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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ky 2020-04-30 02:23 PM

引用:
作者dkjfso

但是沒人能證明他當下到底是不是完全喪失心智
且從他帶刀開始
真的是完全鬼附身嗎
渾無知覺嗎
這些都變成法官的自由心證
況且真的這麼嚴重
為什麼只強制就醫五年呢?
五年就會好喔?
這麼嚴重為何不判終身強制就醫


強制就醫五年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是關在精神病院五年嘛?
還是只是要強迫吃藥五年?
我覺得要評斷瘋子有沒有犯罪是一件困難的事,但是想要制止他的行為好像更困難。

strong 2020-04-30 02:23 PM

引用:
作者muq643
如果法官能這麼判
代表有問題的是法律而不是法官
有問題的是那些立委而不是法官
台灣的法律對精神病患有豁免
卻又不對精神病患強制管理
要是五年後那個精神病患又再殺一個
那算誰的?
還不是誰碰到誰倒楣......
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會已久
政府都在幹嘛?
立委在幹嘛?
就跟詐騙一樣.層出不窮.立委有想過要修法嗎?
詐騙 一而再 再而三 出現.不就是司法沒有嚇阻作用
人民被騙活該倒楣.
跟這個精神病患殺人不就一樣的意思......


法官就只會就從法條裡找出自以為合理的判決理由 ...

卻無能利用判決這個工具,來杜絕再犯!!!

非常認同前面網友提到此判決嚴重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說法 :mad:

若要當一般人處理刑事案,就從重量刑,

若要當精神病犯處理刑事案,就應當從療養體系強力管束與社會隔絕,

判決用精神病犯處理,不罰後卻又縱放社會,

此案若成為通例,謂之體制殺人,也不為過

bibo987 2020-04-30 02:32 PM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裝病一定能騙過醫生
是把醫生當白癡嗎?


某種情形下,是可以的。
像手抖的海角七億

andyff 2020-04-30 02:33 PM

精神病犯應該喪失公民權及獨立自主人權,
需有一個監護人(親屬)或由國家指定機構監護,
一旦失控殺傷他人或破壞他人財物,
由監護人負監護不當的刑責及賠償責任。
總不能讓他自由來去又無任何責任負擔。
一隻狗沒看好傷人,飼主也得負刑責了,
一個精神病人在國內難道都找不到該為他負責的人?

a9607 2020-04-30 02:40 PM

引用:
作者tbsky
強制就醫五年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是關在精神病院五年嘛?
還是只是要強迫吃藥五年?
我覺得要評斷瘋子有沒有犯罪是一件困難的事,但是想要制止他的行為好像更困難。


意思就是…

引用:

#有做出處分了,大家不要再吵了好嗎?!

#五年後大家也忘得差不多了吧?

#五年後沒再犯不就沒事了? 如果再犯…那就再五年咩…



:jolin:

引用:
作者strong
法官就只會就從法條裡找出自以為合理的判決理由 ...卻無能利用判決這個工具,來杜絕再犯!!!

非常認同前面網友提到此判決嚴重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說法 :mad:

若要當一般人處理刑事案,就從重量刑,若要當精神病犯處理刑事案,就應當從療養體系強力管束與社會隔絕,判決用精神病犯處理,不罰後卻又縱放社會,此案若成為通例,謂之體制殺人,也不為過


+1

就算刑法上不能判刑,至少來個「永久與社會隔離」不行嗎?

:stupefy:

dkjfso 2020-04-30 02:42 PM

引用:
作者andyff
精神病犯應該喪失公民權及獨立自主人權,
需有一個監護人(親屬)或由國家指定機構監護,
一旦失控殺傷他人或破壞他人財物,
由監護人負監護不當的刑責及賠償責任。
總不能讓他自由來去又無任何責任負擔。
一隻狗沒看好傷人,飼主也得負刑責了,
一個精神病人在國內難道都找不到該為他負責的人?

精神病患是人
不是狗
你這種說法太超過了
現在討論的是一個人如果殺人
是不是應該只要他有精神病就可以判無罪的問題
精神病多的是
包含憂鬱症等某種程度類似現代文明病
絕大部分都不會殺人

dkjfso 2020-04-30 02:45 PM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如果你是黑道老大
你不怕命令精神障礙小弟去買飲料
結果他卻突然拿刀捅你嗎?

誰告訴你精神障礙就會突然捅人的
別亂說話

yamakawa 2020-04-30 02:55 PM

這則新聞如果搭配之前警察壓制少年後踹下去被民眾開罵的新聞一起的話,
以後警察看到有暴力事件就先站遠呼叫警力支援,
在人數足夠之前通通不搭理隨便兇手想殺人還是施暴,
接著等人數足夠可以壓制時就先用大聲公勸導別再抵抗,
期間兇手繼續施暴也是不用搭理繼續維持和平柔性執法概念,
等兇手打累了殺膩了沒力氣再投降就好,
接著要在兇手面前逐字逐條說明你現在有什麼權利跟保護自身的方法,
再幫兇手聯絡家人律師,警方完全心平氣和好聲好氣的就好,
反正認真作如果做過頭會被民眾抗議法官搞,
不如就給兇手亂源自己慢慢玩就好,
與其說是司法改革失敗不如說這是幫助警方認清如何自保的方針

syntech0307 2020-04-30 03:19 PM

引用:
作者yamakawa
與其說是司法改革失敗不如說這是幫助警方認清如何自保的方針


應該比照美國,
先拔槍,對方沒表現出降意就直接打死
有任何問題通通推給國賠處理
保障員警人身安全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hoba 2020-04-30 03:26 PM

引用:
作者dkjfso
誰告訴你精神障礙就會突然捅人的
別亂說話

笑了,不然咱們在討論啥? :laugh:

不就是在討論個肖仔拿刀捅死個警察嗎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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