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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含冤32年獲無罪 蘇炳坤哽咽:太晚了、人生都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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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美國的統計死刑犯被假釋出獄後,有3%的機率再犯殺人罪 台灣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統計數據 不過台灣的監獄矯正制度做得不好 重刑犯再犯率很高,我猜數據會比美國高 該死的不死,可能造成其他的不該死卻死了 一切都要用數據統計來評估,沒有兩全其美的作法 |
引用:
痾... 那你多交點朋友吧... XDDDD 引用:
只要整體制度沒改善, 所謂該死不該死, 其實都是同一批人審出來的. 這邏輯就像"咖哩口味的大便"跟"大便口味的咖哩"一樣. 源頭沒改, 後頭要殺要關要死, 已經分不出真正是非對錯. 江國慶的案子讓我尤其有感... 哪個男生沒在廁所打過手槍? 一團在廁所垃圾桶裡的衛生紙就能讓他變女童**殺兇嫌, 你不覺得恐怖? |
引用:
時代在改變,現在到處都攝影機 很多案子沒攝影機證據都很容易被推翻 簡單來說,以前不容易有客觀事證,所以屈打成招變成辦案默契 現在漸漸地連交通罰單沒有照片影片都無法開罰 以江國慶案為例,現在公園一堆攝影機,人員出入時間不同很容易就變反證 重點在於司法人員的制度,不要收賄不要為了省事亂判 政府也要補充好足夠多的司法人員,不要讓法官為了在期限內處理完案件,亂搞一通 也要改革司法錄取的方式,沒出過社會的書呆子常判出違反常理的判決 當你相關的制度做好,一個案件要判到死刑且執行 至少都會經過5~6次甚至幾十次的判決 在速審法通過之後,只要案件證據有疑慮,就不容易死刑定讞 因為死刑證據有疑慮一定會被發回更審,更審超過一定次數就不會是死刑 在這樣的情況下,冤案誤殺的可能性會比死刑犯再犯造成的死亡多嗎? 沒有完美無漏洞的制度,我們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不能因噎廢食 就如同不會因為小概率的併發症,就不打新生兒疫苗 |
引用:
江國慶案發生哪年還有兩大案~劉邦友和彭婉如,到現在都破不了 如果發生在現今,到處監視器,應該很容易找到兇嫌 最近搶郵局和搶銀行案...不管搶匪怎麼變裝怎麼換交通工具 只要把所有監視器拍到的畫面追蹤,跑到天腳底還不是被抓到 |
樓上講的監視器, 對於一般室外的社會事件(車禍/擄人/強盜)或許是有幫助的; 不過若真的那麼有效, 洪仲秋的國防布沒有畫面, 也不會成為經典.
以蘇炳坤這案的警方採證瑕疵, 明顯就是被殺者自己同僚的失誤. 你查新聞就知道, 這些豬隊友永遠堅信原判: 當然不會認錯, 認了他們也有事 |
重點是要持續改善科學辦案的能力
而不是無謂的在"寧可錯殺"與"不可錯殺"之間擺盪 台灣就是正事(不斷加強與持續改善科學辦案)不做 就連司法也是推拖拉一堆不甘我事的心態才會讓科學辦案進展如蝸牛般 :tu: 看看本版常駐司法人士的心態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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