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扯]台灣真的離破門查水表的日子不遠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52641)
|
---|
引用:
:confused: :confused: 可以請問一下問他幹嘛 :confused: |
引用:
多半就是在影射張銘清被推事件... :laugh: :rolleyes: |
引用:
訪客未登記的情形絕對不少見, 發現這種情形時,破門只要求離開而不是要求補登記的情形相信這也是台灣史上第一件 !! 今次發生這種爭議,可見是政治傾向不同才引起的, 看不出這點還一直力挺破門行為的才是隨之起舞的人!! 辛苦您了...這麼的捍衛濫權!! |
引用:
我一直不解的是,不由法院認定,到底該誰去認定? 我們網民在這個論壇就算來個民調百分百認為飯店業者是非法入侵,又如何?他們會理我們嗎? 維護自己隱私權除了提告,我實在想不出有其他方法爭到自己的權益,難道像電影非法正義去行私刑? 如果賴律師等人不去提告,不就等於縱容了可能侵犯隱私權的業者,最後是否非法入侵將不了了之,告不一定會贏,但不提告肯定是連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都放棄 PS:李大師常被外界說他愛告人,他說民主法治社會,提告是文明人的表現也是公民的權利,不走司法途徑難道要去找黑道幫忙解決嗎? |
引用:
原來:jolin: 這樣也能扯 :stupefy: 佩服... |
引用:
我的觀點啦(你可以不認同) 隱私權是基本人權,法院能做的是保護,而不是去判定!! 如果隱私權要由法院認定才算,那就等著司法崩壞吧!! 當然司法可能崩壞無法保護你的隱私權,那就是人民應該重建司法的時候了。 |
又有人提登記, 小的只好再推自己的廢文 :flash:
同樣是訪客未登記, 在 Computex 做就沒事, 在諾富特飯店就要國安單位介入 這樣還要硬凹, 這種人真是令人不齒 引用:
|
引用:
我認同你的觀點,隱私權很重要,誰都不希望被侵犯 可是法院去保護前一定要先判定是不是,不只是隱私權,包括貪污,詐欺...倘若不先認定又如何裁決判刑? 我在樓上已經提問 你認為是,被你認為侵犯的人說不是,這如何解決?如果你有提告之外更好方法,我樂於受教 |
引用:
提告能得到的只是求償、賠償, 當然也可能不起訴..... 但不能改變已被侵犯的事實,不是嗎? 就像在某些女權極不被重視的國家, 女性被輪暴後,結果施暴者還被法院判不起訴, 這樣子的法院判決是否表示施暴行為不存在? |
引用:
同理,現在坐牢或是被判死刑全都不能改變他們已犯罪的事實,哪是否就放過他們? 不能改變事實,至少要做錯事的人付出代價,這就是法治的基本精神 你認為是,對方說不是,你不提告就讓他不了了之?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28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