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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eJazz 2014-06-30 03:31 AM

引用:
作者Toluba
哇靠....退房後直接喪失從大廳通行的權利

厲害厲害,果然是高級飯店 :flash:

對了,你怎麼說是警方呢?
警方都說不是他們管制的 :shock:


不是身分問題
即使賴皮已經不是房客
也能進出

是管制區
大廳當時有會議
是管制區~嚴格管制區
賴皮是啥觀念
認為能自由進出管制區?

樓層攔阻
我也說過2次
警方有妨礙自由的嫌疑
在樓層確實是警方攔在電梯門口
除非警方能表明
樓層也列入管制

全面管制
有正當通行理由
警方也是會放行
這沒啥好爭議吧

PS:以後回你的文我看要等10分
不然你都偷加料
哈哈~

sclee 2014-06-30 03:31 AM

引用:
作者Toluba
我可沒說佔領立院是合法行為 :shock:

那換我請問你了
請問飯店的行為合法嗎?


不知道

我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賴律師既然是律師,支持他提告,是妨礙自由罪嗎?合不合法我說了也無效

Toluba 2014-06-30 03:38 AM

引用:
作者sclee
憑什麼?還好這句話是你來問
如果是他們幾個人問,太陽花學運他們有沒有參與或是支持?
佔領立法院後哪段時間,居然把立法院變成管制區,進出要有學生證,連警察都不能進去,附近住戶還要出示證明,哪個管制區可謂比飯店限制他們的區域太大多

太陽花學運憑什麼可以這樣做?當他們的人被限制時就覺得不妥,是雙重標準嗎?

引用:
作者sclee
不知道

我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賴律師既然是律師,支持他提告,是妨礙自由罪嗎?合不合法我說了也無效

你有沒有覺得你所謂的"始終如一"是一句空話?
你一邊批判著你不認同的事情
當別人要你表達你的想法的時候,你只會說"有違法就提告" :shock:
竟然還大言不慚的講出"雙重標準"這句話 :shock: :shock: :shock:

sclee 2014-06-30 03:51 AM

引用:
作者Toluba
你有沒有覺得你所謂的"始終如一"是一句空話?
你一邊批判著你不認同的事情
當別人要你表達你的想法的時候,你只會說"有違法就提告" :shock:
竟然還大言不慚的講出"雙重標準"這句話 :shock: :shock: :shock:

不知你有沒有發覺,我用字很慎重

從來不敢針對某件事就一口咬定這是違法

不管你相不相信台灣的司法,現實還得要上法院判決才算

雙重標準如何構成大言不慚?很納悶?

我批判這些抗爭的人的心態,當他們支持的事,可以限制他人自由,當自己的自由受到侵犯,他們很氣憤,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才是雙重標準?


你不是要我表達想法,你是問我合不合法?答案只有三個 1合法2不合法3不知道,我既不是法官也不是法律人當然回答第3

答不知道,哪只好請他們去提告找答案

Toluba 2014-06-30 03:55 AM

引用:
作者CafeJazz
不是身分問題
即使賴皮已經不是房客
也能進出

是管制區
大廳當時有會議
是管制區~嚴格管制區
賴皮是啥觀念
認為能自由進出管制區?

樓層攔阻
我也說過2次
警方有妨礙自由的嫌疑
在樓層確實是警方攔在電梯門口
除非警方能表明
樓層也列入管制

全面管制
有正當通行理由
警方也是會放行
這沒啥好爭議吧

PS:以後回你的文我看要等10分
不然你都偷加料
哈哈~

我有時候會補充一些想法,並不是想要偷加料
你事後一樣可以回應,何必等10分鐘?

所以你覺得是警方在管制?警方的說法不是這樣耶

Toluba 2014-06-30 04:00 AM

引用:
作者sclee
不知你有沒有發覺,我用字很慎重

從來不敢針對某件事就一口咬定這是違法

不管你相不相信台灣的司法,現實還得要上法院判決才算

雙重標準如何構成大言不慚?很納悶?

我批判這些抗爭的人的心態,當他們支持的事,可以限制他人自由,當自己的自由受到侵犯,他們很氣憤,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才是雙重標準?


