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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閘蟹 2014-07-12 06:20 PM

引用:
作者三成里
來打賭!!
等風波過了善款一毛錢都不會歸還 :laugh:

急難救助應該用在有立即危險的情況下
如戰亂災難或孩童斷炊
以此事件來說,父母並非沒錢而是擺爛欠債不肯還
要不要由政府出面介入還須要凝聚社會共識


來打賭!!
等風波過了善款一毛錢都不會歸還
+1 推你這句話.

其實李英愛女士雖然並沒有要他們還, 慈濟也雖然沒有要他們還.

但李女士和慈濟團體都希望他們能推己及人, 把當初給他們用的急難金再捐出去, 散布給下一個需要的人用哦....

而不是說什麼 - 完全不用還哦 +當沒這件事哦 :rolleyes:

abo5738 2014-07-12 06:44 PM

懷胎7月遊韓國早產 母嬰出院喊價200萬
 
這對夫妻 政府應該請他們去當外交部長


臉皮厚 能夠留韓國那麼久
最後能騙到韓國人300萬善款?

這種功力 現任外交部長都不如

誰說我們輸韓國人 三星算啥?

台灣人的 不怕死 大肚七個月
還趕跑到韓國玩

這種膽識很多韓國人 台灣人都沒有的

ps.有時想想這種事 萬一發生在我身上 我大概會選擇拿掉小孩
或是請家人賣地賣房的 不會用他們那種皮皮作法..........

pilotjay 2014-07-12 07:39 PM

說真的
自身經驗,一個月5-6萬的月子中心的話(房錢+托嬰+月子餐)都很考慮了,那敢在懷孕期出國(畢竟有萬一賣身都賠不起)

而實務上,人各有志,就是有人敢賭境外順產平安,還有人幫忙養小孩(回國?什麼XX勒,搞不好18前,還可以不花一毛)

ruinousdeity 2014-07-12 08:12 PM

我就統一回最後一篇,因為我發現人都因為立場的緣故只挑自己看的到的內容看。
1.我的基本立場長這樣,跟所有其他的事情比起來,小孩/或弱勢....ETC,
有沒有被妥善安置,這是最優先事項,其他其實都不急,
怎樣讓這對父母/不負責任的當當事人得到教訓,其實有很多方法,這都可以討論研究,
但是就我個人價值觀後者重要性、急迫性都不如前者
我很懶得去鳥這種不適任夫妻怎樣怎樣,
不過看起來很多人認為修理這對夫妻比小孩的處境重要,甚至連適者生存幾個字都出來了,
我也算開了眼界。

但抱歉我個人不接受適者生存弱肉強食的價值觀。

2-1.至於有些人一直圍繞著假設政府介入之後夫妻正好可以卸責踢開包袱過爽日子云云:
我一開始就講過,這種緊急金錢上的需要,以這次事件為例:
政府比較合理的模式一是借位求償取得這對夫妻欠韓國醫院醫療費用的債權,之後再向這對夫妻求償
二是像我提到一對澳洲夫妻至加拿大旅行早產積欠3000萬台幣醫藥費的處理模式,
協調出醫病雙方都能接受的分期付款方法
政府只扮演緩衝的腳色,我看不出來哪裡有政府/全民幫當事人擦屁股/買單的成分在

2-2.如果模式一、模式二當事人/家屬都拒絕,那麼模式三就是考慮當事人是否成年?
成年人政府兩種協助模式都不願意接受,那就自己看著辦
若當事人未成年,家屬不是很積極的要讓其歸國,或沒有在國外照顧當事人,
那政府就設定一個期限,比如說一個月或三個月內家屬/監護人須解決未成年當事人因事故滯留國外的狀況,
逾期不能排除者,由政府出面循模式一處理並且加以安置,由於是強制介入,
中間產生的費用是家屬/監護人必須要承擔的責任,照樣一毛也跑不掉。

3.承2-2有關安置部分:
3-1.有人提到安置與"幸福快樂"之間的關係云云:我個人的觀念是這樣,無論是兒少法,
或是其他社會福利制度,在像這樣的事件上它的基本精神是保障兒童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
得到足夠充分質量的物質、教育、醫療、照護、人格養成等方面所需要的資源與關照,
而不是國民幸福人生的保障。

