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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孔蓋涉抄襲日文化 日正妹作家栖來光:台灣人感到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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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祖先哪裡人,跟國際地位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且扯去三國,三國歷史哪些部分跟台灣有關係可以主張著作權的? 就事論事,扯鈴沒有幫助捏~ :D 侵權就是侵權,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用這種最低標準去談論COPY貼,很LOW滴 |
>2.美國好萊塢大片悲慘世界,將雨果名著搬上大螢幕
這個著作權問題有陣子很熱門,討論區曾有不少人討論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9...%BD%9C%E6%AC%8A 根據伯爾尼協定——大多數的作品都應當在作者整個在世期間,以及在作者去世之後不少於50年的期限內維持著作權保護。而在大多數國家都將作者逝世之後的保護期限延長至70-90年。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ID=54&aid=2764 一九九三年歐盟「統一著作權保護期間指令The 1993 Term Harmonization Directive, 93/98/EEC)」乃先行要求歐盟會員國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間為著作人終身加七十年。 美國於一九九八年通過「Sonny Bono著作權期間延長法案(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 簡稱CTEA)」,修正著作權法,將著作權保護期間自著作人終身加五十年延長為著作人終身加七十年,使美國人之著作於歐盟享有與歐盟著作權人相同之著作權保護期間。 歌曲的年限較短(似乎沒有延長),在此先不討論。 雨果(1802年2月26日-1885年5月22日)的著作權早已超過保護年限,是屬於公共財,任何人都可以出版、重製,沒有問題。 |
引用:
三國志是屬於中國文化一部分,除非你的祖先是某皇民不然怎會和台灣無關呢?還是你的祖先是某皇民? 不然人家說日本用公共財用的很高興你是在崩潰啥?文沒看懂自己在扯鈴,還扯什麼國際地位來嘴 :o 公共財還主張著作權?我笑了 :laugh: |
引用:
中國文化法理上只有中國大陸有權追究 你不是要談法律嗎?怎麼又變成人身攻擊? 日本人的公共財被台灣人COPY,就這麼簡單而已 兜了一圈還是繼續打牆... :D |
引用:
所以說,看前面幾樓寫的內容, 可能有人昨晚還跟陳壽或羅貫中去KTV唱歌, 他們表示對阿本仔做三國電玩和影視很感冒 引用:
引用:
這棟樓是在講水溝蓋 山口市水溝蓋...........1987年設 剝皮寮和三峽水溝蓋........2006年設 相距19年?您認為圖案該不該受智財權保障?還是算公共財? |
引用:
我跟你談什麼法律,從頭到尾只問你祖先哪位,你也有閱讀障礙 :confused: :laugh: |
.............上面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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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一直把字放大就表示有理,還是講到日本用公共財也用的很高興也換你崩潰 :laugh: |
引用:
太后大,算了 裝睡的人叫不醒 您還是保重身子,別跟某些人一般見識 我是放棄了... |
1987 年設置
除非你比它還早發想 可光看圖片相似度根本一模模一樣樣 人真的不要想要做壞事真的有報應 上述提到雖說有公共財的概念 但 仿的幾近『全真」就算有理可能看過的人都會覺得這理在誰那可見一般 你可以仿但至少要改的和它不太樣 這圖片幾近全仿 要為它說話也真的很難 若不是被日本看見 真的它躺那也沒人知道它是誰 是以凡創作真的要想到以後和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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