你不是要我表達想法,你是問我合不合法?答案只有三個 1合法2不合法3不知道,我既不是法官也不是法律人當然回答第3

答不知道,哪只好請他們去提告找答案

單純以限制人身自由這件事來講
從你文章裡面看來,你是不認同佔領立院並限制其他人通行的自由
怎麼換個對象,你就不批評了?
你給我的感覺就是你所說的「雙重標準」


言盡於此,你有你的立場,我尊重
我想就不討論下去了

sclee 2014-06-30 04:10 AM

引用:
作者Toluba
單純以限制人身自由這件事來講
從你文章裡面看來,你是不認同佔領立院並限制其他人通行的自由
怎麼換個對象,你就不批評了?
你給我的感覺就是你所說的「雙重標準」

佔領立院限制通行很單純
換個對象性質有點不同,立院不是他們的地方,飯店業者有沒有權在自己的地方要求他們怎樣離開又是另一個層面
所以我才強調有賴大律師在,何勞我們這些不懂法律人的來說合不合法,要怎麼提告他比我們都清楚

雙重標準是同理心,當他們認為自己自由被限制時,過去支持學運在限制他人自由時有沒有覺得不妥?

小熊軟糖 2014-06-30 04:14 AM

引用:
作者CafeJazz
你也都清楚這是一場難看的秀

該隨之起舞?

還是該為幾位賴皮演員鼓掌 ?

一人租多人住的賴皮房客一堆,房東都不能破門查水表叫非承租的賴皮房客滾了,
你在你貼的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是有哪段文字是允許可以破門查水表的?
既然政府為了賴皮房客而犧牲房東的權益,這樣的規範房東也只好遵守,
那飯店沒規範允許你查水表,你就可以查?或者甚至限制房客行動的??
我就問你嘛,要是碰到拒絕登記的訪客或你所說的奧客,
飯店能藉27條限制他們的行動並搜身找出相關身分證明幫他們補登記嗎???

CafeJazz 2014-06-30 04:21 AM

引用:
作者Toluba
我有時候會補充一些想法,並不是想要偷加料
你事後一樣可以回應,何必等10分鐘?

所以你覺得是警方在管制?警方的說法不是這樣耶


回一個文之後要120秒才能再次回文OR修改

打好回文B~這時回文A經過9分

這時候回文A= 無法修改~要再等120秒才能send

時間差造成


警方的說法是配合飯店從指定路線離開
這部分你就用力批判
我沒意見
也會認同有證據的事實

CafeJazz 2014-06-30 04:35 AM

引用:
作者小熊軟糖
一人租多人住的賴皮房客一堆,房東都不能破門查水表叫非承租的賴皮房客滾了,
你在你貼的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7條,是有哪段文字是允許可以破門查水表的?
既然政府為了賴皮房客而犧牲房東的權益,這樣的規範房東也只好遵守,
那飯店沒規範允許你查水表,你就可以查?或者甚至限制房客行動的??
我就問你嘛,要是碰到拒絕登記的訪客或你所說的奧客,
飯店能藉27條限制他們的行動並搜身找出相關身分證明幫他們補登記嗎???


沒人允許認同查水表
在房間內的人都有簽約登記~就受到隱私權保障
沒簽約登記~就不受隱私權保障

房東也敲門~提出要求補登記或離開(沒要求補房費差價)
是房內的人相應不理
是房內的人拒不開門

限制行動
說被軟禁10小時
約16:00第一次說要從大門"有尊嚴"離開~"打算"在門口接受記者採訪
當時一樓證有會議管制中~被拒絕
http://newtalk.tw/news/2014/06/25/48623.html
賴中強說,原本下午4點他們與航警局協調,讓他與數位夥伴走出一樓大廳,對媒體記者說明情況,卻遭到航警局拒絕

到真正離開飯店
6點50分,被困了10小時的賴中強等7名房客在大批警察護送下,從飯店正門走出。
這樣有10小時?

從早上破門09:23開始計算比較接近
可別忘了~當時趕都趕不走
自己不走~說是被軟禁
真有一套

我很慎重的請問
此案有誰被搜身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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