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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砂屋危樓拆除應該以個案加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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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 : 考驗人性!!
我有一個親友,台北市居住的屋子。20年前 911 後驗出是海沙屋。從此人生是黑白的。其描述大致如下: 1。社區內各間房屋的損壞是不一致的。各人依自已的情況。有人搬出去。有人繼續居住。市政府有發出住在海沙屋的住戶罰款的通知。住戶找民意代表,就沒事了。 市政府也曾想斷水斷電。但住戶再找民意代表,又沒事了。 2。原建商跑路了。住戶找新建商,相互有立場。最後多數決,找了一家尚可的建商。但過程中住戶結下了心結。激發出失敗一方的心理黑暗面。我不好,你也不可以成功。從此和新建商: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 3。花了很多年整合。建商同意原住戶重建不出錢。產權原坪數歸還。補償拆屋租金。(海沙屋重建,法定建敞率有優惠) 進行到公聽會(北市府約每6個月安排1 次公聽會) 。不同意戶的各種理由在會議上提出。會議主席只能裁決: 請建商繼續努力和不同意戶溝意。 但有些問題是天生無解的。難道市政府不知道嗎 ? a. 住戶要求歸還原室內面積。 b. 原地下室車位車主:主張擁有全部地下權的產權。建商多開探地下樓層之車位。扣除成本。應歸還原車主。 c. 原地下室車位車主:當初購買之停車動向有不同(如靠電梯口)/大小有不同(如子母車位)。要求建商同條件歸還。 d. 原一樓住戶:很多佔有公共空間。自已圍起來使用/停車。要求建商同條件歸還。 e. 原房屋靠近停車場出入口。要求車道換方位。 4。目前約有八成贊成。但我朋友說他今生已不指望改建。只能把問題留給下一代了。 |
海砂屋在台北市應該是沒救了
只有等到地震來時出人命才有救 一個好的市長不是等出人命才知道要作事 而是還沒出人命之前就把事情作好 |
如果在帝都等一線大城市,拆二代是新的富豪。
拆你一間換兩間。(差幾環不清楚) 給了這樣的補償,地產公司還是賺。 可是久一點,地產公司拆遷,幾乎都牽涉到黑道, 補償金基本上買不起房子。(政府機關也可能雁 過拔毛,打折再打折。) 上訪抗議強拆暴力事件,時有所聞。 然後一切都是謠言,局勢一片大好,社會和諧進步。 +++++++++++++++++++++ 台灣以前也差不多,印象比較深的是,大安森林公園 拆遷前,那一帶突然起火,然後……變成公園。 政府要拆,一般人擋不了。拆不了的,背景都很硬…… 現在新的古蹟常常自燃就是美…… +++++++++++++++++++ 建商的部分,以前流行過,蓋了房子以後金蟬脫殼, 原本老闆再開一家。所以房子住久出問題,建商公司 早就倒閉結束了,找不存在的公司負責? +++++++++++++++++++++ 都更? 我家老公寓在巷弄內,有兩次建商來談都更。 基本上大家希望實坪一樣,不可能,所以建商談到是 權狀一樣,加一個車位。 以前陽台不算在坪數,所以全部的人都外推變室內。 一樓改成店面,他說要兩戶,院子本來就比樓上大好幾坪。 四樓說他剛改完房子花三百多,也要多。(頂加套房出租...) 同權狀坪數,新房肯定住的很慘。1/3公設,陽台小/不能 外推,原坪數大約小的15坪,大的23坪,住家就變成小套房、 大套房,10坪、16坪。一樣付權狀坪數大樓管理費。 要付費升級加大薯條可樂嗎?建商說換大間打八折。 在這一點,目前共產黨做的好一點,拆一間給兩間(偏僻點)。 可是中國土地國有,基本上房子不值錢,值錢的是土地。 國家租地給你蓋房子,要收回,就收回。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 虎,對抗不了人民專政。(握拳) |
