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合法停車遭撞人亡 車主竟挨罰 暗處未開燈挨罰 車主大喊冤枉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09367)
|
|---|
路燈不亮:廢弛職務,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或刑法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關個幾個後,看還會不會有"日後會要求施工單位注意",跟人命有關的事,還有日後嗎? 委員:你自己停車有開燈嗎?而且連自己工作所需的法條都不懂,明顯不適任。甚至可能要查一下跟此案有關者有無不正關係。 |
大家真是溫和
那個出來解釋的人 還能一臉正經 認為自己是對的 那張臉 真是 台灣這種公務員(算公務員嗎?) 還真不少 |
引用:
他們不是公務員 而是有頭有臉人物 |
繼彰化地方法院,高雄也跟進了
接下來換哪些地方,會做出令人訝異的判決 |
引用:
:D 把塑膠車殼拿去電鍍 :p ,尤達大師的野狼好像也可以喔 :D 話說這個判決也太OVER了 :jolin: |
引用:
有可以塗在汽車上的螢光漆嗎? 畫個阿飄在車上吧 :laugh: |
上訴吧, 不然就爆料給CNN.
|
引用:
不知是無知還是故意錯誤引用法條,我最在意的是如何懲罰這些人, 否則這些人隨隨便便造成別人忙亂,被人譴責時就擺出一副--你咬我呀 的嘴臉, 任誰都不服氣.光說這次車主的律師費都不知該向誰討! |
難道台灣沒有一個機構或是法律可以主動治治這類人?
還是這些人的權力或地位已經大如此地步? |
哪天開了燈....結果一台逆向的撞過來,
搞不好 又引用一條,不當使用燈光 影響來車視線... 有過失 :tu: 不過 前面說的那個鐵軌的例子... 既然 有切換的選擇,表示 有人看到 那群小孩在那.... 那幹麻不出聲 警告他門 阿.... 讓我想到 一各笑話, 你開車 發現前面有樹 有狗 有人.... 要撞哪一個 應該是踩煞車比較好吧 :stupefy: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05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