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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吸煙者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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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門~~在路口等紅燈~~~
一點鐘方向馬路跟人行道交接的地方~~~一堆菸屁股 十一點鐘方向有個老兄在機車上抽菸,沒幾秒鐘就把菸屁股直接往地上那堆菸屁股丟,還冒著煙呢? 規定太機車~~~如果這樣那還是禁吧~~順便控制垃圾不落地 |
今天在騎樓下就遇到不專重別人的吸煙者
一直在旁邊吐煙 也不管旁邊有沒有人 讓別人吸2手煙 這樣不專重別人的人 又何必有人權 不吸煙者也有人權阿 會吸煙就很了不起嗎? 可以不專重旁人 一堆自私的吸煙者 政府罰款太輕了啦 應該抓到就罰50萬~200萬,不能分期付款 付不出錢的就抓去勞改 累犯就終身監禁,褫奪公權終身,永遠不能交保 |
引用:
大哥可以改吸鵰啊....... |
那麼多的意見,你可以去選立法委員,然後想辦法立法,吸煙者.....處死刑,這樣不就得償所願
,不然就只能這樣嘴砲打一打,過乾癮. 董氏和很多人,都扛著一塊金光閃閃的大旗來號令天下,不遵照他們意願的人就殺無赦 .....我怎覺的他們跟以前一部很久的電影,史特龍的"超級戰警"裡面的白目政府一樣 ,說真的還真像...................唉 |
不要賣香菸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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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因為是大眾需要的交通工具,所以在非用不可的狀況下(就是大家說的民氣可用) 轉而去管制汽機車的排氣標準,而那個標準也是愈來愈嚴 被抓到也是要罰錢,所以你這個例子失敗,再換一個吧 引用:
董氏花了幾十年的時間,才取得社會大多數共識,完成立法,那個旗可不是金光閃閃 比立起四行倉庫的國旗還難呀 而且吸煙者本就自個吸煙找死,又何必讓吸煙者提早去死 你的嘴炮打的不夠好,重新再來吧 |
每天我去散步都可以看見有人溜狗讓寵物隨地大小便又不清的
應該要禁止台灣販售寵物才是 一來公共環境可以更美觀,二來減少流浪動物的機會 多好ˋ∼∼大家還不舉雙手贊成。 |
引用:
一個人的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 如果吸菸者沒有侵犯到不吸菸者的人權 才有資格來談吸菸者的人權 |
引用:
釋憲不如公投 釋憲跟立法都是少數人決定 這種重大民生議題最適合公投了 吸煙人口加上被罰商家加上煙商 公投未必輸喔! 如果公投通過公共場所禁煙條例無效.那吸煙就是必要之惡 我們這些不吸煙人口就只好自力救濟戴防毒面具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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