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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長:高鐵只剩3周救命期 破產「大家都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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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姓范的,有本事就不要拿薪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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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部份當初並沒有約定保證, 因為當初對運量的評估不只官方高估, 民間評估數字更高。 (官方估18萬,台灣高鐵估22萬,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毛治國講他當初已經估得很保守。 因為當時環境交通需求每年都高速成長,為了解決交通問題還以特別預算方式推動不少重大交通建設。) 所以高鐵公司是用依合約的不可抗力因素來要求協商, 而高鐵每年重覆提起的幾項不可抗力因素(若不重提等於放棄), 每年也都是碰軟釘子官方都是不受理。 (運量這部份用的理由和六三三類似 - 因國內外經濟重大變動致運量及營收不如預期。 另外的不可抗力包括921地震、施工興建期間發現文化遺址或是官方許可延遲、政府積欠法定優待票差額等等。) 這是國內第一個BOT案, 官民雙方當初在合約的內容上難免都會有不夠完善的部份, 因為是長期合約,有些東西也不能訂太死要留應對情形可調整協商的空間。 反到是後期有些較小型的bot案沒什麼人關注, 因成效不足在最低收益保證下搞到政府要賠錢解決(例如部份縣市的焚化爐)。 引用:
應作而未做是指哪些? 若合約明確官方大可依約要求即可, 若官方未要求或真是民間擺爛大可走司法方式解決, 但這類指控在之前司法介入調查無卻也查無不法。 在正常的合作案中, 應作而未做通常都是先協商,協商不成再走司法解決, 但是國內對官民間協商的處理心態卻很糟糕, 總是會被各種政治立場影響而難以進行或合理解決。 引用:
之前關於財報現金流的關念看來你還是沒完全了解...., 現金流量表是公認很難造假的會計報表。 財務結構改善要看的是反應在現金流量表上面的部份, 而不是在容易調整的損益表上。 (為什麼現金流量表會和其它兩張表合稱三大財報表, 而不是二大財報就好,或是以股東權益變動表取代現金表。 甚至有些財務人士看報表是先看現金流而不是損益,是有原因的。) 再稍微提示一下吧, 今天的財報教室參考之前舉例如下: 甲公司以現金100元買進汽車營業, 車子預計可用10年。 1年後在損益表上跟車子有關的費用會是: 車子折舊費:10元 第2年以後也是每年 車子折舊費:10元 一直到車子折舊完。 而反映在現金流量表上卻是: 第1年 投資現金流:-100(購入汽車) 後面幾年就....沒了, 因為以現金收付來看, 現金買車就是一次付現解決。 哪麼,可以思考一下若是一半付現一半貸款的情形(或是不同比例下)又是如何? 再稍微想一下就可以了解為什麼會說折舊是個虛項科目, 高鐵以現金流看時不必考慮折舊而是撘配負債看就好。 (若是資產耐用期短的產業,不適合只看現金流與資產負債表。) 引用:
有想過這位交通部指派的官股董事長為什麼要這樣講?若講的是真的代表什麼嗎? 前面講過一些財報上現金流的觀念, 而這些都只是最基本的初級會計就會講到的, 哪這位號稱有財經背景的官派人才為什麼會說被騙,我認為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 單純就是財經專才看財報只看損益表一不小心就被騙了....。 (官派的連初會的基本觀念都沒有,他可能只是人脈背景能力S級的專家。) 第二種可能, 單純為了配合交通部決策而有此發言。 (官派身份當然要聽話,專業就先放一邊,扮傻說被騙演一下。) 第三種可能, 單純的財經專業SSS級人士,發現高鐵財報造假騙人。 官方的相關主管機關等等都是笨蛋沒人發現被騙, 或是官方的相關主管機關等等都與高鐵公司掛勾合謀詐騙。 (超S級財經專家揭發全國都沒發現的大騙局。) 