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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騎士踹鄰車自撞分隔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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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敵100,自損99999999 :stup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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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金髮=無犯罪 戴耳環=無犯罪 小混混樣=也沒犯法 法律上這些東西都與非法無關,你的意見絲毫參考價值 就算之前有行車糾紛、也無法避免踹人者自己撞死 假設今天有人跟你行車糾紛、三年後他心臟病發可以扯說被你氣到內傷三年後才死嗎? :confused: |
引用:
+1 這種主張因果, 完全無法認同. 這等於拿刀捅人結果跌倒自插死掉一樣, 根本中二死法. |
引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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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三隻羊跟三隻馬大對決 一起下鍋就不用比了 :hungry: :laugh: |
被踹的那位年輕人
照他的騎車方式很危險 一下子從右側飄到最左側 如果左側有另一個屁孩騎的比他快 下場還是撞樹 在本案例我是覺得2人都有問題 但踹人的問題比較大 |
引用:
我同意你~ 我們站上應該也有不少居住國外的~ 我家附近有個老牙醫,去米國醫自己的病,順便工作(牙醫)賺生活費, 前幾個月才回台灣繼續開店看診! 他說在那邊考駕照,教練告訴他觀念,該你走的路(路權),你就走! 如果有人去碰撞你,就是賠! |
鬼島的交通就是這樣只能習慣了...
前兩天才遇到這種的 還追上來想輸贏 :jolin: 結果我轉個彎就回到公司工地 正好一群同事準備下班 那台車看到後馬上掉頭就跑 :laugh: |
引用:
不知道為什麼我看到這張圖就噗嗤的笑出來 :laugh: |
引用:
我是覺的若發生當事者死亡這麼嚴重的案件,都不強制移送檢調進一步調查 警察可以選擇當場放人的話 以後有關係背景的人大概就直接把你撞死,然後直接吃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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