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扯]台灣真的離破門查水表的日子不遠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52641)
|
---|
引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04x4g_TEps 全部影片,大概如此 |
引用:
如果這部分屬實 所謂破門前他們住宿合約已被終止,請他們離開卻不肯 等了這麼久也不見提告?是非法入侵民宅根本不存在?因為入侵時他們已非房客? 意思是有票人不具備住宿資格的強佔房間不走,這......誰的問題比較大? |
引用:
有閒在這裡打嘴砲的,日子應該都過得不錯吧. |
引用:
所以警察和旅館判斷錯誤,侵害到旅客的隠私權,怎麼結果卻是旅館方贏? 你這樣說不通。 真要拿來生命危險迫切性來說, 那付錢的住客也可能被訪客脅迫而無法開門、拒絕開門, 這樣警察要不要注意? 糾結在各種可能的假設上沒有意思。 重點是旅館方也有權利可以驅離旅客, 誰對誰錯要上法院才知道, 不是旅客拿出隠私權就無敵了。 |
引用:
網路名言: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 還在用Modem撥接上網? 人家華航諾富特飯店聲明稿已經偷偷改版了, 怎麼還拿舊版的幫忙扯後腿 :laugh: :laugh: :laugh: www.novoteltaipeiairport.com/tw/newsD.asp?pk=435 |
引用:
繼續看"想想"論壇吧 那可是沒有解藥的 除非你已經清楚是誰開的論壇 那就不需解藥~因為已經無敵了 |
引用:
順手幫補充一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6OsanUpDaQ#t=43 ![]() 當你看到這個畫面 你的反應跟事實會有多大的差異 |
引用:
就愛酸人 也要酸的名正言順吧 我貼的是 警政署說明諾富特機場飯店住房民眾控訴事件 跟諾富特飯店聲明 根本不同單位~哪來的新舊版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老兄 我的看法有些出入 就是飯店中止住宿契約目前沒有資料顯示"正確"時間 是在破門前~還是破門後 破門一開始是09:23~就是開始踹門的時候 不包含之前飯店隔著門溝通時間 可以確定的是~中止住宿契約在10:06之前成立 破門前中止住宿契約~那包含賴送棍等5人都沒有合法租約 破門也就沒有法律問題 破門後中止住宿契約 房間裡面1個合法+4個強行住宿 在認定上有爭議 賴送棍可以主張自己有房間合法使用權~其他4個賴皮沒有 飯店也可以主張~對於4個賴皮~經過溝通要求登記或離開相應不理 拒不開門~所採取必要處置 有爭議的部分 就等"一定會提告"的賴送棍啥時後要提告~才會有結果 賴送棍號稱人權律師 又是指證歷歷~加上事證確鑿~憤憤難平 如果連自己受盡屈辱的人權~穩贏的官司~都無法OR不敢平反伸張 我看就包一包回去吧 :laugh: |
引用:
豬不豬沒關係啦 意思是中止合約一事,有3個可能性1警方聲明是說謊自己腦補 根本沒這回事?2業者沒有中止,報警時騙了警方? 3 全是事實 只是改版後聲明沒提而已 改版後沒提不表代沒有,如樓上有人補充,時間點上的認知 重點是告了才是真的,上法院才見真章:laugh: :laugh: :laugh: 既然賴律師一方包括有些網友如此確定飯店是違法,侵犯人權也好入侵民宅也罷,告了一定贏,還可民事求償,還等什麼?:D PS:我回文比較小心,你引我的文有沒有看到第一句就說"如果這部份屬實"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58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