從你貼的這篇6月份新聞來看,會是哪一種可能? (6月初講5個月後要倒閉......,時間早過了,現在有倒了嗎。) --------------------------------------------------------------- ![]() http://www.slideshare.net/linsung/20141229-43057563 照交通部的財改案來看,裡面高鐵的破產前提剛好就是因為交通部定下的限制才造成有可能破產。 (講什麼大陸工程提告35億二審中.....財報上寫明大陸工程就只有其中一部份提訴,這寫的很假掰。) 以支付不能破產來看(現金支付面) 資金限制上,從2010年開始累積的授信專戶400多億被交通部要求銀行財改案過前不讓高鐵公司動用。 (2009年底只有14億,到2014年6月底累積436億,最多一年提超過100億,到今年3月有可能累積到500億左右。 若不能拿來應付特別股贖回用,哪何必放銀行保證金專戶,直接還銀行借款還可省一些利息。 現金差額大可由在銀行尚未使用的授信額度調用,或是一部份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不贖回即可。) 以資不抵債帳面破產來看(資產負債表面) 會計帳面限制上,依高鐵這一兩年財報,到3月時股東權益至少會有500~520億之間, 交通部拿2014年6月底的482億,來說2015年3月特別股全贖回股款+股息共533億會造成破產(股東權益負數)。 但是依財報來看今年3月時股東權益 跟 全贖回款533億的差額最多就30億, 只要原始股東持有的特別股約70億其中一半不贖回而直接轉成換普通股, 股東權益就不會變成負數, (財改產卻要求要全部贖回,若是說要原始股東負責為何不是要求原始股東轉換。) 況且.......,若有去看高鐵的正式財報, 特別股股息的部份早就有先列100億在股東權益的減項內了, 所以帳面破產根本不可能。 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不贖回---->卡到財改案要求全贖回,加上若現在先轉換變成普通股則在目前的財改案中會"被減資六成"。 ------------------------------ 在各種不同包裝(會計條件、官方支持強弱等)下, 一般民眾跟本分不清哪個才是成本效益較好的方案, 老是受各種立場的政客媒體左右, 支持讚賞效益較低的,責罵反對效益較高的, 然後再來罵說國家搞成現在情形都是別人的錯。 例如前面有人提到的筑波快線, 怎麼就沒在營運第三年還在虧損時被要求經營者下台換人, 到現在十年了日本官方也沒人說還沒補回之前累積虧損要抽回資金之類的。 |
引用:
請問是否有合約中描述不可抗力因素該如果處理的詳細文字? 又現金不足以支付18 億為何不把部分資產,例如站區開發,抵押出去來撐過這一關? |
還可以打迷糊仗
另外筑波快線的財務比台灣高鐵健全多了 還有高鐵是有承諾出資51%並列在計畫書內 這個後來也是有法律攻防的 而非沒有這個部分 請不要誤會 "台灣高鐵聯盟原始股東未依承諾出資百分之五十一,但檢方認為是當年法規不完備" 另外這是商業行為 獲利也非給國家 當初也是聯盟認為有利可圖 才會打著政府零出資並自備51%來投標 |
最後 我不反對補貼的公用交通運輸
問題是請訂好遊戲規則 大家照規則來 不管是鐵路 公車 捷運 都該是如此 |
回到100元買車的例子,
以自有現金買車,才有現金流量第一年提光, 如果是90元貸款,10元自有呢? 政府沒有義務延長特許年限, 政府沒有義務延長特許年限, 政府沒有義務延長特許年限, (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最大的理由為特許可以收錢, 誰有特許誰賺錢 政府平白延長高鐵特許年限,票價至少可以降低。 資產折舊與特許提列分攤雖為二事,但一般人民才不管這麼多專業名詞 總之 合約幾年就幾年到期,延長追加都可視為違約。 高鐵是一家資本額1000億的公司,結果資產只剩一半, 交長認為現金只剩18億,這要怪誰? 差30億也是差,付不起就得破產,不然拿火車頭當廢鐵賣也可以。 而且特別股沒有必要轉換普通股或不要求贖回, 到期付現,天經地義 因為高鐵信用不好 因為高鐵信用不好 因為高鐵信用不好 (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不按期付息,到期又不想贖回 利息不想出,本金又不想還,一點信用也沒有。 沒有信用的投資標的,一點都不值得長期持有。 以上是特別股,如果處理不好,再來就換普通股,情況差不多 沒有任何股東可以忍受不配股息、股價不會漲的公司 高鐵有無財務危機不知道,現金流量表據說很好看 為何想減資再增資,引進新股東、新資金? 除非有很多人的錢可以長放多年而不指望報酬。 |
引用:
