散安全關鍵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書」,2011年6月間可以順利通過,竟然是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只經過短短3個工作天的作業就火速放行,台北市政府再以2天時間,據內政部發出的認可通知書,未及細審,就由台北市長郝龍斌在2011年6月29日決行發給遠雄集團大巨蛋案建照。 調查發現,內政部營建署審查通過大巨蛋案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營建署和評定機構台灣建築中心前後共召開5次會議,營建署邀集署內審查委員、評定小組委員、台灣建築中心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等,從2008年1月首度召開計畫案的概要書審查會,歷經3次實質審查,於2011年1月11日召開第三次審查會做出決議,認定蛋型屋頂免設屋頂避難平台,但需改設置「暫時避難據點」方式,「原則可行」,但該部分的驗證業務指定「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 營建署審查委員提多項缺失 半年毫無進展 不過,在營建署該次會議中,審查委員對大巨蛋案的「暫時避難據點」設置在地下層空間疑慮甚深,且規劃民眾步行至避難據點的距離過長,部分動線也不連貫。 審查會議紀錄中,委員們多質疑,暫時避難據點為封閉式空間,「硬設在地下層,地下密閉空間的避難民眾可能會跑不出來」,歐洲許多隧道原設置避難據點,但後來實際使用發現根本無法避難逃生;而且大巨蛋將暫時避難空間據點設在地下層,這些空間「只有進,沒有出」,「只是把人推進去,等火災控制再把人放出來,對被安置的人會產生心理恐慌」;人員進去後要停留多久?要用什麼方法救援?甚至有委員認為大巨蛋案的暫時避難據點設置位置不平衡,「低樓層收容人數較多,但暫時避難據點面積較小,高樓層則相反」,這樣的估算和設計有問題。 遠雄修正暫時避難據點設計 仍有安全疑慮 整個大巨蛋案的營建署審查至此暫告一段落,長達半年沒有進展,直至台北市議會的最後通牒時限將屆,要求遠雄必須在2011年7月2日前依契約取得建照,否則解約,攸關大巨蛋案能否取得建照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案」審查作業突然在6月底開始動了起來。營建署指定做出驗證評定書的「台灣建築中心」在同年6月23日召開專案評定小組第一次審查會議,此次遠雄在大巨 蛋案的「暫時避難據點」設置地下層設計做了重大改變,改以增設地上2及4層連通陽台的方式,做為避難據點,以提昇大巨蛋的避難安全性。 會議紀錄顯示,與會專家質疑,做為地上2層避難據點的棒球場外野區後方通道上,有數根結構柱,使通道寬度縮小,樓梯牆突出,影響民眾避難通行,結構柱涉及大巨蛋建築根本結構,且外野側的暫時避難據點仍無法連接避難樓梯,民眾逃生時該如何抵達?審查委員為此要求遠雄改善。 此外,因為體育場連通隔壁緊鄰的商場,審查委員認為,依大巨蛋案的避難設計,球場地下1層左上角避難出口彙集了地下1層球場、地下1層商場、地下3層球場等避難疏散民眾,「容留人數過多,請檢討」。換句話說,體育場和商場在處理避難疏散及煙控模擬時,如何「商場他棟化」的區隔,在遠雄提出的計畫書中並未清楚說明。 最後台灣建築中心在6月23日的大巨蛋案驗證評定審查會中做出決議,「請申請單位依討論意見修正,於6個月內提送最終版計畫書及經專案評定小組簽署同意書後,准予核發評定書」。但柯市府團隊發現,顯然遠雄集團根本沒有時間再針對評定小組提出的避難安全根本問題做出修正,重新提出最終版計畫書送審。 營建署3天即發認可通知書 遠雄輕鬆過關 北市府發現,台灣建築中心甫於評定審查會隔日6月24日完成會議紀錄,緊接著6月25、26日為周末假日,內政部營建署6月27日周一上班就依據台灣建築中心通過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書」,發出大巨蛋案防火避難安全無虞保證的「認可通知書」。以開會審查到發出認可通知書只有短短3個工作天的時程下,遠雄根本不可能就大巨蛋逃生避難的根本安全性問題提出修正案,而北市府建管處也未細審大巨蛋案的相關安全性問題,極配合地將大巨蛋案快速會簽都發局後,於2011年6月29日由台北市長郝龍斌決行,核發遠雄大巨蛋案建照。 審視整個大巨蛋案,攸關啟用後民眾在緊急意外發生時逃生避難疏散的關鍵計畫,從2011年6月23日到6月29日,短短7天就完成中央到地方審查發出建照,也造出了今日柯市府團隊質疑逃生疏散方案不足、安全性堪慮的建築怪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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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胡志強說大巨蛋不應該蓋在那邊 也沒人出來反駁,還有人跟著轉彎了 以前有人說這種事時 馬上一堆人跑出來呢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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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 眼看著北市工務局已經連打你們臉的方案都提好了, 我就不多笑你們了 三創前車可是就在不遠處啊 :laugh: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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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好笑 :laugh: 有證據卻拿人沒皮條, 這叫做證據? 不用扯台灣的司法, 既然有證據就該提告, 司法真要袒護大雄必然會被民眾公幹. 現在號稱有證據然後自掰司法初一十五, 這還真的是令人莞爾啊 你上班就好好上, 不要一天到晚在網上找不到護主證據就說司法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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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跟你在講光復南路的避難阿 你在自HIGH什麼? :confused: :stupefy: |
三創前車?是說那個業主老爸自己停工,然後叫兒子去擦屁股,又默默復工的前車嗎? :laugh:
北市工務局副局長兼新工處長的提案打了誰的臉?減少容留人數跟管制人流老早就有風聲了,之前不是也有減少大巨蛋座位的想法嗎? 增加大巨蛋疏散人潮往光復南路的穿透性跟你的靠神功護體車輛不撞穿越6~8線道會一樣嗎?看一下光復南路上的斑馬線跟B棟的位置吧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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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現在就在公幹啊 有什麼不同 014645還扁馬大家有對司法很滿意嗎 能拿司法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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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海外2億元 瑞士法院判還台灣 還欠5億 幫忙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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