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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940433 2018-01-12 08:29 PM

引用:
作者Lavion
誰說台灣不是鬼島呢?

政客修法殺人, 酒駕殺人輕判, 市井小民惶惶不可終日....

難怪佛劍藏龍許久,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奈何世間罪業惡人斬之不盡, 連佛牒都斷了...


噗,戲友你也真的...斷了就斷了吧,話說斷很久了還沒修啊?

前陣子看劍子的古塵都斷了真慘,難怪龍宿要變吸血鬼

因為這樣便當發不到他 :laugh:

kikk123 2018-01-12 11:17 PM

酒駕就比照薩爾瓦多的酒駕處理方式就好了,一定不會有再酒駕的問題

maruko. 2018-01-12 11:24 PM

鬼島犯罪日常,真的是X你X的!!!

沒用的政府,養了一堆OO,兩色都爛到極點,這爛事都這麼久,沒一個肯修重法

netblue 2018-01-12 11:51 PM

這類案件,已經討論到爛了....

用一般的道德標準,是無法適用在鬼島的。

傳說 2018-01-13 12:08 AM

那請問如何認定有問題?

工作上最討厭的事之一
不就是不懂專業的管理層來評斷你我的績效?
如果鑑定判決有沒有問題的人卻不具備基本的法律素養
你覺得被評鑑成有問題的法官會服氣???

引用:
作者nomad
判刑拉出來看常態分佈就知道了
法官受過相對多很多的法學培養
但是我們從事實看到很多法官嚴重缺乏常識跟邏輯思維能力

應該先抓判有問題的法官
再抓沒常識 沒邏輯的法官

蒜精 2018-01-13 02:19 AM

該修的不修,不該修的亂修一通

台灣人選出來的品質世界第一

Earstorm-5 2018-01-13 06:39 AM

台灣已經亂了, 昨天聽一個朋友的家人被機車追撞, 機車騎士要一萬才願意和解.

我說你他媽的被撞還要去跟對方和解!!! 你有違規嗎?! 他說沒有, 然後就不想提這件事了.

我叫他去告那個機車騎士算了, 要鬧大家來鬧...

警察判責任是慣例7/3制, 我朋友3... 不過機車騎士鬧著要一萬和解.

我罵完也不想管了, 真是亂.

mx300 2018-01-13 10:10 AM

引用:
作者aerocat
你這樣就是預謀殺人了,戲沒演好就是殺人罪,不過應該不會判的比酒駕殺人重。



台灣一年酒駕超標0.25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是8萬件以上,
沒肇事的起訴率只有1/10,也就是9/10都是繳公益金換緩起訴,你們一堆人嫌法官判太輕,
酒駕累犯有的地檢署要到5次才不准易科罰金進去蹲牢房,
為什麼??? 公共危險判3月好了,等於平均有2萬人要進牢房,監獄(含看守所)有空間放嗎?

至於撞死人的只要能和解成功,幾乎就是緩刑,這部分也不是法院的責任,要不就修法把緩刑門檻再降回最高本刑3年以下。
沒有改,法院當然是希望用緩刑來讓被害人能拿到比較高的賠償金,台灣沒有懲罰性賠償,民事賠償不是你說多少法官就判多少,法官也只能照證據判賠多少。

台灣酒駕肇事死人現在最高刑度是10年跟德國一樣(比日本差很都沒錯,日本不要說酒駕死人罪很重,一般交通意外死人罪也很重,特別是把交通法規特別法化...


滿認同最後一段,把守法當屁的人可不只那些官,多數民眾也一樣
而且xxx判不夠重這種言論,我想是因為大多數人不會做這種事(諸如:殺人)
所以判在重,火也燒不到他
假設哪一天有個真的愛台灣的人要出來選,想慢慢改善台灣交通的所有問題
這種人會上嗎,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不會
因為這種人越多,火燒到 "大多數違規成習慣的人" 的機率就越高....

酒駕是問題沒錯,但問題 "只有" 酒駕一個嗎 :confused:

bigDDD 2018-01-13 11:14 AM

引用:
作者misman+++
借車出車禍這可以告...
所以車子別亂借朋友....

告沒那麼簡單
真那麼簡單的話在下家裡那條被酒駕女撞的就好辦了
更遑論這些葉少爺啦
撞死烘培師的酒店妹啦
這些都不是他們自己的車

不過說真的啦
車子還是不要隨便借人
我就有認識的幫人把車停好因為不熟對方車結果誤觸加速鈕把一堆車撞掛後來賠一褲子屎
而這是肇事者覺得過意不去賠的
遇到那種兩邊都擺爛的就有的灰了
再加上台灣還有過兩個在車上都否認開車結果法官判兩個都無罪的

bigDDD 2018-01-13 11:26 AM

引用:
作者mx300
滿認同最後一段,把守法當屁的人可不只那些官,多數民眾也一樣
而且xxx判不夠重這種言論,我想是因為大多數人不會做這種事(諸如:殺人)
所以判在重,火也燒不到他
假設哪一天有個真的愛台灣的人要出來選,想慢慢改善台灣交通的所有問題
這種人會上嗎,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不會
因為這種人越多,火燒到 "大多數違規成習慣的人" 的機率就越高....

酒駕是問題沒錯,但問題 "只有" 酒駕一個嗎 :confused:

我是開車行的
不過我是覺得要重一點
台灣車真的太多了而且不守法的人也太多
拿我家門口的公車停等區來講就好
常有白目在上面臨停
照道理不是大眾運輸工具停在上面直接開單就好
就有這種便宜心態難怪會給人執法不力之感
這些違規要真化做罰單不用擔心路會鋪不平
經費多到爆表
弱勢清寒的也不用怕沒有營養午餐可吃了
你用價去制量自然開車的覺得麻煩就把交通工具給丟了
道路就更清新自然了
不然你就要能學日本
要買車你要先有車位
我覺得他們制度比較健全
而且執法力度強
不會像我們的都軟趴趴
開槍還要被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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