正式的財報除了四張主報表(資產負債、損益、現金流、股東權益變動)外, 就是一堆附註,附註內會包括進行中合約的一些重要項目, http://www2.thsrc.com.tw/UploadFile...086ac9bf77b.pdf 高鐵2014上半年財報,在第55頁。 ![]() 不可抗力之類的一些問題,這遍文章有提到一些: http://www.peoplenews.tw/news/7a521...06-2180eb81a8ec [.....近幾年,台灣高鐵多次向交通部提出要將除外情事、不可抗力、老殘票補貼等事務,列入協調委員會協調,只要協調委員會認定這些因素影響高鐵營運,致高鐵財務陷入危機,政府就可依合約來協助高鐵度過難關,而其最直接的協助方式就是延長特許期。但交通部不是藉故不開協調委員會,就算列入了也一再拖延,導致高鐵的財務愈來愈困難。....] 現金部份,只要交通部不提這個版本財改方案的一些要求限制, 則高鐵自行與銀行協議動支授信專戶的現金支應, (2010年的借新還舊授信額度3820億,其中3083億是在2000年2月時交通部擔任保證人, 2014年6月底高鐵已借用額度剩3600億,但是也陸續買了436億的公債放在銀行專戶內。 銀行借款要付約2%多的利息,放專戶的公債利率只能收1%利息, 不直接還銀行而損失這1%的利息,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為了應付將來可能的特別股贖回大筆支出。 結果交通部要求銀行在財改通過前不能讓高鐵動支專戶.....。) 加上部份原始股東特別股不贖回而轉換成普通股就夠了。 (交通部要求原始股東贖回70多億的特別股,而不是要求把這70多億轉為真正出資負責的普通股。) 交通部這個財改案跟本不及格, 不缺資金還要說要減增資投錢, (會缺資金的原因是交通部搞的限制) 延長20年就夠卻要延長40年, 明明連10年後的預測都估不準了, 一延就是40年變成要59年後才能收回高鐵....。 這個財改案搞了快一年(2014年3月交通部改派董事長哪時就開始), http://www.hsr.gov.tw/homepage.nsf/...ace_B1?OpenPage ![]() ![]() 卻是提出這種莫明奇妙的報告..... 例如上面這張若財改案沒通過時對財報的預測, 104年後折舊拉高些就算了, 其他營業成本及費用是怎樣...., 雖然今年預計有新車站啓用, 但直接比前幾年多100億也估得太誇張了吧。 然後104年底的估計累虧跳到-697億, -697億扣掉本期淨利-136億 = -561億, 也就是說交通部的人認為去年底財報累虧會有-561億..., 對照103年6月底財報的累虧-470億, 代表交通部估去年2014下半年高鐵會有91億的虧損....。 (這到底是怎麼估計?何時估計的? 這樣的數字及報告拿出來就要延長40年特許...., 我只能說這些官員實在太強大了。) 引用:
筑波快線在官方大力支持下當然建全, 但是以成本效益來看明顯不如高鐵也是事實。 當初審議時的投資計劃書, 經過1年左右的議約後, 簽約時寫在合約內是興建期原股東最少出資25%, 若是都照投資計劃書哪也不必浪費1年時間議約了。 引用:
政府沒有義務延長特許年限-----交通部財改案要延40年建議你去告。 我自己對財改的意見很簡單, 只要能附合成效的合理方式, 而合理方式就是不用投錢(明明不缺錢), 延長20年左右即可。 (一併解決高鐵所提的不可抗力事項,總不能一直不依合約解決爭端。 畢竟將來的事誰都估不準,其實也可以先從9項不可抗力中解決較沒問題的部份。 例如先解決3項重大較無爭議的,3項不太重要的拒絕,3項延後再議,然後延個10年之類。) |
引用:
如果是90元貸款,10元自有呢?------->有想過前面為什麼說高鐵看現金流撘配負債嗎,這就是答案,還想不懂為什麼可能我表達能力太差,我放棄。 交長認為現金只剩18億,這要怪誰?----->明明有現金但要求財改案通過才能動,要怪誰? 特別股寫明可轉換普通股,要求不可轉換全贖回要怪誰? 這種要急者一次從高鐵抽530億出來,公股再拿其中130億回去增資,後續要再找人增資170億的方案,說是因為缺錢鬼才信 :unbelief: (公司法寫明增資時原股東有優先認股權,放棄不認時可"洽特定人"認購。 要原始股東贖回70多億特別股拿回現金,再要求原始股東不可參與增資說是要原股東負責......。) |
原始股東不願意拿錢出來增資
那就放著給他倒阿 政府接收也沒關西 對了....你說要付4000多億是吧 那我就付給你...........每年給你們1億 跪下謝恩吧!!! |
引用:
全世界最大BOT案... :think: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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