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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2016-07-04 10:33 AM

引用:
作者Adsmt
520之前國民黨政府要刪七天假,下台又換了腦袋,現在又來阻擋,不是扯後腿是什麼? :think: :unbelief:


是民進黨政府自作自受。
你怎麼不說是 520 前民進黨立法院扯後腿。

chengjer 2016-07-04 10:54 AM

引用:
作者oversky.
是民進黨政府自作自受。
你怎麼不說是 520 前民進黨立法院扯後腿。

不就是標準的別人幹的都是錯的,我幹的就都是對的.

salfonxman 2016-07-04 11:59 AM

引用:
作者lompt2016
並不是
原本沒周休二日的
在之前法案是強制周休二日
此外並沒有休息日這種屁事
另外例假日被摳加班好歹是1+1的給薪
未滿八小時給八小時並須給一天補休
另外有周休二日的 則是最少損失了勞動節
到了新法
則是沒七天
例假日兩日變成一例一休
此外休日可以不計薪
休日出勤也不需補休
休日出勤也只是照時間計算
而不再是未滿八小時以八小時計算
對於是ON CALL的 根本是大倒車
而就算不ON CALL 只要有周休二日的 也是一種損失

去年的草案明明就是刪7天假,然後2周84小時改成單周40小時

哪來強制周休二日 :unbelief:

暴君T-103 2016-07-04 12:15 PM

KMT光搞反對或口頭講支持有啥屁用,有種提修改法案出來,上面寫強制一周兩例假

我笑KMT不敢


P&W 2016-07-04 12:20 PM

引用:
作者Adsmt
什麼叫及格?看看美國的勞工法:

http://www.houcyp.com/live/4_4.asp
陸小姐問:我的公司經常要求我週末或者在假日工作。公司是否應該支付額外加班費給我呢?

徐律師回答:額外加班費一般是由各個公司的具體政策規定的。聯邦和德克薩斯的法律都沒有要求雇主對於在假日或週末工作需要支付額外工資。當然,對每週超過40小時的工作時間,應當支付至少1.5倍的工資(行政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除外)。

美國勞工法事實上反而沒有台灣這麼細節的規定,什麼一休一例,如果約定好,要你週休兩天都工作且不付加班費也沒問題。

所以我強調的重點是:法律不應該寫太死,勞工權益應該是顧主與勞工之間的約定,勞工自己不敢抗爭,只想躺著等法律寫死送糖吃,一樣永遠被慣老闆吃死死的。


因為美國很容易被告,所以人家也不會亂搞,一旦吃上官司敗訴,光賠就是員工一輩子的薪水都不止,所以美國企業當然盡可能會守法,即使法律沒定得那樣清楚∼

但反觀台灣一堆違法案例,為何企業肯冒這個風險違反勞基法,就是因為這個險值得冒,商人的觀念很簡單,違法壓榨勞工也是一種投資,端看風險與報酬是否值得,台灣才罰兩三萬行政訴訟一下就不用付了,當然商人都會選擇違法,電子業光工程師一個月的加班薪資都不只兩萬了............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748012

A級黑豬肉 2016-07-04 01:08 PM

引用:
作者Adsmt
什麼叫及格?看看美國的勞工法:

http://www.houcyp.com/live/4_4.asp
陸小姐問:我的公司經常要求我週末或者在假日工作。公司是否應該支付額外加班費給我呢?

徐律師回答:額外加班費一般是由各個公司的具體政策規定的。聯邦和德克薩斯的法律都沒有要求雇主對於在假日或週末工作需要支付額外工資。當然,對每週超過40小時的工作時間,應當支付至少1.5倍的工資(行政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除外)。

美國勞工法事實上反而沒有台灣這麼細節的規定,什麼一休一例,如果約定好,要你週休兩天都工作且不付加班費也沒問題。

所以我強調的重點是:法律不應該寫太死,勞工權益應該是顧主與勞工之間的約定,勞工自己不敢抗爭,只想躺著等法律寫死送糖吃,一樣永遠被慣老闆吃死死的。



其實我對這件事情也是一直沒發表看法...
因為我覺得勞資雙方我都不贊同... ...

有太多勞方都是以自己的工作內容在看法規應該要怎麼用,但是法規應該是要通用,而不是搞到最後有些職業不適用還要修改...

而政府和資方就更奇怪... @#$%

我也贊同勞工權益是雇主和勞工之間的約定。政府需要給勞工的,除了最低限度外(例如薪資、國定假日、一週多久等等),就是一個合理的罷工條件讓勞工可以去爭取權益。

But...

台灣還離有一點遠...

davidxyz 2016-07-04 01:17 PM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KMT光搞反對或口頭講支持有啥屁用,有種提修改法案出來,上面寫強制一周兩例假

我笑KMT不敢


這倒是真的!

我公務員朋友說:
你會經常看到某黨出來開記者會,
說"支持"應該如何.....
說"建議"應該如何.....
甚至說"要提修改某法案"字眼都出來了!

但是!
最後什麼都沒提!
簡單說就是開虎爛會!

例如:
選舉完後,某黨開記者會推月薪3萬什麼的,
可是在立院時根本完全沒提過此案,
不是沒過,是連提都沒提過!

Axel_K 2016-07-04 01:52 PM

台灣是海島國家,不過我們是大陸法系,或說成文法系,
除了不強調判例承認外,法系習慣就是要「周全」,要讓法官「有法可判」,
如果法條沒寫的,就變成了「法律漏洞」。

而英美法系就算法律沒註明,一旦形成判例,就會被沿用與承認

不過總的說來,海洋法大陸法都不是問題,台灣的法官會幫資方代表找法律漏洞,
而不是尋求立法原意來求得公平公正的審判。

法律女神是矇著眼睛拿著天平,
台灣,法官是人民前面一張嚴肅的臉,在金錢與權力利益前面是張諂媚的笑臉,

跳海人 2016-07-04 03:28 PM

引用:
作者Adsmt
很多人只是被媒體牽著鼻子走,這七天假本來就只有週休一日的人才有放。

現在改成強制週休二日,對原本就週休二日的人,根本不算「砍假」。所以要灰放假就算了,但是趁機批新政府的,根本只是被藍營利用而已。



先前蠻多週休二日的公司,實際上是每天8.x小時,去湊出來的週休二日
但工時實際上是逼近或等於雙週84小時

再假籍週休二日名義,沒休七天假

現在只不過把工時降為單週四十小時,這些企業主發現工時少了,所以當然不願再吐出來這七天假

gtstmars 2016-07-04 03:34 PM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KMT光搞反對或口頭講支持有啥屁用,有種提修改法案出來,上面寫強制一周兩例假

我笑KMT不敢

http://i.imgur.com/nOZbY3b.jpg

嘴砲就能當反對黨嗎?

在呆丸...是這樣沒錯啊 :D
跟風嘴一下就會有票了~那麼認真幹嘛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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