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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家批國立大學攝影社 訂3桌合菜卻放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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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另外一個台大生,
後來去哈佛唸書, 也是對攝影有異常的愛好。 |
引用:
我的觀點 自己無理卻拿PO網來說,我才會覺得是威脅 例如常見的消費者要求店家折價,或無理要求退貨,不給就要PO網來逼店家就範,那才算威脅 而像這種買賣糾紛,買家不對在先,賣家確認買家無履約誠意之後,不管做什麼反制動作,都是買家要承受了吧 難道賣家說你不履約我就上法院告你,也算威脅? 所以買家就好啊要玩大家來玩,讓大家看看你竟敢威脅我.....有人會認同嗎? 賣家也沒有超越買賣的其他暗示,所以我是覺得完全不能算威脅 這是那群中二大學生自己不知羞恥、打人喊救人的辯解之詞 |
引用:
個人比較天真的想法認為要是不要那麼對立,學生是有主動打算解決問題,要是雙方都心平氣和的溝通而不是談判可能都沒事了。 店家當然沒錯,可是得理不饒人也通常不被認為是美德,也許我太樂天也許太天真,不過也許凡事不要先以對立的立場來思考可能就是美話一樁。 |
引用:
我是奧客一定回:你他媽當我眼瞎還是耳聾啦 你在上菜我會看不見聽不到嗎?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電話中說的話 語氣如何 無法用文字表現 所以我不多說了... 反正學生有錯在先這點有共識就好... |
引用:
出去吃飯要跟店家攤牌掀桌就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至少確保你的菜都已經上菜完畢 要不後面可能會被加料!! |
現在動不動就爆料公社,大學生是錯很大,
店家可先打去學校反映,沒用再訴諸媒體… |
我認為這純粹是個人白爛行為,實在不用在學校上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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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生在外,用的是學校的名字, 當然就代表學校. |
引用:
應該會有人說, 都已經是大學生了,為什麼做錯事還要找學校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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