沒有人能知道怎樣安排人生會比較幸福快樂,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被安置的小孩,
寄養、認養家庭會比生身父母能夠且願意提供較多的資源與關愛。

3-2.安置之後也不是親生父母就這樣沒責任了,兒少法本身對這些狀況就有罰則(不論輕重,至少有)
如果不滿意大可修法讓親生父母必須負擔當事人一定期間、一定比例的生活開銷:
像這次事件的父母能生能養又有點錢但不想照顧的最好處理,高收入就強制扣薪;
一窮二白的就管收、強制勞動,所得一部份做作為當事人的教養費。

我看不出來政府介入安置後不負責任的親生父母有哪一點爽到了? :confused:

這些都要靠立法建立制度才能妥善。
如果大家都反對立法賦予政府在某些時機介入處理這類狀況,那也不能怎樣。
但是請記得: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這類的事情早晚會重演,
不負責任、自私、臉皮厚的監護人及家屬一定會有
,沒有合理的制度來處理這樣的事情,
到時候就是重演今天的狀況:
運氣好當事人跟家屬得到別人的愛心,然後社會大眾用力譴責當事人或家屬濫用別人的愛心,
家屬臉皮夠厚就日子過爽爽,沒教訓也沒負擔,過一個月後看誰還記得這些事;
運氣不好當然就一直卡在國外,什麼時候付錢什麼時候放人

這樣比較好?這我就不得而知了。

n_akemi 2014-07-12 08:38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我就統一回最後一篇,因為我發現人都因為立場的緣故只挑自己看的到的內容看。
個人感想:現在的政府單位沒有能力從事這樣的職務與規劃,硬要搞?洞只會愈補愈大...

weirock 2014-07-12 08:43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你哪裡看到我說父母不用出錢、全民幫他擦屁股?


急難救助就一定要還政府?

沒被抓包裝弱勢不就不用還了

這不是政府用全民的稅金幫他擦屁股?

malado 2014-07-12 08:46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所以兩位認為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那個早產兒好?
有人都講到適者生存去了...

還有,邏輯不要跳太多,我說的是因為遺棄/疏於照護/無能力照護而安置,
不是因為父母欠債所以政府就去介入好嗎? :jolin:


該小孩有被遺棄 ? 他父母有說不要這個小孩 ?
韓國醫院有因為沒繳錢..就趕出醫院不救治 ?

albert@46 2014-07-12 08:47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1.這對夫妻並沒有自己積極籌措資金清償欠款意思不是?這不就是大家最為批判的部分?


別再一直鬼打牆好嗎?
前面講了還是聽不懂!!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2.這對夫妻後來返台兩個月以後要把人接回來才又去韓國,這中間都是由當地志工照顧、
小孩的狀況都是由志工透過通信軟體才得知。


然後哩? 不然全台灣大家一人一天去韓國幫她照顧小孩嗎?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3.今天如果不是李英愛,這個孩子現在人還在韓國。
如果沒有李英愛123加起來你認為這對父母沒有疏於照護?政府不用介入?


政府幾時身兼保母了? 哪一條法律規範要政府做?
一直跟你強調"依法行政".你是不是聽不懂?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每個在國外碰到事情的人都這麼幸運有個李小姐或志工打點一切?


1.絕大多數人不會在大肚子七個月還出國
2.遇到自己錯事不會出來指責別人

你可以明明白白告訴我政府用哪條法規要幫他們? 幫到哪種地步?
講不出來.你就請住嘴別廢話一堆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一堆人嘴上鍵盤上愛心來愛心去,怎麼不見他們的愛心有想到那個早產兒?


所以你沒捐錢?或是去韓國幫他們照顧小孩?
那你有權利說別人嗎? 自己想一想!!

weirock 2014-07-12 08:49 PM

上次有人拿欠稅的在比

PO一下最近又上新聞的舊聞

大戶欠稅追不回 3年後近42億稅註銷

malado 2014-07-12 08:57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個人感想:現在的政府單位沒有能力從事這樣的職務與規劃,硬要搞?洞只會愈補愈大...



這樣一搞...每個台灣孕婦都跑去美國待產拿美國籍的
只要是早產..再跟台灣申請....數百萬政府買單


另外一點
該父親開始有點不悅網友批評

他接受記者採訪說..大意是說他收入沒那麼多
若不相信...他要跪請他老闆請網友去做看看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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