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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聯合晚報╱社論]就事論事看Makiyo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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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超級同意!!!! 依照現在這個情況看來,律師一開始被告知的絕對不是事實 後來一爆就發現不對..... |
其實我到現在一直都不覺得有那麼嚴重
重傷害的案例應該是每天都有 出手的是那位日本社長(罪最重,不過也沒多重) 再來就是Makiyo.... 剩下的兩位到底犯了什麼罪 經紀公司也不知道在想啥...危機和公關處理得這樣糟糕 原本兩天就可平息的新聞,鬧這麼大 丫子應該是腦殘........出事上新聞後還跑去HOTEL開趴 難道不知道雖然自己是小小咖的藝人,但還是會被查出來的嗎 加上現在監視器,行車紀錄器這麼多 還是會被找到的 說真的...難道大家真的經驗,一群人出去.. 結果有男的發瘋和其他人打架 男的看情況會拉開,要不就跳下去打 一般來說女的不就是呆在旁邊不知道怎麼辦 難道大家會認為打人的這群人會主動打電話,報警說我朋友打人快來抓他 通常不就是一起烙跑的.... 這件事件我最不爽的只有....................... 4P阿:laugh: :laugh: :laugh: 不過要吃的下丫子應該有難度 就以往慣例...應該頂多只是罰錢了事 司機那邊應該會和解的(日本人$$$砸下去要不和解也難) 倒是..............啥時她們才會下海阿 到時可以考慮去拯救她們一下 不過我頂多救一位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OK 我覺得這篇社論最大的問題,就是把媒體的行為導因為「民粹」 幾家政論節目在那裡瘋狂濫演,就怪罪在民眾的頭上 聯合報自己也是瘋狂在追這起事件新聞的媒體之一,這種當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的心態是怎麼回事? 這個事件已經是一個社會事件,一個優質有深度的媒體應該去探討發掘更多面向的報導 貶低汙衊輿論和民眾的意見並不能證明自己比較優秀高人一等 |
引用:
與論問題和公司形象問題 和是不是被告知事實無關 律師本來就是要幫人辯護 事實真相與否和他無關 律師事務所這樣搞,我覺得很糟糕阿 |
引用:
我怕你第一句話講出來就被批 :laugh: 不過我和你想法類似,這件案子還能怎樣呢?除了在道德上面還可以講到鄉民暴動之外 其他的,也不過就是那樣而已,台灣天天都有人被打,天天都有人搞毀損,怎麼解決?依法辦事啊還能怎樣呢? 那些揶揄藝人的圖片、笑話,講講就算了,認真的還要這些人怎樣怎樣的,我真的不知道要幹嘛? 引用:
哈哈,這倒是喔...比較一下其他在聯合報的新聞,這社論很不搭 :p |
引用:
或許也可以說是不打沒把握的仗,尤其是這麼受到關注的案子。 |
引用:
依稀記得 犯人有說謊的權利 |
引用:
被告不會直接因為答辯時胡說八道而被處罰,頂多會被從重量刑而已,但證人就不行了,不僅不能胡說八道,沒有正當理由的話連拒絕證言的權力都沒有:ase.... 引用:
律師的工作是要幫人辯護沒錯,問題是委託人提供錯誤的資訊會造成律師擬定辯護策略時被誤導,間接會損及律師自己的權益,so:ase:ase.... |
引用:
這種情況委託人都不一定會事實啦 之前殺人案件的情況,委託人會和律師講事實的應該也不多 其實這種案子要打下去也是可以的,就只能減輕傷害而已 而且還沒上法庭,還有很多可以操作的地方 只是經紀公司真的不知道在想啥 怎麼會處理成這樣 :jolin: :jolin: :jolin: |
引用:
http://blog.roodo.com/lakatos/archives/18795874.html 這篇裡面有則留言我覺得很中肯 律師愛幫誰辯護就幫誰辯護, 這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行為了, 至於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並不是律師在決定的. 不過這件事永然律師事務所的確是大有問題: 不是有沒有良心的問題, 而是人家付你錢叫你鬼扯是到法庭上鬼扯到說服法官, 開庭前對社會大眾鬼扯不只對當事人沒幫助(還會激發反對輿論影響法官的心證), 最糟糕的是把鬼扯界的商業機密事先曝光, 讓對方老早就知道該怎麼攻擊你的鬼扯, 當事人請到這種大嘴巴律師只能說請鬼抓藥單. 有些律師大概太常鬼扯成職業病了, 已經忘記什麼話可以講給還有點常識的人聽, 什麼話只能講給那些司法訓練所出來的優良產品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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