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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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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A答B又來了?
聽不懂? 記者提問「勒警脖子」 黃國昌:我從頭到尾沒勒記者-民視新聞
TW 駁勒頸!黃國昌稱「是手放在員警肩膀」再嗆記者:你夠了嗎? 黃國昌「勒警脖子」引熱議 當事警官還原:我不認為他有惡意 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長陳育健表示, 「那個時候比較擁擠,黃國昌的手繞到我的肩頸部維持重心,確實有碰觸到,但不是攻擊, 我沒有感覺到特別不舒服」, 「沒有惡意啦,黃國昌應該是想攙扶穩定重心,他也要站穩。」 他說,當下有跟對方反應「肢體不要碰觸執法警員」, 後來局勢穩定人潮不再推擠後,雙方站穩、黃國昌就鬆手。 |
警員當然客氣的這麼說,但畫面都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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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菡竟喊「太熱想找林蔭乘涼」才爬拒馬!PO抓痕照嗆警察:要辦就來
引用:
陳:「實在太熱了,我想穿過拒馬,走在愛國西路的林蔭下」 幹話真不少...:laugh: :laugh: :laugh: |
明明不是集會遊行法的禁制區
原本的申請也已經通過了 政府還能強制取消 還搬出拒馬層層圍疊,大概拒馬就是所謂的更大的民主吧 這種已經剝奪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行為 會引起推擠也是可預見的 還在喊守法的人也真是有趣 照這種邏輯 永遠別讓人民申請 就沒事了 可恥的執政党,把台灣民主搞倒退到了警總時代 |
哪裡申請通過,分局根本沒同意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8300164.aspx |
我還是一樣…
關到死! 二零二八選總統,先不管誰會上。 我可以確定學日語的橘子肯定可以畢業,這時候就可以見真章。 日本的短大只要兩年,正規大學是四年。 而且語言學校的就學時間不能算入。 橘子從二零二四到現在已經快一年,二零二六就兩年。 如果不回來,事情就很簡單,就是有拿錢。 而且現在橘子的護照已失效,跟本不可能繼續讀語言學校。 她要是不回來,就不用再講了,事情就很簡單,就是有收錢。 不用怕黃國昌說什麼。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國民黨要幫柯? 我更不明白,國民黨跟黃國昌合作就可以,如果黃堅持合作要放,那就讓黃國昌自已去放。 責任要他背。 再者,羈押條件已到,要放出來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這不表示無罪喔,我如果是國民黨,我可不會傻到去背書,並不是我私心,而是本來就不應該這樣,因為法院都還沒宣判,你可以監督司法,改革司法,但是你就是不可以干預。 所以朱立倫蠢就蠢在,就算七二六、八二三都大贏,還提出這種要求,他應該要求釋放國民黨黨工。 你還沒被起訴、被提告、被檢舉、被告發、被舉發之前,是無罪推定,但是你「被起訴」『且』「被交保」,就是進入有罪推定,不然你怎麼會被起訴、被羈押?至少你還沒被宣判。 一般是這樣啦。 所以,我就覺得黃國昌這局也做的不是很好。 至於朱立倫,我真的覺得他真的很蠢,不忍苛責,但是黨主席怎麼可以這樣。不明事理的人當黨主席?真不知道國民黨跟朱立倫是怎麼贏七二六跟八二三的。 |
引用:
人家是無罪推定,你是有罪推定,那還有啥好說的? 你證據在哪?沒有就不要在那邊說就是有拿錢、有收錢 所以錢在哪?有多少?因為逃跑所以一定有罪?你懷疑也就罷了 懷疑就去找證據,金流金流聽不懂?她如果有拿錢一定是別人給的 那誰給多少錢?這些誰誰誰有通通逃亡國外嗎? 還是那句,沒本事查出來就不要亂栽贓,就算再怎麼猜也要拿出證據才能證實 還有你講日本又講語言學校又講護照失效,好像多懂橘子 但我一查,人家好像早就去澳洲了?還在那邊扯啥語言學校畢不畢業... 