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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日嫖客,ID"風俗刑事"散播嫖妓偷拍相片,連續舉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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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贖世淨業講的還是警察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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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大~ 您的發言讓貓從腳底冷上來 :fear: 口氣跟營長越來越像 :laugh: 俏湯米~ 用力衝啊 :o 有人白目的讓人很不爽 :stupe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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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演那一齣 :confus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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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 .... 如果真的是這樣 , 那還真是個好消息呢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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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本來要回Elros那篇文, 臨時接到某長輩的電話,主要是顧慮到把人逼急了影響到站長 給人添麻煩不好,所以我才收手 ANYWAY,板橋地院那篇起訴書跟判決主文,很久之前我就看過了 比較沒空,稍為提一下 三階段理論中是否符合主客觀構成要見這有得吵 但是違法性部分一定有問題,由其是就結果不法這部分來說 網路帳號受到侮辱,實際上對法益真的有造成侵害嗎? 我只看到覺的構成要件符合,認定行為不法,接著就一路走到罪責去 不考慮一下法律規定大多述的人格權只有"人"才會有嗎? 而且法律上"人"的定義是很明確的,就只有自然人跟法人享有特別人格權 所以我說,是有人這樣判,但我不知道被告有沒有請律師又是怎樣答辯的, 也沒看到檢察官認為單純的網路帳號享有名譽權這種特別人格權的法源依據在哪? 不要說律師就連檢察官跟法官也都不是神, 誰都可能會出現這種見樹不見林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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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越杜鵑窩~~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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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為什麼我想叫你法學大師了嗎 事情的經過,你只選擇聽信陽光走路而已 有沒有報案,有沒有所謂的進度 你不知道,就已經先篤定 這案子可以成立也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那你有打電話去問過警察,有怎麼處理了嗎 沒人出來說明 就已經看你在猜說,這案子已經在進行了 放羊的小孩都已經不敢出來了 就只剩你還在想說,案子進行到那邊了 你到底是有沒有從頭看到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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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也多次勸 sunnywalker 不要這樣刺激鄉民 , 想做什麼 , 默默去做就好 . 只可惜他不聽我的勸 , 執意要跟鄉民對幹 , 當然鄉民也不是好惹的 , 結果就搞成了現在這樣 . 鄉民也大鬧 pcdvd , 把 sunnywalker 文章全拉出來鞭 . 如此一來 , 最傷的是 pcdvd 了 :jolin: 這件事情 , 雙方的情緒都太過高張 , 都激動行事 , 做起事情來 都不得理智 . 現在來看 , 沒人獲利 , 只傷到 pcdvd . 當然 , 如果最後是虛驚一場 , 無關站方 , 那就是最好的結局了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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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是你一直在狀況外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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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實說,要交朋友就直接拿心出來講,拐彎抹角我最討厭 :think: 而且到目前到底在演那一齣?? 誰能跟我說一下?? 難道是我天生愚鈍? :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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