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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2009-03-25 11:47 PM

沒影響到工作的話, 她上班時間做啥也沒什麼好管的吧?

east5016 2009-03-26 12:24 AM

引用:
作者sgouki
要這麼 模擬 假設 的話我也沒辦法
但 就那張圖來說,有到那個情形嗎?
所舉的例子,如果真的那個情形,那就真的不該了
要用一個有利於苛責是對的立場假設情形但和原文情形不符,來証明苛責是對.
..恕刪..
是在那裡有出現啊??還是有隱藏版的就是所舉例的情形啊??
我怎麼沒有看到啊?在那裡啊?在那裡啊?在那裡啊?在那裡啊?
怪了 在那裡啊?在那裡啊?在那裡啊?在那裡啊?在那裡啊?


照片中顯示了其他人好像都很忙,她在逛網拍.....

這就像很多人闖紅燈一樣,有的人被抓到,警察開單...
沒被抓到的就罰不到了....

drasil 2009-03-26 12:59 AM

引用:
作者si3568i
不用再說了!這類問題的答案通常都只有以下五種
1.有本事就來考。考上爽是正常的。做吃等死待退休也是正常的。
2.你們不過就是在嫉妒我可以過的爽。
3.為何景氣好的時候不來公幹公務人員。
4.公務人員是很累的,只是大家都看不見。故意看不見。
5.該死的18%。世界上最好的工作不在昆士蘭大堡礁。在台灣軍公教。

----
我的答案永遠只有一個,有GUTS就修法叫公務人員自己繳稅付自己薪水。那他要過多爽是他家的事。不然就不要享受那麼多的福利。我在懷疑當初是因為公務人員覺得休假休不過多,所以搞出週休二日,因為也只有政府會真正「依法行政」。所以要想要過多爽,就自己修法就好啦,反正民間企業原本就不可能完全按照勞基法,自然是為這些偉大的公務人員「量身打造」


首先,18%已經是活化石了吧...

我覺得你的言論過於偏激,要釘公務員是可以,但是連勞基法的制定都算到公務員頭上實在蠻奇怪的。

「想要過多爽,就自己修法就好」,立委是人民選的啊,公務員自己要怎麼修法呀...

再說難道就是為了讓公務員多上班,我們的社會應該更向資方傾斜嗎?不太理解這種邏輯。

sgouki 2009-03-26 01:23 AM

引用:
作者east5016
照片中顯示了其他人好像都很忙,她在逛網拍.....

這就像很多人闖紅燈一樣,有的人被抓到,警察開單...
沒被抓到的就罰不到了....


照片中顯示........我不敢下斷言是什麼樣的情形

我也不會去判斷,也不會去預測,也不去從單單只是一張靜態的照片,來推斷當時動態的情形

我不會,我也不能

而且就最原文 作者是看到了她電腦有奇摩的相關網頁所以照下來,但 沒有發文說她逛網拍,而讓來申請的民眾有怨言.

最原文作者是看到了她電腦有奇摩的相關網頁所以照下來,最原文的作者,他自己認為這樣是不對的.所以才會發那個文

而不是說,那個小姐有延誤民眾的時間,而發文的;如果有那真的就不該了,不該的不該了.


闖紅燈 是道路交通管制條例有明文規定的,是不可以的;在罪刑罰定主義的原則下

和這個個人的自身工作道德認知(我是不確定有沒有明文規定那個工作場合的那個職位有沒有限制什麼該作,而什麼不該作,而被照的那件事,是不是又被規定在不該做的事的範圍內)

前面有幾位說的對,照到就有事,沒照到就沒事.這很正常

只是,我是沒有資格去說她的不是.她是她,我是我;都是獨立的個體

如果她真的是公務員,她也是經過一番努力才進去的

如果他是約聘人員,因馬上上工之類的相關計畫,去申請得到那個職位的,那也是經正常管道進去的

那都沒話可說

我可以確定的是,我沒有資格去判斷別人,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尤其是在她沒有犯刑之前.

說白了,我現在也是失業者.我要說明一下,要不然說不定會有人會以為我是要護航的

「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我總是以此自律.

si3568i 2009-03-26 06:29 AM

所以說!只要考的進去。百爛,過很爽,都是應有的福利囉!台灣公務人員與民眾心態都很可議。

deth 2009-03-26 10:12 AM

如果真的被搞掉,只能說她真的很雖小! :stupefy:
得饒人處且饒人,不就是為了五斗米,真的是沒必要。

sgouki 2009-03-26 10:37 AM

引用:
作者si3568i
所以說!只要考的進去。百爛,過很爽,都是應有的福利囉!台灣公務人員與民眾心態都很可議。


誰都可以考,而且考進去,就是公務員了.

這個權利是人人都的

至於擺爛這點.........我個人是認為圖中的小姐,還未到所謂的"擺爛"境界

不過是開個網頁看看,但他還是在原位上做工作.

真正該罵的,是像之前有檢查官,公然的在上班時間,和女性友人去hotel.

這才是真真正正的該討論,該用與論的力量使其辭職.

smic 2009-03-26 10:48 AM

引用:
作者sgouki
不過是開個小差..........

真正該罵的,是像之前有檢查官,公然的在上班時間,和女性友人去hotel.

這才是真真正正的該討論,該用與論的力量使其辭職.

唉.....這種事還要體制外的輿論才能讓他辭職
遇到臉皮厚的豈不沒輒
真正體制內的公懲會
反而不能發揮公懲功能 :think:

sgouki 2009-03-26 11:06 AM

引用:
作者smic
唉.....這種事還要體制外的輿論才能讓他辭職
遇到臉皮厚的豈不沒輒
真正體制內的公懲會
反而不能發揮公懲功能 :think:



我也是深感悲哀........

我剛剛要去找那則相關的新聞,好像找太到了

而且那件事上電視後,我沒有聽到後續的處理是如何......

不知是不是被壓下來了.

檢查官的體系是不是要循監察院來處理啊?? 這個我有疑問也不太確定

JustYuYu 2009-03-26 11:43 AM

引用:
作者VF-19
我支持樓上兩位的看法

這個案例其實很簡單,就是在不對時間作不對的事
而且樓主的酸葡萄心理很明顯

認真要說.......
那請問各位上班時間的所有時間
都不曾喝過水、上過廁所、偷上網、講私人手機、看私人手機簡訊、繳費、提款、買便當...etc
沒有的請舉手!

換個角度再想想
上述這些如果是公務人員做,會不會又變成是上班偷懶呢?
難不成各位上班都沒做過這些事?別騙我了....


不要把"偷懶"以上那些"合理化"!!
偷懶人人都會...但是!~
如果你能在老闆面前,做出這些事情... 那我也沒話說了!

那麼... 公務人員的老闆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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