2024/11/04 註銷護照 寄發處分函》 外交部:許芷瑜可向駐澳處申請專用文件 返台歸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75298 台北地檢署、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掌握本案關鍵角色、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貼身秘書兼帳房「橘子」許芷瑜,十月初自日本搭機轉往澳洲;熟悉人犯遣返的人士分析,台澳並無「司法互助協定」,以往也無司法互助默契,研判橘子經過深思熟慮才轉往澳洲,我國檢廉想將她引渡回國,難度勢必比日本更高。 不過,外交部直陳,我國非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成員,因此無法將「護照遺失及註銷資料」經該組織平台通報世界各國,但多年來有定期將資料提供若干國家參考。若國內檢警調轉知外國政府協助事宜,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均會視情況協助通報。至於許女護照效期屬隱私個資,且本案已由檢調偵查中,不便對外透露。 律師黃帝穎亦認為,澳洲、日本與我國並未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但台日有司法互助默契,過去有電信詐欺通緝犯、毒品通緝犯遣返等個案合作前例;澳洲則曾拒絕我國司法互助的個案請求,可見橘子從日本轉潛逃澳洲,應經過仔細評估。 --- 還有,網傳橘子身家破億,要躲國外靠自家就行,哪能證明就是動用贓款 橘子赴日避風頭?「友人信」曝有破億身家不需為柯離鄉背井 https://news.ebc.net.tw/news/politics/447689 近期前立委陳柏惟公開了橘子的友人寫的一封信, 裡頭喊話要橘子不要為柯文哲離鄉背井, 因為橘子家裡也很有錢,2.3億、3.1億都只是零頭。 陳柏惟推測這2.3億、3.1億指的就是柯文哲要橘子保管的錢。 --- 前立委陳柏惟手上所謂橘子的友人寫的一封信到底可不可信?? 而且明明是說橘子家裡也很有錢,幾億都是零頭 前立委陳柏惟是怎麼推測那些就是柯文哲要橘子保管的錢??神邏輯 :think: --- 你要說橘子有可能畏罪潛逃,這沒問題,我也沒意見 但你其餘一系列推測還是能看出你的立場 我就問一下到底橘子在日本還是澳洲?你能確定嗎? 橘子有沒有破億身家?你能確定嗎? 這兩點如果你都不能確定,我是不知道你哪來自信在那邊嘴就是有拿錢、有收錢 |
引用:
我更正 嚴格來說應該是完成申請後取得繳款單並繳完費 而後中正一分局通知駁回申請 但未說明駁回原因 所以應該只能說完成申請 集會遊行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除了法令明文規定的區域外 或是會嚴重影響他人自由的情況下 都不應阻擾 如果非禁制區 在無理由的情況下政府也能隨意或是用自由心證的方式來決定要同意或是駁回申請,那人民的集會遊行自行 一樣又淪為執政者的政治工具 民進黨執政後醜態盡出 當初反對的各種政府反民主執政工具 現在用得嚇嚇叫 |
嚴密邏輯推論,綜上所述 :
橘子被拱成柯案的最重人證,甚至手握贓款...沒有橘子的證言贓款,無法將柯定罪... 問題來了...橘子就是不回來 1.在審判中,柯能羈押多久? 2.檢察官既已起訴,法院一定得判決(有罪或無罪) 3.沒人證物證,只能判無罪 4.檢方不服上訴...明明沒人證贓款,上訴理由要怎麼寫? 上訴個春!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非黃色部分,是你的言論自由及意見,不評論... 單單就前段涉及的事實部分,提供媒體報導可見之"中正一"的說法... 1. 黃國昌申請被退回。 當初黃國昌只有說完成申請後取得繳款單,然後過幾天被通知拒絕 現在中正一的說法是... 民眾黨走讀釀8警受傷!中正一分局:管制區不得申請、蒐證報請北檢偵辦 引用:
中正一分局說詞的真實性,大家自己查證。 不然,黃國昌公布當初申請的路線圖,大家來公評... 2. 論"8/30當天"的話。首先,路線是否和原先黃國昌申請的相符,這我不知道,理由同上。 當天就是非法集會遊行的性質。因為"他的申請"沒有過。至於用於"走讀"來解釋"非法集會遊行",就套句陳PG臉書上的話:"到底有多少人相信" 好,重點放在"當天拒馬的地點不是管制區".... 現在中正一的說法是... 中正一硬起來!控黃國昌率眾衝撞警違法已送辦 重申總統官邸為「禁制區」不得遊行 引用:
一樣。 中正一分局說詞的真實性,大家自己查證。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3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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