引用:
我覺得大家重點都搞錯了,海砂屋和都更有何關係? 海砂屋需要的是強拆,以及強拆後的安置計畫 居住安全和都更本來就是兩種不同的面相,不需要一起處理 海砂屋本來就沒有建築價值了,強制拆除後大家都只剩土地價值 之後要辦都更也比之前容易,遇到釘子戶也不需要強行劃入 大家都只剩下土地權益,那就土地分割後要的人做都更,不要的人自找活路 這完全不需要動到都更原本的規則,因為一旦動到都更規則會產生更多讓建商使用的漏洞 現行法規集合建築只要1/2即可啟動都更,9成人同意即可強制都更,我覺得已經夠了 新北市那規則到頭來只是圖利建商方便圈地而已,真正需要都更但沒有商業價值的老舊建築,規則放再寬也啟動不了 文林苑的結果更是合理,想要把別人獨立產權建築劃進去當然要給別人更多利益 |
[YOUTUBE]3AXb8pS-SsE[/YOUTUBE]
可惜不是潤泰建設蓋的沒法免費換新 |
引用:
你一定要講得這麼直白帶顏色, 待會被網軍攻擊 XD (不過基本上沒錯, 大致可以這樣分類) 帶個風向, 然後就幹了. |
還是有人聽不懂, 不然我給你工具, 你去拆啊? 為何老是要求"第三方"去執行你要的結果?
懂了吧? 問題都是人啊! 你說海砂屋不是更都, 為了人民的安全, 請中間官方單位要強制去做. 然後呢? 那個人的職涯出了問題, 你是要幫忙嗎? 只能喊燒還是真的給錢? 你之所以丟給第三方, 也就是希望有人出面去做其實你如果要硬幹也能硬幹的事情. 你說你沒有權力, 去硬幹就是違法; 那有沒有想過現在中間人員就是要把程序走圓滿? 他也不想擔責任啊! 其實都是一樣的~ 說白了, 你也不是不懂, 你只是不在乎那個去執行的人的下場. |
引用:
我也是台北市海砂屋整合失敗的苦主之一, 你提的這個例子能說明為什麼海砂屋改建會失敗, 因為雙方都想挖超大利潤. 你的例子建商的條件很離譜, 因為台北市海砂屋講勵後補助容積可達1.8倍, 歸還原建坪代表不但80%的建物拿走, 土地還被稀釋. 以台北市土地價格是建築費用10倍以上, 建商利潤實在拉的太高. 住戶開條件沒看很懂, 如果是住戶只是要求新屋與舊屋有一模一樣的車位, 其實很合理, 我家這邊有超過5家以上建商來談都更, 全部的條件都是室內一坪換一坪, 外加每戶一車位(土地持分面積正常的住戶). 但即使如此還是有住戶不滿意, 離譜條件包括有屋沒地的屋主, 要求比照有屋有地的待遇等等. |
什麼事情都有不好的情況與苦主的, 政府真的要做的是去把當初的那些建商還有官方/檢方(房屋檢驗材料等)人員整串拔出來種種逞處.
這才是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方法, 不然政府老是做收尾幫助苦主, 那從歷史看來, 苦主會越來越多. 我說得殘忍一點, 苦主就放水流, 政府首先去對付違法的, 把這些違法的人剝皮(身家). |
引用:
台灣光是選舉要花這麼多錢才能選上, 你怎麼會有幻想政黨會站在弱勢這邊 (同樣問題一樣發生在其他選舉要大砸錢的國家) M型化就是這麼來的... 不是中產階級在消失, 而是中產階級缺乏知識又以為自己有知識, 賣自己還幫人數鈔票, 最後爽到有貢獻大額政治獻金的族群 要是政黨本身就超有錢, 能自己自給自足那還有點機會, 都要靠政治獻金的狀況下,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爾等健民們今天繳錢給政黨了沒? 繳了多少? l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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